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
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2〕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把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长效治理作为有效途径,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有机联动,确保2024年底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城区黑臭水体为目标,重点对城区内所有河道的黑臭水体实施治理,确保2024年底城区苗南河、南城河、永兴河、北城河、西城河5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实现“初见成效”。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黑水”变“清水”、“臭水”变“活水”,展现城区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问题排查。全面摸清黑臭水体现状和存在问题,补齐设施短板,加快治理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黑臭水体位置、污染成因、治理范围等,建立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综合治理。在实地调查和水体监测基础上,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水体污染成因,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被中央、省委督察和各级检查监测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返黑返臭水体,要重新纳入清单进行整治,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三)实施活水工程。对城市周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打通水体中的“肠梗阻”,合理调配水资源,通过利用提升泵站、水系联通、水系微循环等方式,构建水循环体系,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利用城市再生水、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提高水环境质量。
(四)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城区黑臭水体河长,健全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建立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和运行管护。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5月)。认真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6月—2024年10月)。做好城区河岸垃圾及河面漂浮垃圾的日常清理等水体保洁工作,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垃圾随意倾倒入河、雨污管网混接、错接以及户污水直接接入雨水管网等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污染源入河现象,完成沿河拆违治乱、群众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实施活水工程,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三)巩固提升及全面验收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工作,进行工作总结,并报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后,根据治理效果制定全县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及时汇总、上报、转发督查信息,加强水面漂浮物日常清理等水体保洁工作,负责河岸两侧沿河排污口截污工作、强化垃圾清运管理,有序推动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对沿河违法建设组织拆除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的保障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县住建局:负责对城区老旧小区谋划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监督建筑工地污水、废水达标排放。
(四)县水利局:负责城区生态补水,合理调配水资源等城区水系治理规划工作。
(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城区黑臭水体上游两岸的养殖户进行摸底、技术指导、规范管理。
(六)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排入城镇水体的工业污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废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地方要求,严禁任何企业、单位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禁止偷排漏排,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
(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业的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监督排水户设置隔油池或油水分离装置等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营业执照监管,对无照经营的排水户进行查处。
(八)县资规局:牵头协调解决涉及治理河道项目的土地报批等工作。
(九)县督查考核中心: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十)鹿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城区居民点、老旧巷道做好污水管网改造工作,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垃圾随意倾倒入河等行为,对河道两岸居民种植、随意倾倒秸秆等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污染源入河现象,负责本辖区的黑臭水体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一)利民集团:加快涉河项目建设进度,承担政府授权的城区活水工程、水体清淤、打通河道“肠梗阻”、河道上游提升泵站建设等城区水系治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切实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倒排时间和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根据整治工作步骤和任务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各项治理工作之间的衔接互动,做到资源整合。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县督查考核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可提请县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将对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推诿扯皮,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清单
附件1
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天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 磊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传力 县政府副县长
黄志军 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朝峰 县委办副主任、县督查考核中心负责人
孙存龙 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涛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 雷 县住建局局长
陈东群 县水利局局长
周卫东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 勇 县市场监督局局长
张军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 峰 县资规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朱文峰 鹿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熊东田 利民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王海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阜南县城区黑臭水体清单
|
序号 |
县/市 |
黑臭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面积/ 长度 |
黑臭级别 |
起点 |
终点 |
计划达标期限 |
备注 |
|
1 |
阜南县 |
永兴河 |
河流 |
0.219公顷/0.73公里 |
轻度黑臭 |
鹿城路 |
界南河 |
2024.12 |
新增 |
|
2 |
阜南县 |
苗南河 |
河流 |
6.12公顷/4.08公里 |
轻度黑臭 |
界南河 |
东城河 |
2024.12 |
2018年排查 |
|
3 |
阜南县 |
北城河 |
河流 |
2.9公顷/2.9公里 |
轻度黑臭 |
西城河 |
东城河 |
2023.12 |
2018年排查 |
|
4 |
阜南县 |
西城河 |
河流 |
1.25公顷/2.5公里 |
轻度黑臭 |
北城河 |
苗南河 |
2024.12 |
2018年排查 |
|
5 |
阜南县 |
南城河 |
河流 |
0.655公顷/1.31公里 |
轻度黑臭 |
界南河 |
东城河 |
2023.12 |
2018年排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