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南县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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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南县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239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阜南县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阜南县委办公室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

 

 

 

 

 

 

阜南县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村级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基字〔202194号)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因时因地开展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村(居)委会调整工作要求,坚持总体稳定、适度调整原则按照有利于发展、尊重民意依法依规的要求,积极妥开展村级规模调整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级组织、社会事务的领导。严格依法依规贯穿始终,有计划按步骤依程序实施村级规模调整工作。  

2.坚持尊重历史、符合民意。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突出思想引导,充分尊重各村(居)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及村民意愿,积极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

3.坚持着眼长远、统筹发展。要坚持科学合理利于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于加快政府驻地集镇、中心村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其聚集和辐射的作用带动村级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总体要求

(一)坚持总量调控、确保布局总体稳定。确需调整的,原则上要保持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各项结对扶持政策在规定期限内保持不变、已安排的各类在建项目仍然按原村(居)落实不变、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已安排的各类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

(二)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村施策。应当按照有利于坚持和加强村(居)党组织领导、有利于村级服务效能、有利于优化整合发展资源、有利于历史文化传承和保留乡村风貌的原则确定,同时注意区分集聚提升类、城乡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不同类型村庄特点。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调查摸底。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因规划建设、经济开发等情况造成村庄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符合村级规模调整条件的村(居)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村(居)两委班子情况、居民思想动态、历史沿革、人口状况、土地状况、资产资源、公共服务设施、遗留问题等情况。

2.征求意见。乡镇政府在拟订调整方案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协商酝酿,妥善回应各方利益关切。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作用,通过村民议事、民情恳谈等议事协商活动,努力形成共识。

3.方案拟定。乡镇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村级规模调整方案,包括村级建制调整范围、户籍人口、存量土地资产调整、集体资产调整、公共服务设施管理、遗留问题处置、征求村民意见等内容。

4.专家论证。乡镇政府应组织民政、规划、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文化历史等方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村级规模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5.风险评估。乡镇政府要分析研判村级规模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确定因素,对不确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结合评估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方可进行调整

(二)实施阶段

1.方案公示。对修订完善后的村级规模调整方案,乡镇要创新采取上墙、上网等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村务公开形式,在涉及村庄村务公开栏、智慧村里网上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解答,消除群众疑惑

2.民主决策。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乡镇指导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会议对村级规模调整方案进行讨论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投票方式,表决不能委托。因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外出的,可通过电话、智慧村里平台等方式发表意见。表决结果应当在村(居)民会议上当场公布,并形成决议。表决通过的,由村(居)委会向乡镇政府请示。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居)报送村级规模调整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请示。附件径送县民政局。

3.联合审核。民政部门应会同组织、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对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要件审核审核材料至少应包括:村级规模调整方案、专家论证情况、征求意见情况、风险评估情况及应对策略、村民会议决议等。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乡镇政府补充。村级规模调整涉及行政区划的,应依法履行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程序。村级规模调整存在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依法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不同集体之间三资和债权债务界限不明晰等问题的,终止审核程序并通知乡镇政府。

4.研究批复。经县政府研究后,批复乡镇村级规模调整方案的请示,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总结完善阶段

乡镇政府要做好村级规模调整后相关配套工作,稳妥处置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确保村(居)民合法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要强化服务意识,保持公共服务有效衔接,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和办事不受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慎稳妥做好村级规模调整有关工作。

   2.加强协调联动。民政部门应及时与组织、发改、统计、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纪律,防止对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搞简单化、一刀切。要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把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村民,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在村级规模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附件:阜南县村级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南村级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胡天立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第一副组长:胡允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副县长

王传力  县政府副县长

杨丽群  县政府副县长、红十字会会长

黄志军  政协副主席、县公室主任

      员:祝永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少平  县委政法委委员

方海节  县政公室副主任

    发改委主任

戎成卫  县民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孙存龙  县财政局局长

张军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乡村振兴局局长

    政府信访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瑞瑞  县民政局副局长

1.综合协调

   长:黄志军  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    宣传部副部长

李少平  县委政法委委员

方海节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发改委主任

戎成卫  县民政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孙存龙  县财政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乡镇党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2.规模调整

   长:杨丽群  县政府副县长、红十字会会长

   员:方海节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发改委主任

戎成卫  县民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瑞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镇长

      3.资产调整组

          长:王传力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统计局局长

孙存龙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张军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镇分管负责人

4.宣传工作组

   长:    宣传部副部长

   葛了了  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务中心主任

董振乾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乡镇宣传委员

5.政法维稳组

   长:李少平  县委政法委委员

   员:    政府信访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乡镇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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