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化肥施用定额制指导意见(试行)和安徽省实施农药购买实名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土〔 2020〕 117号)以及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以下称“两减一创”)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通过推行“两减一创”行动,全程科学管控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运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引领撬动农业支撑体系集成创新,着力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打造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实现产业强、生态美、百姓富。
(二)工作目标
1.科学制定全县主要作物施用化肥定额标准,引导农民实名购买、合理定量施肥。采取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推广高效新型肥料、种植绿肥等措施,探索建立化肥定额施用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作物产量不减。到2025年,化肥施用量比2020年下降4%以上,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2.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建立完善农药销售监管、使用指导、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制度机制。到2025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相比减少4%以上。
3. 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5年,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总数达到70个以上,绿色有机种养面积达5万亩以上(其中有机认证面积3.3万亩以上),努力打造1-2个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通过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力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二、实施方法和路径
(一)精准测土施肥。无偿为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明确作物施肥配方和施肥量,完善主要农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提高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到位率。
(二)有机养分替代。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增加有机养分施用比例,减少作物对化肥养分的依赖,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基础地力。
(三)优化肥料结构。针对不同作物,推广缓释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以及土壤调理剂等新型高效肥料,不断优化肥料结构。
(四)改进施肥方式。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新型施肥机械使用,在适宜地区重点推广侧深施肥、适期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逐步淘汰浅施、撒施、表施等落后施肥方式。
(五)创新耕作制度。因地制宜推广“菜(绿肥、油菜)-稻”轮作,“果(茶、桑)-绿肥”间作,“稻(茭白)-鱼(虾、鳖)”共生等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统筹实施农田土壤养分周年管理,平衡和减少周年肥料投入,提高养分资源利用效率。
(六)集成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做好病虫监测预警,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用药安全指导,推广全程绿色防控,促进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广替代使用。
(七)农药化肥实名购买。构建“亮证购买、门店记录、平台汇总、部门监督”机制,以农药化肥购买的实名制推进农药化肥使用的责任制。
(八)建立数字系统监管平台。通过建设农药化肥数字监管系统平台,建立农药化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提高农药化肥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三、2021年重点工作
(一)减化肥
1.制定定额标准,引导化肥减量。综合运用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综合耕地地力、作物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种植效益等多种因素,遵循粮油作物“减氮、控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控钾”总体施肥要求,建立全县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围绕耕地地力、作物生产等实际情况,出台化肥投入定额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开展试验示范,引领技术推广。县建立肥料定额制示范片3000亩,乡镇建立示范片300-500亩,选定1-2个经营实体,推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建立水肥一体化示范点3-5个,示范面积100-300亩。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1万吨,恢复种植绿肥2万亩,推广水稻侧深施肥4000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减农药
1.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定印发《岳西县农药实名制购买实施方案》《岳西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和《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农药实名制购买的公告》,对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实施进行安排部署。推广使用全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台账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2.推进茶园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茶园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绿色防控模式,科学防治茶园病虫草害。全面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科学合理设置粘虫黄板密度和位置,每亩插黄板40片。粘虫黄板由县统一招标采购,农户自愿购买(每亩黄板费用10元),县补贴总费用的2/3。根据病虫测报和虫口密度,针对茶尺蠖、炭疽病等主要病虫害采取生物农药防治。对落实绿色防控制度的农户发放“绿色防控茶园卡”,试行农户凭卡销售鲜叶,企业收购实行优质优价。2021年推广应用茶园绿色防控面积13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3.推动茭白专业化统防统治。高山茭白应用植保无人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具有技术集成度高、装备先进、防控效果好、防治成本低、组织化程度高、应急防控能力强等优点,更是降低农药使用风险,促进农药减量控害,保障茭白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2021年,全县所有茭白专业村,面积2.5万亩,实行统防统治整村推进。根据病虫测报,择期统一应用无人机开展3次统防统治,茭白采收前40天停止用药,确保茭白质量安全。对统防统治完成整村推进的村,按实施面积每亩给予50元飞防用工补助,农户只承担购药费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石关乡、主簿镇、姚河乡、头陀镇、黄尾镇)
(三)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
1.强化绿色有机认证。创新手段、出台政策,激发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提高绿色有机认证在农产品认证中的比例。培育壮大一批企业自主品牌,重点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2021年全县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6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2.健全监管监测体系。加快推动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巩固完善覆盖县、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网络,加强检测技术人员以及绿色有机企业内检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为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创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依托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利用巡查、监测和质量追溯、信用评价等信息,加强投入品经营和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标识等环节常态化执法检查,着力维护我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和商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按照“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基本要求,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全县绿色有机企业率先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80%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实现携带“身份证”上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两减一创”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将“两减一创”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评估。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环保(水源保护地)资金和农业、农村各类发展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增施有机肥、测土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项工作。
(三)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依托中国农科院、省农科院以及安农大等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聚集和研发优势,针对岳西农业投入品使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推广先进适用、节本高效、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新模式。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加快培育本土用得上、留得住的农业科技人才。县乡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加强对“两减一创”的技术指导服务,落实各项关键技术措施。
(四)开展宣传培训。将推行“两减一创”的意义以及政策、技术等内容列入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农资经营户、生产主体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介,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推广“两减一创”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和样板,努力形成农民(经营主体)自我约束、政策约束、补贴约束、宣传引导和技术支撑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化肥农药经营、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化肥、农药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化肥、农药行为。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禁用的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禁止在茭白上使用敌磺钠、膨大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约谈指导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
附件:禁限用农药名录
附件
禁限用农药名录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农药使用应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一、所有农产品生产上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4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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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 |
注: 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
二、部分农产品生产上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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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用 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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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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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
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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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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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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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三唑磷 |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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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酰肼(比久) |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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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戊菊酯 |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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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虫腈 |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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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苯虫酰胺 |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