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文件
浔民发〔2024〕29号
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
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湖民〔2024〕18号),切实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决定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关注各镇街对《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执行不力等问题;检查其监督履职情况;是否按政策内容、标准落实供养相关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提升特困供养机构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关注特困供养机构是否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服务;检查按规配备工作人员情况,是否足额配备护理员;检查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疾病治疗及其他方面费用是否按标准落实、按范围使用,有无侵占挪用现象;检查是否按规定落实日常照护、健康管理相关内容,有无无视老人尊严问题;检查是否经常开展文体教育、精神慰藉等活动;检查机构是否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
(三)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检查对符合入住机构条件的特困对象是否存在违规拒收问题;检查特困人员伙食是否合理调剂、服装被褥是否按季节适时更新;检查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药费、陪护费是否按规定报销;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歧视、侮辱、虐待、侵害特困供养人员切身利益问题;检查干部职工有无滥用职权、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接受利益输送为相关方提供便利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下旬前)。突出重点,梳理2023年开展的特困供养机构专项治理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步骤,积极动员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5月下旬至8月)。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全面开展自查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加强督导(9月至10月)。区民政局将对各镇街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完善(11月至12月)。区民政局与各镇街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行总结。通过专项治理,推进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规范,促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1月底,区民政局形成集中整治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区级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主动与纪委沟通联动,增强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要加强政策指导,各镇街要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和监督检查。
(三)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镇街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每月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南浔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科 霍晓瑜
联系方式:0572-3023920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抄送:市民政局,区纪委。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