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关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增项扩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纪办〔2021〕44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 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1〕8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普惠,经研究,决定在《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100号)的基础上,对我县现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进行增项扩面,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范围
(一)所有在青田县殡仪馆火化的中国公民;
(二)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人员;
(三)未登记户口婴儿、娩出胎体;
(四)在外地火化的青田户籍居民。
二、增加免费项目
在现有服务项目即辖区范围内使用殡仪馆普通接尸车辆的遗体接运费、使用普通炉火化的遗体火化费、殡仪馆3天以内的遗体冷藏费、骨灰处理费、吊唁观瞻遗体火化专用厅使用费免除的基础上,新增免除三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
(一)骨灰寄存费用(一年以内);
(二)骨灰盒一个(由政府指定);
(三)节地生态安葬墓穴或格位(由政府指定)。
三、出现违规治丧行为的,不予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其他事项仍按《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100号)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5月30日起实施,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