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颍泉区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颍泉区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促进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85号)、《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阜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阜政办〔2020〕1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颍泉区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结合我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机制,普遍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二、工作目标
(一)示范引领。到2022年上半年,将胜利社区黄金水岸小区E标、胜利社区农丰苑小区、工业园社区金色港湾小区、工业园社区中梁山河甲第小区东区打造成颍泉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实现示范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全面展开。到2022年底,我区至少在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三)巩固提升。到2025年,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辖区城市生活垃圾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工作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召集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城区各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落实,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力争年底在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科学布局分类收集点与分类投放设施
1.全力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合理布局居住社区与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按照服务半径应小于或等于120m(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的建设要求,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站),分类设施设备不能影响消防通道、行车道、人行道等的通畅,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2.巩固公共机构、学校垃圾分类成果。按照《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根据人员数量、人员结构、建筑特点等因素,合理布设生活垃圾集中回收站、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收集容器,按需配备外观与环境相协调的分类收集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和公共机构设置二类标准的垃圾分类站房或三类的垃圾分类站(点),各楼栋或楼层配备相应的三分类或四分类的收集容器。站点布设和容器配置应与环境相协调、标志醒目、引导性强,提升垃圾分类参与率、收集率等分类成效。
3.全面开展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城区主次干道和小街巷在保洁公司设置的垃圾分类设施基础上,升级改造为三类标准的垃圾分类站点,分类站点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标志醒目、大小适宜,垃圾收集容器需密闭,杜绝污水溢漏,污染环境。同时将主次干道和小街巷等公共区域内的垃圾分类设施的收集维护管理纳入保洁市场化考核范围,针对此项工作对保洁公司坚持常态化的督查和通报,查缺补漏,要求保洁公司积极落实分类收运等措施。
(三)完善分类收集设施建设
全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纳入相关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建设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加强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使其兼具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
(四)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进一步推行垃圾分类环卫市场化,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杜绝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五)统筹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人畜粪物生化处理、可回收垃圾分拣等处置设施建设。努力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垃圾中转站管理,落实准入、分类收运制度。到2023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大幅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确保实现城市生活垃圾“零填埋”。
(六)加强全链条管理
1.推进源头减量。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提倡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提倡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设置投放站点值守岗,做好现场引导,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各类垃圾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市场化公司负责,属地社区及物业公司配合,餐余垃圾由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市场化公司负责收集转运,可回收生活垃圾由专业可回收垃圾公司转运,有害垃圾由具备环保资质的单位转运,其他垃圾由原转运单位负责,确保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段和路线,加强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的动态监控,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置。
4.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发展,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加快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建设,规范城乡可回收垃圾回收站,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七)加大宣传,推动全民参与
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注重先导宣传和全程宣传,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小区、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宣讲活动,着力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最强氛围。各单位可以结合主题宣传日、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在社区和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举办垃圾分类趣味运动会,评选垃圾分类优秀家庭,表彰垃圾分类环保达人,促进培育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公司、物业公司和社区推行“桶边值守”督导员现场督导工作制,做好现场引导和宣传教育,带动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共建;在学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队会、班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就地就近开展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动员并调动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监督。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区政府负总责,建立健全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所辖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加强条块协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内容,推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成立专班推动。借鉴合肥、铜陵等地经验做法,加快成立区级工作专班或常设性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专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发挥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压实责任,积极参与,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公共服务、社会资源下沉到社区,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三)落实部门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抓好组织协调,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物业公司、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公司等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同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承担一类、二类、三类标准分类垃圾收集点(站)建设的选址,由区城管执法局招标建设单位统一建成后移交给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市场化公司或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运营。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分类垃圾收集点(站)建设的选址,由区城管执法局招标建设单位统一建成后移交给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市场化公司管理运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道路、小街巷等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公共场所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对各部门垃圾分类的开展与管理负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对各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点(站)建设的方案审查,组织垃圾分类投放点(站)任务量验收、后期运行成果检查等工作。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落实,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区政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垃圾收集点(站)建设投入由财政出资,由区城管执法局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市场化招标,统一管理,统一督查考评。
(五)严格绩效评估。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制定《颍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管考核办法》,建立起月督查、季观摩、年考核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在考核中,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工作开展成效明显的给予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按照《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
附件:1. 颍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颍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