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落实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2020-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 动计划(2020-2025)》和《阜阳市落实科技特派员五年行 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实施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全力打造 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太和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升级版,结 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升、倡导推进的 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行科 技特派员制度作出重要指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 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 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 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 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科技 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 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 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习近平总书 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了根
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四五”时期是太和县农业农村大变 革、大发展、大创新时期,新时代赋予了科技特派员新使命、 新任务、新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 做优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形式,完善 科技特派员工作激励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 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全力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 太和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升级版,推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 创新创业不断走深走实,促使广大科技特派员在巩固脱贫成 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六稳”“六保”中发挥更大 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围绕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着力创新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以服务为抓手,打造科技推广平台,以项目为载 体,打造产业促进平台,以利益为导向,打造成果转化平台。 通过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培养造就一批科技特派员队伍,力争2022年选认科技 特派员160名,基本实现科技特派员村村全覆盖,2023年完 成选派任务,实现科技特派员乡镇村全覆盖;到2025年, 全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科技创新水平 有效提升,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创新创业机制更加健全,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创 新创业新局面进一步形成。
1.完善一批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创新科技特派员选派方 式,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体系、评估体系进一步优 化,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基本实现区域特色产 业全覆盖。
2.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立省、市、县三级科 技特派员队伍,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300名左右,其中:县 级科技特派员人数达到200名以上;选任县级科技特派员法 人单位20个左右。
3.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平台载体。 建设省、市、县级科技 特派员信息服务平台,巩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级 农业科技园区,每年组建1-2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支持 创建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服务载体5个以上。形成一批 创新创业典型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服务新型经营 主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模 式。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选认机制
1.强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根据双向选择、按需确认、 精准对接的要求,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选派 制度,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村全
覆盖,注重多领域选认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创新创 业服务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2.推行法人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整 合科技资源,组建多学科交叉型人才团队,服务地方产业发 展。支持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建设农业综合实验站、农业科 技推广示范基地等平台,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
3.建立校企合作选派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选 认科技特派员,到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等“四技”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 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等,加强产学研合作人才培 养。
(二)搭建服务载体
4.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按照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坚持培育一批、建设一批、优化一 批的原则,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紧紧围绕区域特色 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和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 体技术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创 业辅导等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5.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支持各类科技园区及开发区, 农业综合实验站、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等,健全“围绕产 业链、配置技术链、完善服务链、配套资金链、提升价值链”
的“五链耦合”资源配置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提供 重要依托。
6.搭建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县、镇、 村三级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提升科技特派员信息 化管理水平。引导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龙头企业等发布技 术成果,组织科技特派员与需求方进行对接,完善“订单式” 需求、“菜单式”供给服务模式。
(三)创新服务方式
7.开展全产业链服务。聚焦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发挥科 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乡村 转化应用,提高附加值,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各地围绕区 域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引导科技特派员将服务环节从产前、 产中延伸至产后,实现产销对接、全链条服务。
8.开展社会化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员示范带动作用,培育 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凝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农(林) 综合实验站+科技特派员+农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农业 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一村一品(一 村一基地)+农户”等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能力和水平。
9.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 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
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 同体,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
(四)完善激励机制
10.落实兼职取酬激励政策。支持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认 的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到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兼 职从事科研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 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以技 术转让或者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从取得的净收 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科技特派员兼职取得的报酬原 则上归个人,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11.落实离岗创业支持政策。支持从高校、科研院所、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认的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批 准、主管部门报备后,离岗创新创业。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 创办专业合作社、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县级以上乡村振兴 项目项目组成员中要有1名科技特派员参与,切实加强科技 特派员与科技资源融合发展,助力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社 会化服务体系。
12.抓好科技特派员典型示范带动。各乡镇每年推荐1名 科技特派员典型代表人选,开展学习宣传,县科技局择优推 荐为全县十佳科技特派员。各乡镇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 展示科技特派员工作亮点。县科技局择优向省市推荐,广泛
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
四 、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县科技局牵头、乡镇配 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 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具体政 策和举措,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保障。科技特派员派 出单位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不断增强对实施科技 特派员制度的认识,保证科技特派员下派服务时间,提供工 作经费,落实相关政策待遇,为共同推进实施科技特派员制 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激励措施。落实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工 作经费,认真抓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加大对科技特派员 组织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督促 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项目方式扶持科技特派员工作, 加大对科技特派员项目的投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整 合财政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特派员创新创 业载体建设等。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加大信 贷支持,开展授信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通过引进创投等方 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形成多元化的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融资机制。
(三)强化考核评价。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特 派员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县科技局每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 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科技局备案。各单位 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跟踪服务管理,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 法,加大对科技特派员正向激励力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 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评选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适时进 行表彰和奖励。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特派员创 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引导更多的科技特派员扎根 基层创新创业。对考核合格的优先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工 作的要进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