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文件
浔民发〔2024〕30号
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4〕69 号)工作要求,开展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未经登记养老机构。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未向主管部门登记、10张床位以上、收住老人的机构(不含民宿、旅馆、养老社区、村委会举办的老年公寓等),逐一落实相应措施,直至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民政局同市场监管、消防、建筑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定,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督促养老机构迅速落实整改;对照消防技术标准,无法整改到位的,一律关停,不准经营。
(三)查处养老机构管理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属地及主管部门在日常查处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机构中是否存在不作为、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瞒报、落实整改敷衍了事,甚至收受上述养老机构好处等行为。
(四)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进一步建立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工作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及时报请属地党委和政府予以解决,动态消除隐患增量,推动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结合前期排查整治情况,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积极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5月—7月)。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未经登记的及时查处;消防不达标的,会同消防、建设等职能部门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7月底形成问题清单上报。
(三)完善机制(8月—11月)。主管部门及属地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形成闭环,全面总结,系统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10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并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查密防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风险隐患,区级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联动,切实保障机构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进行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和监督检查。
(三)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镇街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每月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科 霍晓瑜
联系电话:0572—3023920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抄送:市民政局,区纪委。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