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的工作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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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的工作方案
 
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提高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津政发〔2020〕25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的“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发展思路,坚持生命全周期服务的发展模式,聚焦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妇幼健康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以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为导向,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落实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与防治相结合、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助推妇女儿童健康再上新台阶。
(三)统筹规划,重点指导
坚持统筹规划,重点指导,实施好政府惠民项目,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巩固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多渠道筹资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机制。
(二)巩固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25项政府惠民项目,落实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指标,保障妇幼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四)到2030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1.强化孕产妇死亡控制责任承诺。区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
2.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五项制度,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低水平,筑牢母婴安全防线。
3.完善孕产妇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健康教育与保健指导。
4.加强高危孕妇管理与服务。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高危孕妇建立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干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继续开展孕期乙肝、梅毒、艾滋病的筛查和干预,做好传染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
5.实施孕产妇专病管理。开展妊娠期营养、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控制,实施早期筛查,对筛查异常孕妇进行诊断、监测、治疗,指导孕妇妊娠期膳食营养、运动原则,维持正常体重增长。
6.关注孕产妇心理健康。开展孕产期心理状况筛查,及时对心理异常孕产妇实施干预,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心理健康。
7.强化危急重症救治。发挥区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作用,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
8.强化助产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开展助产技能与母婴急救模拟实训,提升助产技术人员产时服务能力水平,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强化出生缺陷防控
1.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和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加强政策和惠民项目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的良好氛围。
2.实施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推动落实《天津市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方案》,实施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宣传,扎实开展婚前保健服务项目,保障“一站式”服务质量。
3.深化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做好孕前传染病筛查和叶酸水平检测工作,落实免费补服叶酸的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控出生缺陷。
4.做好出生缺陷二级预防。继续做好产前筛查与干预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加强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管理,及时指导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对确诊病例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重点人群的监测和干预,有效减少唐氏综合征等先天严重缺陷儿的出生。
5.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筛查,开展儿童先天性白内障、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心脏病、神经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孤独症筛查,预防和有效减少儿童智力、听力、视力、肢体、精神残疾的发生。加强对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和干预,加大对患儿的康复救助,改善患儿健康状态。
(三)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宣传政府惠民项目,结合每年国际妇女节、国际儿童节、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世界自闭症关注日及全国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3.21唐氏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宣传日举办宣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群体科普和个体指导、线上和线下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好妇幼保健机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推送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2.促进母乳喂养和科学喂养。落实母婴喂养的政策措施,提高母乳喂养率。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补充指导,预防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3.推进妇科疾病防治。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及妇科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影响。
4.加强产后康复指导。做好产后盆底功能筛查与康复指导,为发现的产后恢复中的异常情况提供科学、规范、个性化干预,有效减少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预防分娩给妇女带来的长期健康危害。
5.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建立儿童保健/预防接种手册,开展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预防接种。对0至6岁儿童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加强学龄前儿童近视防控,早期发现影响视觉发育的眼病和近视的高危儿童并及时干预。开展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病。
6.加强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治与康复。加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孤独症筛查,完善儿童孤独症筛查规范和流程。
7.做好儿童慢病防治。开展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对早期发现慢性病的高危儿童或异常儿童,采取综合性干预,预防成人慢性病。
8.加强高危儿保健管理。推进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早产儿及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强化日常管理,实行专案管理,提升随访工作质量,改善早产儿生活质量,切实提高高危儿保健管理水平。
五、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妇幼健康工作成效、经验、重大活动的相关信息。
(二)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幼儿园、学校做好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等工作,组织幼儿园做好儿童近视防控,组织学校做好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
(三)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家庭中妇女儿童救助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婚前保健工作,推广落实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指导咨询“一站式”服务。
(四)区财政局落实好相关经费补偿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好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工作,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惠民项目的宣传工作,督促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技术咨询、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控制和项目管理。
(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按照规定落实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政策。
(七)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八)区体育局负责持续推进全民健身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升妇女儿童健身活动场所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妇女儿童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九)区残联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康复和救助等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儿童残疾预防,配合做好缺陷儿童的筛查、诊治和干预工作。
(十)区总工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女职工健康体检,在女职工中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女保健、疾病防治宣传工作。
(十一)区红十字会负责会同区卫生健康委针对妇女儿童健康设立募捐项目或者专项基金,开展募捐活动,并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活动。
(十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结合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推动做好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宣传和动员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属地主管,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成立河西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本计划的部署和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沟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影响我区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指标。
(三)完善体系,强化服务。加强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为妇幼保健服务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配备相应人员,形成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机构为管理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工作网底、综合及专科医疗机构和医学院校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确保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项目全面开展。
(四)保障经费,专款专用。加大对妇女儿童健康工作的投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为全区落实天津市25项政府惠民项目,提供经费保障。
(五)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广泛宣传政府惠民项目,强化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营造人人关心关注妇女儿童健康、事事优先考虑妇女儿童健康良好社会氛围。
(六)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监测,确保规范运行。随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相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做好中期和终期评估。
附件:
1:河西区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西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政府惠民项目
3:河西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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