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防止 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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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粮食安全,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南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日

 

 

 

 

 

阜南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 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21〕1 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1〕29 号)要求,切实防止耕 地“非粮化”倾向,有效稳定粮食生产,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 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 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确 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 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坚持严格管控、激励引导、 分类施策、科学利用,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 的关系,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 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全县粮 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阜南贡献。

(二)工作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抓好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 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监管机制,确保粮食面积稳定、耕地 质量提升、粮食产能增加。 “十四五”时期,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3.5万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7.9亿斤以上。

二、 主要措施

(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规划引导、耕地保护和用 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 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 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确保稻谷、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分别稳定  4 5 万亩左右、124 万亩左右、64 万亩左右。 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按照“粮 食生产优先”的原则,在确保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 础上,允许耕地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强对结构调整的 规范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 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落实到 具体地块。探索开展“田长制”改革。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 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 鱼、非法取土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 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 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必须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后方可实施。落实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农林生产行为,重点加强对各种农业新型经营主 体依法依规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持续抓 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 需求, “零容忍”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保护耕地和 永久基本农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组织开展“两区”划定工 作“回头看”,在确保划定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对耕地性质发 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以及优质耕地未划入“两区”的,按照 国家统一部署予以调出或补划。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 管,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经营主体确保至少有一季生产粮食。不 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 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 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 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加强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规范 管理,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分级备 案等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管理。对规模流转土地种粮的工商 企业、农民合作社、大户或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在农业基础设 施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项目中优先安排;对违反相关产业 发展规划和流转协议约定,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 为, 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立即停止其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粮食产能建设。建立耕地用养结合制度,稳步提 升耕地基础地力。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加大 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纳 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确保耕地质量有所提高;进一步完 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明确管护主体,压 实管护责任。积极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继续推动国家优质粮食基 地建设,落实“按图索粮”措施,优质专用小麦面积稳定在60 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推动粮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 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强粮食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与推广,依托中 化现代农业阜南技术服务中心等平台,培育优质小麦、玉米、稻 谷等粮食品种。加快粮食生产综合技术攻关,突出关键技术集成 推广,大力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化肥农药 减量化生态试验示范片建设,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有机肥 施用等技术,稳步提升地力。加快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实施主 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快提升粮食产地烘干、水稻 机械化种植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建立健全各类灾情、病虫 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科学主动避灾减灾抗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大力培育种粮主体。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 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粮主体有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 创新、推广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农业生产全程托管 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高种粮规模效益,促进小农户 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 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粮食订单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建立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

 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带动粮食产业高质 量发展。支持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配备清选、烘干、加工等设 施,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经营效益。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农产品加工企业示范创建上,对种粮主体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落实种粮支持政策。用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保护和  调动乡镇、村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将高标准农田建  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  券偿还、贴息等。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农业  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  标作物种植,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 的高标准粮田。统筹资金用于支持优质专用粮食生产。落实农业   补贴政策、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稳步推进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各乡镇要切 实承担起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按照目标要求,切实稳 定粮食种植面积。要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开展 存量问题排查,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加强政府 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 实做好监管指导服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日常监测。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建立健全耕地种 粮情况监测评价系统,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监管。各乡镇要对 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从 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分类稳妥整改,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建立耕 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 农田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 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考核激励。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 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耕地质量保护提 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 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 的乡镇政府进行表扬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 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 食生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和部门官网、微信群、宣 传栏、明白纸、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高频次、多角 度、广覆盖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 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2021年分乡镇粮食生产目标

 

 

 

附件:

2021年分乡镇粮食生产目标

单位:亩、万斤

 

 

乡镇

播种面积(约束性任务)

2021年产量

耕地确权面积

2021年目标

(参考性目标)

鹿城镇

60479.44

70000

5180

方集镇

32722.68

46000

3404

中岗镇

35443.89

60000

4452

柴集镇

76543.95

130000

9440

新村镇

58598.96

98000

7311

朱寨镇

72757.13

130000

9360

柳沟镇

44585.49

76000

5457

赵集镇

54993.34

80000

5728

田集镇

62059.58

108000

7776

苗集镇

65280.45

98000

7291

黄岗镇

49574.62

94000

6862

焦陂镇

66294.71

120000

8688

张寨镇

64135.97

110000

8008

王堰镇

67915.1

110000

8052

洪河桥镇

66149.79

110000

8316

地城镇

45338

56000

4211

王家坝镇

21800.51

40000

3008

王化镇

45850.42

82000

6216

曹集镇

49516.97

80000

5840

会龙镇

47981.15

40000

2920

王店孜乡

56152.28

91000

6680

许堂乡

64335.7

112000

8176

段郢乡

69328.19

116000

8630

公桥乡

64601.61

104000

7758

龙王乡

43276.2

60000

4476

于集乡

35735.62

60000

4488

老观乡

43207.54

40000

2968

郜台乡

63548.17

114000

8504

合计

1529869.7

2435000

1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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