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
渝发改规范〔20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21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号)等规定,我委对现行《重庆市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定价听证目录》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7〕5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