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养犬管理区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5:31
收藏
详情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养犬管理区的通知

 

巴南府发〔2023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犬只管理,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区养犬管理区划定如下:

一、养犬重点管理区

鱼洞街道、莲花街道、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全域;南泉街道正街社区、长南桥社区、鹿角社区、金鹿社区、福鹿社区;南彭街道南彭社区、石岗社区、忠兴社区、百合子社区;惠民街道惠民社区;一品街道一品社区、五角亭社区;界石镇和平社区、畅想路社区、公平社区、桂花社区、东城社区、梨花社区、富城社区;安澜镇安澜社区、仁流社区、南龙社区、龙岗社区;东泉镇东泉社区、五布社区、天赐社区;丰盛镇丰盛社区;二圣镇二圣社区;接龙镇新正街社区、龙潭社区、小观社区;麻柳嘴镇麻柳街社区、牌坊街社区;木洞镇社区、二社区、三社区、金银桥社区;圣灯山镇跳石社区、陈家社区、圣灯山社区;石龙镇石龙社区、花石社区;石滩镇石滩河社区;双河口镇慕禹社区;天星寺镇天星寺社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二、养犬一般管理区

养犬重点管理区外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本区养犬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养犬管理区的通知》(巴南府发〔201841)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926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