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临泉县民政局 临泉县财政局 临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临泉县城乡依申请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临泉县城乡依申请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临泉县民政局
临泉县财政局 临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30日
临泉县城乡依申请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阜阳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阜医保发〔2021〕95号)文件精神,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二、目标任务
各部门协同配合,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过高人员进行依申请救助,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有效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三、救助对象
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当年参保群众)。
四、救助标准
纳入依申请救助范围的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住院(含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给予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五、救助程序
(一)申请受理核对
申请对象本人或委托人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年度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户口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对象的授权程序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对象。
(二)评议公示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村民评议会,对初审合格对象进行村民评议,评议无异议后在镇、村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乡镇审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医保局,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对象。
(四)部门审批
县医保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上报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对申请救助对象进行核查,核查后由医保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认救助金额,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财政局接到医保局的请款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依申请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安排、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一致。
因医保结算审核造成跨年度的,以出院时间纳入救助范围,计入就诊年度救助最高限额。不及时申请救助造成跨年度的,次年1月底后原则上不再予以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由医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做好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财政局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部门间应加强各种救助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此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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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依申请医疗救助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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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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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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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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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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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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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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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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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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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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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补卡号码(邮政储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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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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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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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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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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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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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结算后剩余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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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社区)评议情况 |
评议结果:
村(居、社区)委会(盖章) 书记或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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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审核结果:
审核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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