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执行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梁平府发〔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通知》(渝规资办〔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区组织更新了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执行。
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基准地价说明、土地增值收益系数一并执行(详见附件),原《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80号)同时废止。
三、本通知施行之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受理的业务审批件(以行政审批业务受理凭证开具时间为准),仍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80号)公布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执行;本通知施行之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受理的业务审批件,均按本通知公布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执行。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2.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增值收益系数
3.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册
4.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