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颍泉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颍泉区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颍泉区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颍泉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方案》《阜阳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方案》,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投入水平显著提高,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资源供给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科学合理制定全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通过老城改造、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等大力发展公办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改善办园条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完成年度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资源扩容建设项目;加强镇(街道、园区)公办独立园建设,达到每个镇(街道、园区)原则上每1.5万人以上要布局1所公办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的目标,完善区镇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加快镇(街道)中心园建设,积极申报省市级一类幼儿园评估验收,力争2022年每个镇(街道)中心学校均有1所市级一类园。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颍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结对帮扶、督学督导等方式,积极帮助普惠性民办园规范办园、提高办园水平,引导营利性幼儿园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由受让人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大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力度,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二)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健全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资金投入,规范使用管理。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合理确定分担机制。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办学成本、政策补贴、幼儿园等级以及家庭承受能力等情况,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并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区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认真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精准确定资助对象,做到资助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招聘的幼儿教师优先分配到新建、改扩建及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类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足配齐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
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健全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渠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四)强化幼儿园监管
加强源头监管。依据国家基本标准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严格把握审批条件,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区教育局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实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落实注销机制,按照分类登记管理,幼儿园停办后在教育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规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
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强化幼儿园食品卫生保障的监管,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公安机关负责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定期入园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依法查处干扰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行为;负责落实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卫生健康部门需依法开展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幼儿园做好饮用水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幼儿园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监测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等。区教育局落实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监督督促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安保器械、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系统、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
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落实民办园年度报告和年检制度。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区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幼儿园,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区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所属幼儿园出现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问题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治理无证办园。按照加强对民办幼儿看护点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根据“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大整改扶持力度,通过整改扶持规范一批无证园,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区教育局要协同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园区)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五)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按照标准规划、建设园舍,配备玩教具和幼儿图书等;引导幼儿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
注重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课程设置、环境创设、家园共育等形式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区教育局配备专职幼教教研员,镇(街道、园区)配备兼职教研员。通过园本教研、区域教研、教师培训等方式,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结合优质园和薄弱园结对帮扶、学前教育督导等工作,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建设。整合办园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探索集团化办学机制,打造“优质、均衡、共享、共进”组团发展的创新模式,通过理念、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四、保障措施
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区级政府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幼儿园布局、公办园的建设、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等工作,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指导幼儿园做好保教工作,确保全区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镇(街道、园区)要积极支持办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区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要将城镇居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区人社局要会同教育局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区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建立幼儿园及周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深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区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做好工作。区金融监管部门要对民办园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
落实督导检查问责机制。建立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重点对普惠性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等落实情况开展随机、专项或综合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前教育稳步健康发展。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颍泉区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智慧学校建设的工作部署,聚焦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教育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变革创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阜政办秘〔2020〕1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学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教育,提高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
通过智慧学校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环境水平,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广大师生信息素养。根据省、市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分年度实施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到2020年底,在2019年完成50%的农村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农村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城镇和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率分别达到40%和50%,智慧学校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到2021年底,城镇和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率分别达80%和75%,优质数字资源进一步丰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2年底,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依托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共建共享,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
三、建设内容
以推进智慧教学、智慧学习、智慧管理、智慧生活、智慧文化为主要内容,以人才队伍和基础环境建设为支撑,构建“5项基本功能+2项支撑条件”的智慧学校结构,推动信息技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方位应用,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智慧学校生态体系。
(一)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围绕主讲课堂和接收课堂建设一套智慧课堂教学系统,与传统在线课堂进行融合,便于主讲课堂教师与教学点接收课堂师生交流互动,有效提高在线课堂应用水平。同时,主讲课堂智慧课堂资源也可供主讲课堂学校的师生独立使用,提高优质资源的利用率。
(二)中小学智慧教与学建设。重点建设智慧课堂,打造智慧、高效的课堂教学,积极探索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助力精准教育教学,实现教学方式变革。通过教学全过程的学习诊断与评价,促进数据支撑的针对性教和个性化学。创设融合教研、数据采集分析、设施设备应用和管理机制为一体的教研环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研模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高中智慧学校建设。以高考改革为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智慧学校建设。建设走班排课系统、生涯规划系统、电子班牌系统等,保障新高考改革顺利推进。
(四)中小学校智慧管理建设。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推动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教育教学全过程。打造智慧管理新方式,为学校排班选课、师生评价、成绩分析、学生学习成长记录等提供数据分析,实现教务管理智能化。为学校办公自动化、人事管理、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校务管理智能化。实现中心校与教学点的一体化管理,优化乡村学校及教学点的教学研究、学习、评价、管理和服务等过程。
(五)中小学校智慧文化建设。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综合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微博、家校互通、电子班牌、校园广播、校园直播等媒介,开展智慧文化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思想品德、文化艺术、体育卫生等优质资源,提高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教育效果,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健康向上、创新发展的学校主流价值观。
(六)完善基础环境建设。
1.优化校园网络环境。校园网络系统覆盖所有教室、办公室等主要教学场所,进行无线校园网络建设,与有线校园网相结合,实现校园内网络全覆盖。通过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系统,学校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速率不低于200M,农村学校班均带宽接入速率达到5M以上,城镇学校班均带宽接入速率达到10M以上。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和管理,规范学校网络架构。
2.完善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修订)》要求,加大教师用机、学生用机配备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升级改造。2019年生机比不高于7:1,2020年不高于6:1,每间教室计算机台数按学校最大班级人数设置;建设好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演播室、电子备课室、数字(智能)图书馆、创新实验室、数字化探究实验室等。
3.推动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深刻影响,鼓励营造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环境,促进教育变革创新。积极开展5G+智慧教育试点工作。利用5G+互动教学系统和5G+AR/VR教学应用,为师生提供沉浸式体验教学、远程互动教学、虚拟操作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构建高效智慧学习环境。
(七)培养师生信息素养。加强校长、教师、设备运维管理等队伍健设,积极落实“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和乡村教师信息素养专项提升计划,为智慧学校的有效应用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开展初、高中信息技术素养学业水平考试,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和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探究学习。鼓励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和参加智慧学校建设应用水平竞赛和课题研究活动。
(八)建设智慧教育运维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设备联网、报修机制,实现教学设备入库、使用、报修、报废在线管理,为区域的教学设备运维管理和后期采购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加强学校网络和现代化教育装备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五统一”原则,按照《安徽省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要求,实现学校智慧课堂等信息化应用系统,与省平台帐号、基础数据、资源、空间、应用数据的互联互通,根据《颍泉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统筹智慧教育相关数据与颍泉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助力教育信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智慧学校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区教育局牵头成立协调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智慧学校建设。区数据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对智慧学校项目进行申报管理,各学校要把智慧学校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规划。
(二)强化经费投入。区财政局将每年智慧学校建设和运行维护所需资金纳入财政教育事业经费预算体系,统筹整合教育相关项目资金,保障智慧学校建设和运行维护。
(三)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熟练运用智慧学校资源。坚持应用驱动,通过活动引领、竞赛评比等方式,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智慧学校资源应用常态化。
(四)强化网络安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方案,按需配置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提高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智能化。
(五)强化绩效评估。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估,及时改进优化建设方案。开展智慧学校建设专项督导,将智慧学校建设成效纳入对各学校的考核评估体系。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核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的依据,促进智慧学校常态化、深层次应用。
附件:颍泉区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计划(2020-2022)
附件
颍泉区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规划表(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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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 |
计划建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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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小计 |
小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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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建设数量 |
建设比例 |
到2021年建设数量 |
建设比例 |
到2022年建设数量 |
建设比例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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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12 |
- |
47 |
50% |
70 |
75% |
93 |
100% |
37 |
22 |
22 |
1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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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阜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阜政秘〔2019〕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地方性、技能型、开放式高水平学校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我区综合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60%,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建设1所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综合性、多功能职教中心。完善4个省级重点示范专业建设,继续推进省级标准化现代农艺技术和机电一体化等2个实训基地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1.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落实好职普比不少于4.7:5.3大体相当要求。强化区级统筹,整合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要素资源,加快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积极推进职教中心建设,将其办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学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强化区域内专业统筹。扎实做好中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努力发展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推动达标建设和现代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鼓励推动中职学校与中小学联合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职业院校设置规定,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职对口备考”方案。探索中职、高职联合开展3+2及中职5年一贯制等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现代学徒制实施与试点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3.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职责,推动职业学校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支持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培训就业合作协议,开展订单、定向或定岗式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学校培训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培训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并保障教师合理待遇。从2020年开始,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组织职业学校在3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落实职工参与培训的相关政策待遇。
(二)健全职业教育制度和标准
4.完善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兴办职业学校、开展高质量职业教育,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建立民办职业教育管理督导机制。
5.落实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1+X证书(即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学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6.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制度。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和改革试点,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构建更加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为个性化、多样化学习提供制度基础。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课程学习成果,纳入“学分银行”管理。对接国家资历框架,有序推进学历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三)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7.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行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双主体育人。引导职业学校建立健全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厂中校、校中厂”办学模式,支持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规划教材等优质教学资源。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在职工总数2%范围内安排学生实习岗位,鼓励支持其在职业学校内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鼓励支持职业学校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中学校获得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8.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通过政府牵头、政策引导、统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行业性、共享型实训基地。鼓励支持职业学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为社会公众、职业学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9.加快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教师引进机制,从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教师范毕业生外,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的自主聘任和兼职兼薪办法,推动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落实职业学校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定期组织选派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
(四)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保障政策
10.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区政府统筹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完善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制度,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
11.创新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探索创新职业学校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统筹管理和动态调控机制,支持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绩效评估激励机制,更好地实现按需设岗、人岗相宜。
12.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对取得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通过奖金、股权等形式,从成果转化收益中给予奖励。建立区级技术技能大师库,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或设立大师工作室。建立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激励机制,出台奖励办法,促进创新创造和创先争优。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
13.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引导职业学校建立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五)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14.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职业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养德技双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5.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区政府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中职招生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区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16.组建职业教育指导咨询专家组织。建立颍泉区职业与成人教育专家库,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并对职业学校开展指导、考核、评估等。加强区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