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南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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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南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民字〔202211号

 

人民政府:

现将《阜南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南县民政局                  阜南县委组织部

 

阜南县财政局        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南县教育局                 阜南县农业农村局

 

阜南县乡村振兴局                   阜南县司法局

 

阜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阜南县委

 

阜南县妇女联合会            阜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5日

 

 

 

 

 

 

 

 

 

 

 

 

阜南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着力推动民政事业在社会建设中发挥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根据《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皖民办字〔2021〕44号)《阜阳市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阜民办字2021〕2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我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开展社工站建设试点2022年,全60%以上的乡镇建成社工站2023年全县社工站实现全覆盖2024-2025年,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由乡镇向村(社区)拓展。实现县有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乡镇有站点,村(社区)有社会工作室”的工作目标。

二、服务内容

乡镇要以社工站为平台,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工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主动发现、对象排查、救助政策咨询、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监测对象中的生活困难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三)儿童福利领域。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治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四)社区治理领域。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三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扶助和支持困难人员生活。

(五)社会事务领域。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促进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开展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提高家庭照顾者支持与社区发展支持能力。

三、建设内容

(一)平台建设

每个社工站应配置专职社会工作者,原则上不少于2人。聘用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可延长至45周岁),从事过社会工作的优先录用,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在两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社工站原则上应设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内,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设在民政等合适场所。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有效整合儿童之家、养老服务站等基层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实现资源共建、共用、共享。

(二)功能定位

社工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联动相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的基层服务力量和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引导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服务、扩大社会参与、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制度建设

民政依据省市目标要求制定社工站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成立阜南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协助社工站建设事务性工作制定社工站“场地、设备、人员、服务功能、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社工站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成效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覆盖、五年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社工站项目建设。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12月)县民政局根据本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社工站建设有关工作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边培养边建设”原则,合理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二)启动试点工作(2021年12-2022年1月)。加大工作力度,选择鹿城镇、田集镇、苗集镇、王家坝镇开展社工站建设试点

三)全面铺开建设(2022年2-2022年12月)。在试点的基础上,60%的乡镇开展社工站建设,持续总结试点成效,完善服务内容。

(四)全面建成覆盖(2023年1月-2023年12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扩大社工站建设范围实现全县社工站建设全覆盖。

推动社工服务(20241月-2025年12月)。不断延伸社工站服务触角,由乡镇向村(社区)拓展,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建成一批汇聚各类社会公共资源的基层民政服务平台,扶植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基层社工服务人才,打造具有阜南特色的社工基层服务网络。

、工作措施

(一)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社工站建设重要环节,是基础工作。要广泛发动待业青年、高校学生和社区工作人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认真组织考前培训,切实提升持证专业社工人员比例。要加快社会工作组织培育,通过主动发现,跟踪指导,引导本地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团体转型为社工组织。要大力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工作知晓率、认可度,积极营造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2020〕13号),分级分类落实持证社区工作者社工等级津贴及其他鼓励政策。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社工站服务拓展至精神卫生、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社会工作服务事项。

(三)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县财政局将社工站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统筹部门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资金提升社工站建设质量。按照阜政办〔202013号文件要求,确保县本级自留福彩公益金不低于10%用于社工站建设等社会工作。县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试点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资金,结合不超过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的资金有效整合用于本地社工站(室)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社工服务。

(四)严格规范站点建设。硬件设置。社工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不少于20㎡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等。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加强对社工站建设的指导,科学谋划社工站建设的总体安排和推进步骤,加强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社工站站长由乡镇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村(社区)社工服务负责人由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委员兼任。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担当尽责。

(二)创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供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民政服务项目,打破民政服务事项逐项分别采购模式,全面整合由社工站承接。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应由政府部门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应当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门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县人才培养计划。

县民政局要加强对社工站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构建培养、使用、激励、保障为一体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安排乡镇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室)设立任务和相应服务指标;支持、引导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县财政局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明确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范围,按照“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将当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编入年度预算,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基层加强与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的衔接,鼓励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民政服务;将社工站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县教育局负责推动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发展,以实务应用为导向,加强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成才观,鼓励到基层就业创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会同县民政局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为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创造发展条件,支持社工站建设。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持社工站发挥作用。

司法、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统筹为民服务事项,优先向社工站购买社会服务。

县民政局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社工站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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