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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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区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用三年时间,使我区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标准,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和城市吸引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构筑创新河西、活力河西、文明河西、韧性河西、幸福河西五大城市品牌,加快建设首善之区、打造品质城区步伐,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建设,着力打造营商环境创新区。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1)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落实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积极落实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深化“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人社局、公安河西分局、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社保河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落实)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积极落实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实行企业登记“跨省通办”。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扩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领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河西分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区域评估、联合测绘等改革措施,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进一步扩大新建、扩建单体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实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人防办、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快速审批机制应用范围。扩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范围,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落实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在更大范围实施区域评估。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相关措施,开展改革试点,将原来由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向部门申请评估评审,转变为土地出让前,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的评估评价指标,建设单位根据清单即可开展工程方案设计。(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牵头,区住建委、陈塘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6)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基础条件,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落实部门共享开放主体责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公布“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做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河西分局牵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7)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组建专业综合受理队伍,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围绕“办成一件事”,实行高频事项“场景审批”。贯彻落实中介超市管理规定,推广使用扩大应用范围,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8)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政务热线服务质量标准,推广应用便民专线新版综合系统平台,认真落实“津呼速应”热线服务机制。落实市、区两级营商环境诉求快速流转机制。(区政务服务办、区网格中心牵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9)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积极配合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跨省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0)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专网互通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在公安、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持续提供更多个性化应用服务,鼓励基于“政务一网通”平台开设政务服务“旗舰店”。(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4.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11)加强不动产信息共享。(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12)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并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6.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13)增加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渠道。利用市人社局官网办理就业登记功能,实现用人单位网上查询员工就业登记相关信息和社保关联信息。加大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职业标准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企业,自主开展项目定制培训。提高调解仲裁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受理系统功能。(区人社局负责)
(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7.优化纳税服务
(14)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落实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办税流程,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从而建设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真正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区税务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8.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15)压缩“获得电力”时间。精简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客户办电环节。优化升级“网上国网”APP线上办电功能,主动推送进度查询、典型设计、电量电费等信息,提供报装用电全流程服务。(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负责)
(16)提升供电服务便利度。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在线获取相关电子证照,新建项目电力接入“免申请”线上流转。研究编制供电可靠性管控边界条件,推动出台供电可靠性管制政策。(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负责)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
(17)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加快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出台用水用气报装标准,统一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通水通气整体时间。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自来水集团、能源集团负责)
1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18)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实现进出口边境合规成本和单证合规成本具有明显竞争优势,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边境合规时间和单证合规时间。(河西海关负责)
1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19)优化获得信贷服务。加快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天津市“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津e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推广应用。(区发改委、区金融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0)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组织政银企对接撮合,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作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再担保。(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与海河产业基金合作,推动金融科技、智能科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2.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
(22)运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交易、金融、信用、监管数据共享和服务协同。(区住建委、区财政局负责)
(23)优化招标采购服务。完善招标投标工程担保制度,试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等保险。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减少招标投标层级。合理设置资质要求,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参与竞争。实行区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建设工程等招投标流程。(区住建委、区财政局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4)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扩展招标采购业务监管点,利用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监管平台自动预警功能,辅助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制度,构建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实行信用保证金减免制度。(区住建委、区财政局牵头,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25)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以区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核心的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支撑和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新动能引育计划,全面推动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企业聚集。深入推进领军型企业主导的全链条协同创新,支持领军企业面向技术创新需求,联合民营企业、科研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整合上下游资源,构建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网络,系统布局产业链、创新链。积极促进内生创业、衍生创业者群体发展,带动创新型企业链式聚集,逐步形成零散企业“自发对接”到产业链“平台对接”、再到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实施高成长性企业助跑计划,形成一批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占有细分领域较大市场份额的“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发挥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创新要素资源优势,吸引优质科技企业落户。积极推动军地研发合作和成果转化。(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4.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26)全面建成新八大里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大力承接首都外溢数字、信创产业资源,培育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圈。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深化“智慧城市”大数据建设,加快5G网络建设,依托街道社区业务管理、智慧河西综合管理等平台,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开放共享。(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27)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紧紧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的战略契机,以外贸进出口等领域为突破口,提升参与“外循环”的能力,推动商贸“内循环”为主的发展格局逐步转变为“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创新招商方式,建立招商引资顾问团、招商合伙人等制度,千方百计引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和优质企业。强化规划招商,加强重点区域规划宣传推介,秉承“产业+地产”,有力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时序、供应结构、供应规模,实现健康良性发展。强化载体招商,加快楼宇业态置换和产业升级,以楼宇的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带动产业集聚。强化政策招商,完善细分产业促进政策,增强政策吸引力竞争力。(区合作交流办、区商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6.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28)全面清理相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制度,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领域政策冲突问题。制定的惠企政策涉及多部门时,明确牵头部门、规定联合办理,切实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利用“天津政策一点通”平台,通俗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让企业“一键搞定”。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第三方评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7.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29)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工作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落实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加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公务员诚信教育。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公共信用评价机制,扩大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区发改委牵头,区公务员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30)开展高价值专利项目培育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力推进质量强区、质量强企和品牌建设。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政策举措。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高合同执行率
(31)优化法院服务。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实现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式集约化,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大幅提升法院文书送达到达率。推动法院与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增加入驻法院的调解平台和调解员数量。加大“分调裁审”力度,不断提高“分调裁审”占收案总数的比例。(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2)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金融类等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设立专门法庭进行集中、一体化审理。利用完善终本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衔接财产核查与恢复执行立案,对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区法院负责)
20.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33)健全公司诉讼案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分类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加强与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区法院、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34)优化企业破产程序和配套机制。深化府院联动,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审查甄别采取退出或者重整方式清理企业债务。分级动态管理破产管理人,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加强业绩考核。(区法院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2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35)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建立完善重点项目人才引进目录,有针对性地引进区域发展亟需的各类人才。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培养“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和人才高地。积极参与“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双一流”校园招聘、“学子津门行”等活动,依托校友会、商会赴外省市,引进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遴选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区人社局牵头,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公安河西分局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36)完善文体设施空间布局。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倾斜。继续在符合条件的公共空间、商业空间嵌入公共文化功能,完善“10分钟文化服务圈”,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体育公园等便民化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健全多元主体举办赛事活动机制。(区文旅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持续完善基于学龄人口动态发展趋势的各级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和利用水平。有计划地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组织修订河西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逐步完善扩大区域特色数字教育资源覆盖与共享,助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教育局负责)
(38)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与市属三甲医院互动互补,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辐射带动区属医院医疗、科研和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医疗服务机构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转型,强化政府履职、全科医生执业、资源引入整合、居民基本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首诊、按需转诊的诊疗制度。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履约质量,提高常见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构建以河西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区卫健委负责)
(39)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实施居家养老“133工程”,提升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五助”服务覆盖率,带动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突出实施片区化、促进规模化、实现市场化,加强数据采集、政策宣传、服务推广,进一步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格局,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区民政局负责)
2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40)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治理水平。实施对大气污染物常态化监控,强化源头控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支持企业提升改造。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持续推动水环境治理排名考核机制,提高治河、护河积极性。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等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5.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4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点区域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管网品质提升和精细化管理。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强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加快重点易涝区域排水系统改造,配合推进地铁站点建设,提升地铁周边配套服务功能。(区城管委、区住建委、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交警河西支队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衔接协调重点任务,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承担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统筹推动,一项接着一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重点指标不断争先进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统筹推进,区有关部门要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运用河西区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优化平台,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落实措施,主动与市级部门协同推进本区营商环境建设。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风政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眼睛向内查找差距,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既重视大项目,也重视小项目;既重视新企业落户,也重视老企业发展。区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进步,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五)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务服务办依据本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责任清单,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区政府要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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