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4〕36号
关于修订《武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武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武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武岗镇、村级使用国有资金或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全椒县进场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方式选取暂行规定》(全公管﹝2021﹞1号)、《关于规范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购﹝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是指列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但未达到必须进场招标的项目,具体包括:
(一)工程建设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建设项目。包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电、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估算金额60万元(不含)以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勘查、监理、施工图设计、造价等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货物或服务类采购。
(三)产权交易类。车辆、土地、房屋单项资产原值5万元以内或批量资产10万以内的其他资产等重大资产的出售,原值50万元以内的电子设备、仪器设备的报废。
(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单项或批量金额(评估价)2万元以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转让、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以及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
(五)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方式,但涉及廉政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入镇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项目。
限额以上的,严格按照全椒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有关规定及财政系统有关文件执行。
二、实施机构
优化调整武岗镇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担任。招标办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前期的预审及项目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督。
- 操作规则
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其他方式。
(一)镇级。各部门应主动与主管部门对接,于每年年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由招标办按项目的性质、类别纳入项目库中。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工程建设类:由项目部门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提交镇主要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提交镇相关会议)。镇招标办协助项目部门邀请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确定下浮报价比例。
最高限价下浮比例具体参照《滁州市各工程类项目招标评标基准价标准》。因下浮比例过高导致项目选取失败的,二次选取时可以适当调整下浮比例。采取固定下浮比例(固定价)方式的按照公开随机抽取原则,在报名参与的企业中确定中签候选人。按照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的,低于所有报价人平均报价10%的企业,应不予选择,按照次低价确定中签候选人,依次类推。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法一:邀请招标。由镇招标办联合项目实施部门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资格能力要求的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按照固定下浮比例(固定价)或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方法二:公开招标。由项目承办部门、镇招标办及代理机构会商后编制交易公告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三天,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企业中按照固定下浮比例(固定价)或以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方法三:其他方式。针对一些工期紧迫的工程或特殊工艺建设项目,可提请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其他交易方式。
2、与工程建设相关勘查、设计、代理、监理等服务类项目。方法一:直接选定(原则预算10万元以下),由武岗镇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其中代理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直接选定、随机抽取或竞价采购。方法二:询价。镇招标办会同承办部门发布询价公告,在递交报价函的企业中(3家及以上)根据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方法三:公开招标。由镇招标办会同项目承办部门邀请代理机构,编制交易公告并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服务企业中按照固定下浮比例(固定价)或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
工程设备及货物类参照政府采购类执行。
政府采购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部门提出,填写《武岗镇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审批表》,将项目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镇招标办确定交易方式(2万元以上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采购方式),提交主要领导审批。方法一:网上商城。党政办会同承办部门通过徽彩云“电子卖场”集采或反向竞价采购。方法二:询价(询价起点金额为5000元)。镇招标办会同承办部门发布询价公告,在递交报价函的企业中(3家及以上)按照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方法三:公开招标。由镇招标办会同项目承办部门邀请代理机构,编制交易公告并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企业中按照固定下浮比例(固定价)或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签候选人。方法四:其他方式。提交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项目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执行。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需到县财政部门备案。
(二)村级:村级小额零星工程依照《关于印发<武岗镇村级小额零星工程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武政〔2024〕34号)按以下程序实施:
村集体应提前3天将制定的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或资金计划,以及经村集体会议审定的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落实、实施方式等情况书面报镇领导项目管理小组审批。
项目牵头领导和管理组到拟建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报给招标组按程序公开招(投)标、采购。项目涉及土地、林业等手续办理的,在工程发包前,领导小组应指导村集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领导小组组织,村集体参与,在镇指定地点,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我县现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施工及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单位应根据《全椒县进场限额标准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方式选取暂行规定》(全公管〔2021〕1号)确定承接主体,并将招标采购结果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备案,对工程中标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由镇政府提供书面说明。对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取简易方式,由领导小组组织,村参与,邀请不少于3家施工单位或个人,在镇指定地点,采取现场报价,当场公布各单位和个人的报价结果,依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方。对防汛、抢险等突发工程,可由村委会通过两委会研究确定施工方,施工中制定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用工、用车清单,每天经双方签定确认,作为后期工程结算的依据,最终经中介审计单位核定工程结算价款。
限额以上项目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采取其他方式的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四、项目验收管理
项目验收由采购供应方在项目完成后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镇招标办负责组织验收。需要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项目单位须先安排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工程类项目由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验收,项目单位应邀请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验收;服务类项目服务完成后,由项目单位组织验收或以出具合格的咨询文件为准;货物采购类项目在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后,供货方提供货物清单,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货物的型号、数量、质量及运行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武岗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单》。
验收组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验收日期、验收结论及整改意见。验收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五、资金支付管理
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需明确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内容并通知中标人按时足额缴纳,镇财政所加强工程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收缴和退回。工程类项目按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的,须提供招标采购审批表、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施工合同、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明等材料。结算审计后付款的,需提供招标采购审批表、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施工合同、验收报告、按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等材料;货物类项目待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类项目按合同约定服务完成后支付。
项目质保金。招标采购项目应当按国家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约定质保期和质保金,待质保期(自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日期起计算)期满,验收无质量问题或维修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监督管理
严禁拆分项目或不合理划分标段招标;招标人及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标后监管。对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违法投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签订合同、转包和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报镇招标办备案。
七、附则
招标人应先自行协调有关限额以下交易的异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异议答复。异议人对答复不满进行投诉的,由镇招标办负责处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武岗镇招标办负责解释。
附件:武岗镇招标办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武岗镇招标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静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许朝莉 财政所所长
郭华杨 党政办主任
成 员:马 蓉 纪委副书记
徐 琳 民政办副主任
许业建 社会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爱玫 文化站站长
吴华旭 财政所副所长
陈 克 水利站负责人
沈志鹏 环保站负责人
李习军 农经站工作人员
聂宗娥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顾云飞 党政办工作人员
武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