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
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太教勤〔2024〕187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和安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功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当前,个别学校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选用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校服管理仍存在选购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构建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程序,建立健全校服监督惩处机制,防止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款式品类过多、变动频繁、采购程序不规范等现象,让学生穿上“安全、优质、合体、美观、宜价”的校服。
二、规范校服选购
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教育局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3.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鼓励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县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园)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具体按照《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2)实施。
4.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报教育局备案。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学校,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
5.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
6.落实关爱帮扶。各校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
7.完善售后服务。各学校指导供应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学校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供应商建立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
8.保障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领域行政性垄断。坚决防止、纠正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商提供的商品。
9.强化监督处罚。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县教育局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定期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三、加强组织实施
10.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对校服工作监管;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服质量检测,督查“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建立校服评议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将校服选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学校应成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学校相关部门、教师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80%),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学校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和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
11.明确职责分工。各中小学校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发挥校服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的作用。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用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发挥好在校服选用采购中的监督作用。
12.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加强校服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组织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训;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介、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3.严肃责任追究。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各校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教育局将对学校校服选购工作进行督查,对校服选购工作不规范、不及时报备的将给予通报。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县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服及幼儿园园服的采购管理。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政策执行。
附件:1.太和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
3.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4.校服验收管理台账
5.关于征订校服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1
太和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校服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校服品质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太和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晓东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安国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教研室主任
吕朋涛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涛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刚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宫 彬 教育局党组成员、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邦东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刘志祥 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孙 浩 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朱忠军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长
张 丽 教育局计财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冯晓芹 教育局职成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关 杰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临时负责应急室工作)
董凡瑞 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姜大伟 教育局勤管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宫效宇 教育局电教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刘玉红 教育局学生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胡灿雷 教育局勤管站副站长
刘艳秋 教育局勤管站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依据政府校服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办理校服管理工作事务,决策校服管理工作事项提供正确依据,确保校服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大伟、董凡瑞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具体事务。具体工作由勤管站负责实施。
举报热线:0558-8662191 0558-8622796
附件2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
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 、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校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 节。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和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备并向 家长、社会公开。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选购校服后,学校成立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 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五、选用采购具体环节
不得对供应商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供应商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
(一)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
1.校服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校服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校服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校服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二)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
1.校服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供应商。
3.校服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3家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
4.校服选用组织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应商。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三)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
1.校服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供应商。
3.校服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3家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
4.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最高者确定为供
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六、公示采购结果
选用采购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商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支付校服费用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并及时公开校服费收支情况。
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企业按规定每一批校服必须送检,检验项目应包含纤维含量及强制标准中的项目,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九 、评估和总结采购活动
每次采购结束后,校服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教育局报备采购活动总结和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附件3
合同编号:
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 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 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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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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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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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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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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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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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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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即 ¥ 元。
1.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等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发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校服由双方约定确定方承担。
二、校服的质量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校服安全与质量至少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校服的样式、材质、颜色、封样等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决定。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技术要求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 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具体运输、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必须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货物验收与异议
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应当面清点,产品质量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解决。
3.二次送检
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乙方交付产品规格和数量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和补货,且视为乙方逾期交货。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5.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货,或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10天,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八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县教育局备案,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委托代理(签字): 委托代理(签字):
手 机: 手 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校服验收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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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学校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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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单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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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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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清单 |
序号 |
校服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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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质量验收 情况 |
重点验收指标(勾选):□1.纤维含量;□2.甲醛含量;o3.pH值;口4.耐水色牢度 o5.耐汗渍色牢度;□6;耐摩擦色牢度;□7.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f8.异味;f9 燃烧性能;f10.附件锐利性;f11.绳带;f12.残留金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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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用性技术指标(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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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封存人员 /存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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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意 见 |
.供应商供货能力符合采购方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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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与合同信息一致并附样品照片的检验报告。(口符合;口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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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按照协议和承诺的时间、地点交货。口符合;口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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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物的规格、数量、颜色、质量等与合同相符。(口符合;口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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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口符合;口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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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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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口通过口不通过 口其他(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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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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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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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签字(身份 证号、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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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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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关于征订校服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家长:您好!
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校在各界人士的配合与协助下,校园面貌大为改观,校园文化品位全面提升,师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中流动着的一道美丽风景。学生身着校服进出学校或参加集体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同时,穿校服可很大程度地消除当前学生越来越突出的讲穿着、讲排场、讲攀比、重外表的心理和风气,既减少教育阻力,又减轻家庭负担。再者,校服对学生来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时刻提醒学生,认清自己的身份,自觉用学生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维护自身和学校的形象,有利于学校的常规管理,为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突出学校特色,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并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决定为新入学学生统一订制校服。男女生校服的款式相同,尺寸大小由厂家逐对学生进行实测,售后服务由厂家完全负责。经家委会与厂家协商,费用如下:
1.夏装短袖每件**元,夏装短裤每件**元,夏装长裤每件**元。
2.秋冬季校服(长袖上衣+长裤)每套**元。
3.棉衣(自愿购买)每件**元。
本次统一校服,由学校委员会发起组织,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校服必须经家委会确认符合合同标准才收取,费用收齐后由学校直接向厂家付款。
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学校
年 月 日
如您是否自愿购买校服,请您在下面签署意见:愿意( )不愿意( )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