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 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1:09
收藏
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5

 

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

 

为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黄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黄政办秘〔20212号)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激励办法。

第一条  区政府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第二条  本激励办法适用于注册所在地在本区的建筑企业。

第三条  培育本区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1、获得晋升为综合资质等级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晋升为甲级资质等级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的每次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的每次奖励20万元;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迎客松杯的每次奖励5万元;获得区级优质工程丰乐杯的每次奖励1万元。

第四条  鼓励引进优质建筑企业

鼓励外地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区。凡具备综合资质等级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区的,参照我区新晋升综合资质等级企业奖励。

第五条  对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已享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政策的,仍可在本区享受奖扶政策,但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奖项的,仅按最高项予以奖励。

第六条  本激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