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州农〔2023〕31号
颍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颍州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颍州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4日
颍州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皖农办机函〔2023〕24号)《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办〔2023〕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全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完善监管体制,增强监管能力,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助力“两强一增”,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着力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建立区、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格,实现工作主体在区、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压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做到应管尽管,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风险排查治理和执法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提高农机“三率”,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遏制农机伤亡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网格划分、农机安全生产主体
(一)一级网格,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确定专人对辖区内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安全监管包保联系。
(二)二级网格,在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设立农机安全监理员,负责各村(社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网格,在各村(社区)设立农机安全协管员,协助上级做好本村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四)农机安全生产主体:农机合作社、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户、农机手等。
四、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主要职责(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1.负责本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本网格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级网格建设第一责任人。
2.编制本网格责任图,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安全监管区域等;指导本网格乡村两级网格建设,负责对农机安全监理员、协管员进行培训;
3.贯彻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机安全生产部署;组织开展农机牌证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事故处理和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4.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农机驾驶员考试、农机检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5.深入辖区内农机服务组织,帮助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农机服务组织设立安全员、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6.配合公安交警、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7.研究、部署、指导、考核各乡镇网格单元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二)二级网格主要职责(乡镇农机监理员)
1.负责本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备至少1名乡镇农机监理员,制定本网格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
2.编制本网格责任图,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安全监管区域等。
3.贯彻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有关农机安全生产部署。
4.协助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开展农机牌证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创建等活动;建立本网格单元内农机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配套农机具)、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农机手台账。
5.督促辖区内农机服务组织设立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安全监管检查指导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主体限期整改,实行清单式问题排查、闭环式落实整改。
6.建立微信群等信息化联系沟通平台,根据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农事,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网格单元内农机安全主体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研究、部署、指导、考核各村(居、社区)农机安全协管员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熟悉掌握本网格单元内农机安全主体安全生产开展情况。
(三)三级网格主要职责(村农机安全协管员)
1.负责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网格开展农机年检、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创建等工作。
2.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和农机企业安全宣传工作。
3.建立本网格单元农机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配套农机具)、农机手台账。
4.劝阻、举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现农机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各级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相关指示精神,把建立农机安全监管网格与农业安全工作同部署、抓落实,全面整体推进。
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细化责任分工;要优化推进路径,争取财政支持,为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网格、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装备保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地要按照省农机监理总站《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全面对标贯彻上下功夫,区域内合理划分网格,精准布网,加快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和运行模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级网格的职责区域范围,落实网格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一级网格长,区农机监理人员担任网格员,划片包保联系;乡(镇/街道)至少设置1名监理员,设置2名以上监理员时,划片包保,并确定1名网格长负责;村(社区/居)设立1名农机协管员,农机保有量为零的村(社区/居)可以不设;农机服务组织必须配备1名安全员。区乡两级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绘制网格图,2023年5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全部完成布网,网格图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各地要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206号)要求,实现“警保两站两员”与农机乡村两员建设有机结合,实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既节约资源,又能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导。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导指导,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网格单元运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随机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表扬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