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西来关古道等29处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巫溪府发〔202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西来关古道等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至说明和图则,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1. 西来关古道等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四至说明
2. 西来关古道等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图则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西来关古道等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四至说明
一、古遗址(11处)
东至民房墙外;南至巫溪县城厢中学大门外;西至民房墙外;北至西门老车站外空坝。
东、南、西、北四侧均至女王寨外扩10米。
东至大宁河;南至风洞子运盐道外扩5米;西至风洞子运盐道外扩10米;北至风洞子运盐道外扩6—10米。
东至陡崖;南至罗群寨南界外扩5米;西至罗群寨西界外扩5米(沿1093米等高线);北至罗群寨北界外扩5米。
东至陡坎;南、西、北三侧均至悬崖顶。
东至洞口向东外扩22米;南至小路;西至洞口向西外扩15米;北至洞口向北外扩16米。
东至老鹰寨外扩10米;南至老鹰寨外扩10米;西至老鹰寨外扩10米;北至老鹰寨外扩10米。
东至山洞洞口向东外扩1.5米;南至平台外陡坎;西至山洞洞口向西外扩7米;北至山洞洞口向北扩3米(沿1050米等高线)。
东至陡崖顶;南至阶梯路;西至陡崖;北至洞穴口外扩27米。
东、南、西、北四侧均至桃花寨遗址墙脚外扩5米。
东至顶寨遗址墙脚外扩3.5米;南至顶寨遗址墙脚外扩5米;西至顶寨遗址墙脚外扩7米;北至顶寨遗址墙脚外扩12米。
东至棺木岩东侧外扩1.7米;南至棺木岩南侧外扩10米;西至棺木岩西侧外扩1.38米;北至棺木岩北侧外扩11米。
东至民房墙脚及村道;南至村道;西至小路;北墓群北界外扩28米。
东至棺木岩后3米(沿446米等高线);南至棺木岩南侧外扩12米;西至棺木岩前陡崖;北至棺木岩北侧外扩11米。
东至墓室口外扩4米至陡坎;南、西、北三侧均至墓室外扩2米。
东至碎石路;南至村道;西至民房外陡坎;北至墓群后陡坎。
东至玉泉墓群东界旱地;南至玉泉墓群南界陡坎;西至玉泉墓群西界果园;北至玉泉墓群北界陡坎。
东至坟墓东界外扩11米;南至坟墓南界外扩3.5米至陡坎;西至坟墓西界外扩10米;北坟墓北界外扩6米。
东至木耳墓群外田坎;南至木耳墓群外扩8米;西至木耳墓群外田坎;北至木耳墓群外扩4—10米。
东至小路;南至坟墓前陡坎;西至李善松民房墙外;北至小路。
东至大宁河;南至棺木岩南侧外扩30米;西至棺木岩后7米;北至棺木岩北侧外扩14米。
东至大宁河;南至棺木岩南侧外扩6米;西至棺木岩后4米(沿346米等高线);北至棺木岩北侧外扩13米。
东、南、西、北四侧均至崔璟墓外扩2米。
东至向家老屋外扩3米;南至第二制盐车间遗址;西至第二制盐车间遗址;北至后溪河。
东至民房墙外;南至民房墙外;西至民房墙外;北至后溪河。
东至刘明楚庄园外扩12—24米;南至万春河;西至万春河;北至刘明楚庄园外扩13—24米。
东至张献忠题刻外扩5米;南至张献忠题刻外陡崖;西至张献忠题刻外扩6米;北至张献忠题刻外扩3—4米。
东至洞口向东外扩22米;南至小路;西至洞口向西外扩15米;北至洞口向北外扩16米。
东至民主大堰外扩10米;南至民主大堰外扩10米;西至民主大堰外扩10米;北至民主大堰外扩10米。
附件2
西来关古道等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图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