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丧属的切身利益,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及有关规定。按照公益性原则,结合休宁县实际,拟定休宁县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收费方案,具体如下:
一、经营公墓范围
(一)城市公益性公墓:休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一区至六区全部墓穴。
(二)乡镇公益性公墓: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全部墓穴。
二、公墓及护墓管理费标准
休宁县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及护墓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城市公益性公墓:
骨灰墓(壁墓):1200元/墓,墓碑100元/块,落葬(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100元/次。
骨灰墓(连墓):2400元/墓,墓碑200元/块,落葬(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100元/次。
骨灰墓(立碑双穴):7800元/墓,墓碑300元/块,落葬(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120元/次。
骨灰墓(卧碑双穴):7100元/墓,落葬(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120元/次。
骨灰墓(卧碑单穴):4800元/墓,落葬(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100元/次。
骨灰墓(草坪墓):2700元/墓,落葬(开穴、安放、封穴施
工及材料)100元/次。
刻字200元/块(不超过110个字,超出字数收费不高于3元/字)。
护墓管理费:60元/墓/年。
- 乡镇公益性公墓:
遗体墓:3800元/墓(双墓按2个计算),墓碑600元/块,刻字200元/块(不超过110个字,超出字数收费不高于3元/字)。
护墓管理费:60元/墓/年。
村级公益性公墓参照《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务字〔2024〕53号)文件规定执行。
-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经营方要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落实殡葬收费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按现行的惠民殡葬政策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期间若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休宁县民政局
2025年9月30日
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