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调整方案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2023〕4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区县 (自治县) | 序号 | 状态 | 水厂 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 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武隆区 | 1 | 调整前 | 文复农业服务中心供水站 | 沙坝子溪沟 | 河流型 | 文复乡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 | 正常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3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100米至300米的整个水域。 | 正常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3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 | / |
调整后 | 文复乡水厂 | 沙坝 水库 | 水库型 | 文复乡 |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纵深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