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关于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质量强县创建成果,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食安安徽”品牌企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泉县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和责任清单》等精神,结合临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县战略,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统领,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示范创建、社会共治的原则,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努力打造“食安安徽”品牌整体形象,实现全县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培育“食安安徽”品牌企业。全县各部门、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品牌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引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内涵,培育建设安全放心和高品质、高附加值的食品品牌,积极参与“食安安徽”公共品牌商标认定。(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标准制定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省市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产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食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形成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标准指标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等级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1家林下特色中药材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抓好“四方红山核桃”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推动食品产业转型。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推动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生产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提高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质量水平,打造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领军企业品牌。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3家、餐饮服务企业5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开展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创建活动,在全县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区)创建工作。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1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促进脱水蔬菜、“三粉”(粉丝、粉面、粉皮)等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外贸发展。出口食品合格率99%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强公共品牌建设,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讲好“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定期向社会发布和推介“食安安徽”品牌名单,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形象标识的使用和推广。加大“食安安徽”品牌宣传力度,助力打造安徽食品品牌整体形象。建立推介常态机制,积极组织“食安安徽”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品牌推介活动,扩大安徽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强化食品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扩增公众消费信心。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节约的饮食消费文化,助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消费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块链可信质量追溯系统和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实现食品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卫健委、县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食品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开发品牌理论和实践培训课程,加大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食品产业从业人员。大力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食品行业领军人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提升品牌科技内涵。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卫健委、县商务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推进安徽省粮油蔬菜制品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引进高水平检验检测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我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商务粮食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七)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加大培育推选力度。各部门要深入研究“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加大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积极参与“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