蓟州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实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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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实施方案
 
为落实《天津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和《天津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实施方案》要求,本着通用和特色场景协调推进、重点人群区域示范引领和加强全面推广应用统筹结合、积极有序开展和有效防控风险兼顾并重的原则,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落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完成数字人民币普及工作,深入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模式,完善产品功能和特色应用,成立蓟州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称区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公安蓟州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供电分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试点落地、试点推进和资源保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工作专班统一部署,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组织推动机制,整合区域资源形成试点合力。
区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局,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区金融局和各成员单位牵头推进蓟州区数字人民币试点相关工作。各驻蓟试点银行按照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部署要求,支持和推动蓟州地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区工作专班指导蓟州区落实实施方案和选取应用场景;跟踪各试点银行数字人民币推进进度,监测试点相关风险。区金融局负责畅通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驻蓟各试点银行协同配合,协调区有关单位合力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
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公安蓟州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蓟州供电分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结合试点实际需求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确保应用场景顺利落地,营造数字人民币推广应用良好环境。
驻蓟各试点银行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和工作团队,在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试点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优化完善运营系统。及时向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试点工作进展及成效,做好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
根据本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进展和需要,适时把试点项目涉及的其他区级部门纳入区级专班。
二、积极推动通用场景落地
各有关单位、驻蓟各试点银行按照《天津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和《天津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明确实施路径、时限要求,围绕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转账、支付、缴费、消费等基础功能搭建应用场景,为数字人民币创造受理环境。
(一)商圈零售场景。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与中等城市群建设的同频共振。在万达广场、州河湾购物广场、北雁商城、绿食集团等重点商圈,结合打造“双城”建设,带动商场、超市、餐饮、文娱等各类商户改造收款体系,构建数字人民币购物消费生态圈,形成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绿食中心、各相关乡镇(街道)、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区内重点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率先开展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建设,打造区内数字人民币应用示范点,提升市民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数字红包场景。鼓励各金融机构以数字人民币方式发放消费券,引导市民开通数字钱包,鼓励相关主管部门、银行、平台企业等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满减优惠等活动,通过限定使用期限、场景和模式,满足政府、企业定向促进区域消费、商户营销、助农产品销售等各类场景需求,有效扩大居民消费。(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与市、区各类消费活动有机结合,鼓励通过政府补贴、商户让利、集中推广等方式普及数字人民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智慧医疗场景。推动区内公立医院门诊挂号收费窗口、住院处窗口增加数字人民币POS机、扫码器,在门诊和住院自助机具上开通数字人民币收款功能,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挂号缴费、缴纳住院押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公立医院挂号预约平台和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平台增加数字人民币收款功能,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挂号费和检查费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金融机构积极为改造智慧医疗场景数字人民币支付环境提供总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责任单位:驻蓟各试点银行持续推进)
(四)党团费用场景。推动建立党团工会费用缴纳应用场景,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提升缴费过程便捷性。(责任单位:各党政机关、各乡镇(街道)、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资金划拨场景。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财政资金拨款、奖补发放、政府采购以及人才就业补贴发放、自主创业扶持、“三支一扶”津贴支付等领域应用数字人民币,通过搭载智能合约建立资金监管和数据可信共享机制,实现资金流全程可控。(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区财政局给予支持)
(六)工资发放场景。支持党政机关以数字人民币形式进行工资统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区有关部门、驻蓟各工资统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工资、补贴、报销费用等,推动公职人员率先使用数字人民币。(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党政机关、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区财政局给予支持配合)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局、驻蓟各试点银行先行先试,为全面推广探索路径形成示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局、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食堂场景。支持在各乡镇(街道)及各党政机关食堂,相关企事业单位、园区、金融机构食堂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鼓励各部门、驻蓟各试点银行率先在单位食堂构建数字人民币收付环境,为全面推广探索路径形成示范。(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区财政局给予支持)
(八)制造业供应链场景。鼓励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涵盖数字人民币支付的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通过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中加载确认条件,在电子商务、货物贸易、大宗商品交易、企业采购、供应链上下游款项收缴等应用场景,实现交易双方资金安全交付和收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局、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与试点银行加强业务沟通,丰富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供应链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金融局、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旅游场景。优先选择和推荐客流量稳定的旅游景点、文博场馆、酒店等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动完成收付功能提升改造,从线上预约、订票、取票和线下景区消费、游玩、出行等方面为游客提供数字人民币收付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数字人民币在农家院、民宿等群体中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数字人民币在重点商圈商街、旅游景区消费支付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妥开展蓟州特色场景探索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结合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开展数字人民币特色场景探索,按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持续丰富试点功能和场景,逐步推广试点范围。
(一)人民银行授权探索测试的特色场景。积极争取和承接人民银行重点关注和拟开展测试的场景,结合本区实际,深入探索数字人民币相关创新应用场景落地。(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人民银行授权推进)
(二)数字夜市场景。围绕区内夜市,支持驻蓟试点银行与夜市商户开展业务合作,打造数字人民币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其他蓟州自主创新的特色场景。支持各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开展情况和资源禀赋,开展数字人民币特色应用场景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应用场景实施方案。涉及应用场景落地的相关单位应按照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场景落地路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资金人员保障等内容,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确保各项应用场景按时有序落地。重要创新场景应用按照要求履行相应报批程序。(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技术支撑能力。针对试点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提升技术响应速度,强化技术服务保障和系统问题修复能力。提升参与试点的B端(企业)、C端(个人)系统设备安全保障和保密管理水平,加强各单位数据交互、信息共享的网络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单位:驻蓟各试点银行负责)
(三)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做好数字人民币风险事件的事前预案、事中处置、事后总结,驻蓟各试点银行要为各类交易差错和异常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和应急预案,设立数字人民币业务专线。解决方案、应急预案和业务专线设立情况均报区级专班办公室备案。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紧急事件和异常情况的事中事后处置,稳妥有效化解潜在风险。加强对数字人民币伪冒、欺诈、洗钱等违法行为的防范防控,确保数字人民币平稳运行。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事件,及时有效对舆情进行引导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公安蓟州分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相关各法人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定期研究通报制度。建立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各单位按照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求报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进度、应用场景落地情况、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以及工作计划。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对遇到的特殊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处置。(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优良试点环境。在市级专班指导下,稳妥有序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推广工作,营造数字人民币试点优良环境,提升政府、企业、商户、市民等各个层面对数字人民币的使用率。稳妥有序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推广,面向商户和市民简要明了介绍数字人民币基础知识、开户流程、优惠活动和应用场景。试点银行和相关合作银行、合作机构应充分发挥在数字人民币推广方面的主体作用,本着简单明了、实操性强的原则,制定数字人民币操作流程图、应用明白纸等材料,向用户普及基础知识。(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驻蓟各试点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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