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龙坡残联〔2020〕16号
各镇、街道残联,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6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
适配补贴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7〕11号)精神,根据《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人基本辅具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渝残联发〔2019〕36号)文件精神,着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增强自理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完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管理办法》。
一、配发原则
从残疾人的基本辅具需求出发,以普及型、大众化为主,重点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需求。
二、配发对象
具有重庆市九龙坡区户籍,有辅具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优先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重度残疾人。
三、配发种类
(一)基本辅具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每三年可申请一次(成人纸尿裤等易耗品除外)。
1.视力残疾人:盲杖、放大镜。
2.肢体残疾人: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防褥疮床垫、手杖、成人纸尿裤等。
(二)特殊辅具
听力残疾人:
1.助听器市级项目: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可以申请。
2.自购助听器区级项目:申请需提供发票原件,0-6岁按发票总金额8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每人限申请两个);7-17岁按发票总金额5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每人限申请两个);18岁以上按发票总金额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人限申请一次)。
(三)配发数量及周期
每季度均可申请,按季度配送。基本辅具适配,原则上每人每三年只能申请一件辅具。特殊辅具为一次性救助,有需求且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只能申请一次。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二)审批:各镇、街道残联对《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进行审核,并填写《重庆市九龙坡残疾人辅具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发放:社区康复室根据镇、街道已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辅具,发放时需收取《审批表》,领取人签字盖手印,发放人签字盖章。《审批表》需存档备查。
(四)录入:辅具发放完成后,各镇、街道残联要及时将辅具发放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精准康复服务系统》。
(五)特殊辅具报区残联审核后发放。
五、辅具管理
入库:社区康复室负责辅具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将供货清单及收据等留存备档,并登记入库数量,保证帐物相符;如发现货物数量、品牌、规格等与清单不符,应及时向镇、街道残联、区残联和供货单位反映。
出库:物资的出库必须凭《审批表》,经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镇、街道残联审核盖章批准后方可领用,如有不符,社区康复室拒绝发放物资。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并登记出库数量,保证帐物相符。
社区康复室负责对辅助器具物品的进、出管理和物品的盘点与记录,并按规定每季度报送《存量表》、《审批表》和《汇总表》给镇、街道残联。镇、街道残联负责对辅助器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收集汇总《存量表》和《汇总表》报送给区残联。
六、 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残联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服务目录》内容进行适配。其他类别的残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适配肢体类辅具,需社区上门调查后附情况说明和全身照片。
(二)各镇、街道残联和社区康复室要留存《审批表》及资料以备财政、审计和纪委检查。
(三)各镇、街道残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汇总表》、《重庆市九龙坡残疾人辅具存量表》报区残联备案。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基本辅具)
2.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特殊辅具)
3.重庆市九龙坡残疾人辅具申请汇总表
4.重庆市九龙坡残疾人辅具存量表
5.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服务目录
附件1 序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
(基本辅具)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 |
| 残疾人证号 |
| |||||||||||
残疾类别 |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 |||||||||||||
残疾等级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 联系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监护人姓名 |
| 与申请人关系 |
| |||||||||
家庭经济 状况 | □低保人员 □特困人员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保险□无医疗保险 | |||||||||||||
辅具类别 | 辅助器具:□盲杖□放大镜□普通轮椅 □高靠背轮椅 □儿童轮椅 □腋拐 □助行器 £单脚手杖 □四脚手杖 □拐杖凳 □护理床 □防褥疮床垫 □防褥疮座垫□洗浴椅 □坐便椅 £成人纸尿裤 □其他
| |||||||||||||
残疾人或 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社区(村)委会 初审意见 |
初审人:
年 月 日(公章) | |||||||||||
镇街残联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
社区康复室 发放情况 |
领取人(手印):
发放人: 发放时间: 年 月 日(公章)
| |||||||||||||
填表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初审、镇街残联审核、社区康复室发放。2.附户口(户口首页、人口增减页、本人页)、残疾证复印件。
附件2 序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
(特殊辅具)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 |
| 残疾人证号 |
| |||||||||||
残疾类别 |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 |||||||||||||
残疾等级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 联系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监护人姓名 |
| 与申请人关系 |
| |||||||||
家庭经济 状况 | □低保人员 □特困人员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保险□无医疗保险 | |||||||||||||
特殊辅具 |
□助听器市级项目 自购助听器区级项目: □0-6岁, 发票金额元,补贴80%,补贴金额元; □7-17岁, 发票金额元,补贴50%,补贴金额元; □18岁以上,发票金额元,补贴30%,补贴金额元。 | |||||||||||||
残疾人或 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社区(村)委会 初审意见 |
初审人:
年 月 日(公章) | |||||||||||
镇街残联 复审意见 |
复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
残联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
填表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初审、镇街残联复审、残联审核后发放。2.附户口(户口首页、人口增减页、本人页)、残疾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