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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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办函〔2022〕5号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河北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戴 雷

常务副组长:刘惠杰 李晓霞(执行)

副 组 长:金 强 刘彤斌 王 荃 王 林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建设委、区税务局、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公安河北分局、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局、区人防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合作交流办、河北交警支队、区网格中心。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工作组。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工作,以及指标迎评迎检工作。

主 任:李晓霞

副主任:肖 标 郑 霞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税务局。

(二)专项工作组

1.企业服务组

负责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服务工作。把精准服务同“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紧密结合,完善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全面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负责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刘惠杰

副组长:刘海力 范利勇

成员单位:河北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成员单位。

2.政务服务组

负责“政务服务”相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负责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李晓霞

副组长:郑 霞 刘 昕

成员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区网格中心。

3.商事制度改革组

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提高市场准入的便捷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繁荣市场主体,改善营商环境。负责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李晓霞

副组长:李 强 刘 昕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

4.工程建设改革组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审批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负责组织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王 荃

副组长:李 錾 程炳纲

成员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防办、河北交警支队。

5.纳税服务组

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着力点,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升级成“统一、高效、便捷、实用”的纳税服务新举措,切实解决办税痛点和堵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便利度和满意度。负责组织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刘惠杰

副组长:刘玉文 蔡 庆

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6.法治建设组

负责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完善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全面优化诉讼维权途径,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形成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负责组织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刘彤斌

副组长:赵 亮 付兰荣

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

7.创新创业创造组

负责统筹各类资源,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集聚、引导、扶持人才更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打造宜居宜业宜新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的迎评迎检工作。

组 长:刘惠杰

副组长:刘海力 蔡 庆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社局、区金融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体育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公安河北分局、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税务局、河北交警支队。

四、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专题听取各专项组组长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专项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部署推动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专家参加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

(二)会商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和沟通,必要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保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制度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月度工作清单进展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等内容,重要事项应及时报送。办公室应及时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总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工作专班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步调一致。要对照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营商环境的惠企政策、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宣传好推广好,在全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六)督办考核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作为、表现突出的部门,专题向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适当加分;对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主动、不作为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减分,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约谈提醒。

 

 

 

2022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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