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 县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忠县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委员会账务分设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忠农发〔2024〕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试点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忠县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务分设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