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州政办秘〔2025〕2号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原省农委)分别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流程、编制大纲、重要时间节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现状和渔业发展走向,制定《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规划》是今后五年内全区水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是水产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布局依据,是养殖水域滩涂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推进颍州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5.《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16.《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17.《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划成果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5.《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6.《安徽水功能区划(2004)》;
7.《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7〕62号);
8.《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
9.《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
第三条 其他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5—2030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
合理布局颍州区水产养殖生产,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通过推行绿色生态渔业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加强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利用,强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实现渔业利用、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规划期内建立全区养殖水域滩涂资源长效保护机制,基本稳定全区水产养殖面积,实现渔业开发利用、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及防洪排涝相协调。
第三条 重点任务
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是规划的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及相关乡镇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抓好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完成并持续完善对全区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开展常态化环保督查、法规宣传,保护经营者合法利益,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渔业转型引导服务。通过示范引领,加速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全区养殖区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健康养殖、低碳循环水养殖和生态环保高效设施渔业,探索建立与颍州区水域滩涂承载力相匹配的新型渔业模式。重点渔区普及绿色健康生产方式,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加强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养殖区水环境监测,建立水域滩涂资源有效保护机制,公共水域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改善水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水域滩涂资源环境,实现渔业利用、城乡发展与湿地生态保护相协调,为颍州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加强水域河道管理,统筹做好防洪排涝。加强养殖区水域河道,公共水域管理工作,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统筹做好防洪排涝工作,有效保护水域河道防洪排涝通道的畅通,实现渔业利用、城乡发展与防洪排涝相协调,为颍州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支撑。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颍州区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全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颍州西湖湿地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河沟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建设养殖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与《颍州区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与区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颍州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水域、滩涂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滩涂。
第二章 颍州区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颍州区总水面4.72万亩,其中河流、湖泊主要有颍州西湖、颍河、泉河、泉河故道等,面积2.72万亩,占总水面的57.62%,池塘主要分布在颍西街道、程集镇、西湖镇及高速路两侧,面积1.6万亩,占总水面的33.89%,其他0.4万亩,占总水面的8.49%。可养水面3.35万亩,占总水面的71%,现已养2.8万亩,占可养水面的83.6%,各类水域水质较好,溶氧量5.2—12.3毫克/升,pH值6.5—8.5之间,各类营养盐含量能够满足水生动植物需要,总硬度和有机物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颍州西湖有浮游植物80种,其中兰藻16种,绿藻19种,硅藻24种,黄藻5种,裸藻5种,甲藻6种,金藻5种。硅藻为优势种群,其他数量较多的依次为绿藻、兰藻、黄藻、甲藻、金藻、裸藻。蓝藻种类有湖生颤藻、法氏胶藻、底氏胶球藻、克氏微束藻、拉氏拟鱼腥藻、大林氏藻、最小胶球藻;绿藻种类有鲁氏胶带藻、毕氏月牙藻、金团藻、眼点素衣藻、柱状栅列藻、针形纤维藻、四足十字藻、拟新月藻;硅藻种类有绿脆杆藻、星芒小环藻、华美双菱藻、细星杆藻、尖针杆藻;金藻种类有变形金藻、圆柱锥囊藻;裸藻种类有克氏素裸藻、血红裸藻。浮游动物70余种,其中原生动物占绝对优势,冬、夏两次采样中均出现的21种浮游动物有:梨形沙壳虫、圆体沙壳虫、尖顶沙壳虫、压缩沙壳虫、膜口虫、弹跳虫、长足轮虫、萼苑臂尾轮虫、矩形龟甲轮虫、长刺异尾轮虫、高跃轮虫、龟纹轮虫、圆形盘肠蚤、卵形盘肠蚤、秀体蚤、方形网纹蚤、金氏薄皮蚤、模式有爪猛水蚤、锥肢蒙镖水蚤、锯缘真剑水蚤。水生生物、底栖动物、水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大多能被鱼类消化。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鱼类共4目7科19种,主要有鲤鱼、鲫鱼、青鱼、草鱼、鲢鱼、红鳍鮊、翘嘴红鮊、鳙鱼、麦穗鱼、棒花鱼、赤眼鳟、泥鳅、花斑副沙鳅、刺鳅、鲶鱼、黄鳝、鳜鱼、乌鳢等。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颍州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点: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年实际日照数平均为2109.06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5.7℃。年均无霜期为222天。年均降水量为890毫米。冬季盛行北至东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
第三条 渔业发展现状
1.渔业经济健康发展。全区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渔业经济保持了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024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2.8万亩,水产品产量6814吨;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1.1万亩。
2.名特优产品持续壮大。观赏鱼、河蟹、青虾、乌鳢、鲈鱼、鳜鱼等经济价值高、效益好的特种水产品养殖比例逐年增加。2024年全区观赏鱼养殖面积180余亩,年产2.8亿尾,品质不断提升。
3.设施渔业稳步推进。2024年全区建成圈养桶6500多立方米,工厂化循环水养殖4200立方米,鱼菜共生2000多立方米。
4.水产种业不断稳固。现有省级水产苗种良种场1家:阜阳市全洲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安徽裕国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水产科学研究所进行战略合作,主营业务是饲料鳜鱼苗种研发,2024年成功培育饲料鳜鱼苗种300万尾,培育鲈鱼苗种1400万尾。
第四条 存在问题
1.渔业发展空间受限。颍州区作为阜城主城区,承担较大的城市建设任务,压缩了水产养殖发展空间,传统的数量型渔业发展方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迫切需要加速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走数字智能高效的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2.渔业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偏低。我区水产养殖从业人员少,生产管理以传统养殖模式为主,渔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机械自动化水平偏低,距离现代渔业生产方式标准尚有一定差距。
3.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养护问题突出。受以往过度捕捞、过度利用、水工阻隔等因素影响,全区河流、湖泊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尚未有效遏制,水生态安全面临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渔业利用方式,发展鱼水和谐的生态增殖渔业。
第五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当前,我国水产品消费市场正发生深刻变化,城乡消费群体已不满足于有鱼吃,而对水产食品便捷性、安全性及品味提出了更高要求,便捷化初加工水产食品、风味即食品、绿色健康养殖产品更能适应消费需求。因此,绿色生态渔业、水产品加工产业及冷链物流产业将迎来市场机遇期。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休闲观光和养生养老需求正逐渐成为人们的刚性需求,休闲观光产业、养生养老产业市场前景广阔。水产品低脂肪、高蛋白的天然属性与人们养生养老需求高度契合,休闲垂钓、渔业体验、水产品餐饮与人们休闲观光需求再度契合。因此,休闲观光渔业和地方特色渔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5G等新兴科学技术的日臻成熟,人类即将步入万物互联时代,渔业生产管理数智化亦指日可待。水产养殖投入品精准投送问题、养殖环境精准调控问题、水产品病害防控问题等诸多渔业生产管理问题将逐一化解,信息自动化技术产品将大量应用于水产养殖销售的各个环节。
本规划实施后,全区渔业生产布局将逐步优化,渔业转型升级随之提速,以安全、环保、优质、高效、智能为特征的现代渔业生产管理方式将逐步普及,休闲观赏渔业将释放更强劲的增长动能,发展现代生态渔业正迎来良好的机遇期。
第七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讲话精神,以五大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适应社会经济新常态条件下水产品消费需求和生态环保需求,依据全区水域滩涂承载力,科学匹配,合理布局,以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健康养殖、保护资源、做强产业为方向,深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增加渔业二、三产业比重,发展互联网+渔业,提升渔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发挥本规划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提高养殖水域滩涂利用率,实现全区养殖水域滩涂有效管控和科学利用,妥善处理好生产发展与水生态保护的关系。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划分
第八节 功能区划概述
依据农业农村部《养殖水域滩涂编制工作规范》,结合颍州区实际,将全区水域滩涂规划分为3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域,设为禁止养殖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城镇规划空间,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相关区域为生态敏感区域设为限制养殖区;全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滩涂,设为养殖区。
第九节 禁止养殖区
一、类型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
(二)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二、范围
(一)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
核心区:泉河北岸涉及颍西街道、西湖镇水域范围。南面西从小韦庄向东沿姚庄、大路庄、刘湾、迎水庙、汤庄、杜台、后小庄、吴庄、大庄到赵台,涵盖新老泉河漫滩和老西湖洼地。
缓冲区:北面东从白龙沟向西沿赵台、大庄、吴庄、后小庄、杜台、汤庄、迎水庙、刘湾、大路庄、姚庄、到小韦庄;南面西从马庄向东沿后竹园、于庄、扬庄、白果园、后小庄、小寨子、狗园到坎河溜。
(二)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范围内的水域滩涂
1.泉河颍州区水域。
2.颍河颍州区水域。
三、管理措施
(一)禁止用于生产经营性水产养殖,以生态保护为目的的增殖放流及调控性捕捞不在禁止之列。
(二)禁止非法引入外来物种。
(三)已建养殖设施和固定捕捞设施应限期拆除。
(四)禁止开挖池塘、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
(五)河流天然水域加强水生生物增殖保护,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
第十节 限制养殖区
一、类型
(一)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
(二)城镇规划空间;
(三)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二、范围
(一)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
1.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北面东从从马庄向东沿后竹园、于庄、扬庄、白果园、后小庄、小寨子、狗园到坎河溜。南面西从季湾沿前古庄、柿树园、杜园、大田庄、于庄、周庄、芦庄、孔油坊、刘寨、后寨、河水寨到任庄。
2.安徽省阜阳市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以西湖湿地景观和水面为中心,四周以风景资源的分布为限。北至泉河南岸外堤坝;东与后相树庄、刘寨、向阳中学、东西刘庄、孔油坊、芦庄接壤;南至张小庄、王庄、五神庙、刘新庄;西与刘新庄、后孙庄、草河、老窑湾、六里庄、大田庄、许庄、杜园、大田集接壤。
3.安徽颍州西湖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东侧以现状环湖路为界,西侧与自然保护区相衔接,北侧以现状环湖路为界,南侧以现状环湖路及草河湿地为界。
第十一节 养殖区
一、类型
(一)池塘养殖区;
(二)其他养殖区。
二、范围
全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养殖区及其他养殖区(与城市建设规划冲突的除外)。
三、管理措施
1.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2.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
3.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引领发展循环渔业技术模式,推广渔业物联网、精准投饵、疫病远程诊断等现代渔业技术,推广生物调水、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环保技术;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5.引领创建渔业品牌、实施产品产地质量认证,推动养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线。
6.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体验渔业,与颍州区全域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7.发展渔业生产的同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不得利用基本农田新建鱼塘和大型永久渔业设施;在沟、河、塘养殖如因防汛需求应保障防汛;如因抗旱需求由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共同划设最低水位线,兼顾水产养殖、抗旱。
8.新建大型渔业项目,需通过环境评价及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分管同志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协调等日常事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统筹分析,合力推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十三节 强化监督检查
包括加强用途管制、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执法等。强化督促检查,跟踪督办整改事项,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坚决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要对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第十四节 完善生态保护
包括加强养殖污染防控、开展养殖排放监测、示范减排技术等。
第十五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加大对现代渔业建设的财政支持,争取财政投入增幅不低于大农业投入的增幅水平。调动社会投入渔业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渔业投资格局。探索建立新型渔业保险模式,尽快建立稳定的渔业风险保障机制。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将渔业防灾减灾纳入全区自然灾害防治总体部署。促进渔业在税收和用水、用电、用地等全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将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
二、创新生产经营机制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着力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强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活动。培育壮大渔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组织承担全区有关涉农项目。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渔民+金融机构”等组织模式,着力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推进水产品生产产业聚集,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渔业示范主体,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渔民提供各种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专业服务,大力推进品牌化经营,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市场消费,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三、狠抓渔业要素保障
坚持提高传统产业发展水平的同时,努力拓展渔业良种繁育、渔业加工及休闲渔业,构建现代渔业、增殖业、加工业及休闲渔业一体化发展,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环境友好、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政管理完善。
四、创新渔业体制机制
鼓励渔民合作社、渔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多方参与,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渔船管理现代化水平,强化渔业船舶检验,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推进渔船渔业节能减排工作。以渔船节能为切入点,推进捕捞等领域节能。逐步推行渔船标准化改造,分批实施更新淘汰高耗能渔船,推广渔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积极引导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推广应用高效配合饲料和水质调控技术及环保装备。
五、优化渔业发展环境
捕捞方式的监管控制。继续实施“禁渔期”制度,完善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渔具、捕捞方式规范管理,落实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实施捕捞渔业结构性调整,严格管控渔船数量、渔具规模。继续落实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和项目,合理提高渔民转产补贴标准。
全面强化休渔禁渔制度。坚持并不断完善禁渔期制度,探索制定其他重点渔业水域禁渔措施,努力构建全面的休渔禁渔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将困难渔民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给予必要补助,为休渔禁渔制度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渔业生态补偿管理规范化,建立完善涉渔工程生态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明确补偿内容和标准,落实补偿措施。加强渔业水域污染防治,建立污染损害评估技术体系,加大污染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
增殖放流的功能定位。落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依据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状况和实际问题,合理确定增殖放流的功能定位,科学安排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科学发展滤食性、草食性、杂食性鱼类增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域生产力,增加渔民收入。完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提高增殖放流苗种质量,加强放流效果监测评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节 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实施的补充说明
本规划所确定的水域滩涂功能区范围如与相关上位规划、文件有相冲突之处,从其规定。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或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按程序办理。
附件: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划定表
附件
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划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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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名称 |
范围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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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禁养区 |
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区颍州区辖区范围核心区、缓冲区;泉河颍州区水域;颍河颍州区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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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限养区 |
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区颍州区辖区范围试验区;颍州区西湖风景名胜区;颍州西湖国家湿地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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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养殖区 |
颍州区内与城市规划冲突外除限制养殖区外的其他河流、池塘、设施养殖、工厂化养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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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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