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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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发〔202429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小学、幼儿园,区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明确查验流程及各单位职责,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控制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暴发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4315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一)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 

(二)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校的传染病预防工作,保障未全程接种儿童及时补种疫苗,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查验单位、对象和内容

(一)查验单位。

现阶段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和小学均应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卫健委和区教委门根据疾病防控的需要确定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及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工作目标 

(一)全区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达到100%

(二)预防接种证补证率≥100% 应补种儿童补种率≥95%

四、工作流程

(一)通知查验对象。

机构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二)接种单位完成查验评估。

1.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

根据儿童年龄、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等、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查验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到预防接种证,或出具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评估资料应当记录儿童预防接种已完成或未完成及需补种疫苗种类、剂次等关键信息。

2.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3.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疫苗种类需补种剂次并预约补种时间。

4.对计划入托、入学的儿童,在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将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在预防接种证上。

5.接种单位可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为入托、入学儿童或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服务。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

1.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或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2.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当年12月底之前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再次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

(四)疫苗补种。

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查验登记表上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同时定期将未完成补种的儿童名单反馈给辖区托幼机构或小学,配合做好补种督促工作,保证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补种。

4.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在预防接种证上或查验记录上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供儿童监护人交托幼机构和学校再次查验。

五、资料管理

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当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六、职责分工

(一)区教委:负责对托幼机构和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全区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二)区卫健委:会同区教委负责全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各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辖区接种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负责登记、汇总学生查验情况,及时将查验情况通报属地预防接种单位。

(五)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七、数据汇总上报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收集的查验记录填写武隆区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1),同时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查验、漏种和补种儿童数,填写《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当年101日前将汇总表交辖区接种单位。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填写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在次年110日前报区疾控中心

(三)区疾控中心汇总全区数据后于次年120日前,将汇总数据报区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

八、督查考核

(一)区教委将加强对全区托幼机构及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覆盖率、查验率、补种率纳入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联合区卫健委对托幼机构及小学校查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抽查。

(二)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的督导工作,将查验率、补种率、补证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全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补种率达标。

 

附件:1.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2.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3.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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