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荔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是依据《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和中共荔浦县委员会《关于制定荔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制定,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总要求,围绕“打造桂林南部副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广西综合实力强县”目标作出重大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县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章集聚全力全面实现“一个中心、两个建成”
第一节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荔浦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荔浦县委、县政府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坚持走“农业稳县、工业强县、商贸活县、文化立县、旅游兴县”之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努力克服历史罕见的强降雨、冰冻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保持和扩大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较好地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45亿元大关,实现145.35亿元,是2010年的1.96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1.25亿元,是2010年的3.03倍;财政收入8.6776亿元,是2010年的1.6倍;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完成206.31亿元、57.69亿元、49.25亿元,是2010年的2.45倍、2倍、1.84倍;接待旅游人数及旅游总收入分别为542.79万人、66.58亿元,是2010年的2.79倍和7.15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9368元、10622元,是2010年的1.65倍和1.85倍,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县经济发展强劲,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经济主导地位明显,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旅游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和城乡风貌建设明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完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县城软实力明显提升;深化改革取得新成就,扩大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明显加强,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社会更加谐稳定。2011年以来,荣获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科普示范县”“广西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30多项、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00多项。自治区、桂林市在荔浦县召开各类现场会20多次。荔浦县的“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得到较好完成,为“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荔浦县虽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仍存在制约因素,主要有:一是经济实力仍不够强,经济总量相对偏小,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可用财力严重不足;三是产业集聚度较低。传统工业粗放型产业转型慢,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不明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弱,服务业发展较慢,旅游业发展后劲不强,品牌效应不够明显;四是交通等基础设施较滞后,城镇化水平相对偏低,城镇规模小且功能不全,未能发挥集聚带动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在“十三五”期间采取更加精准有效措施来解决。
总体来说,荔浦县现正处于追赶型县域,有潜在后发优势。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荔浦县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既有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又将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一)国际环境
和平、发展和合作共赢仍然是时代主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仍将深入发展;世界经济进入缓慢复苏阶段,发达国家实体经济重新回归,全球产业布局将面临新一轮调整;世界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针对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等热点问题,各国之间的竞争较量更加激烈,大国之间的战略利益博弈更加复杂。
(二)国内环境
我国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进入了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的重要阶段,蕴含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将释放巨大的制度红利,经济增长呈现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增速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时期,劳动力、土地、资源、能源等经济增长的传统要素优势在减弱,并面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大挑战。目前国家正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
(三)区内环境
广西经济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期和提质增效升级的关键期。在“十三五”期末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凸显广西在国家总体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广西步入了中等收入和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将释放巨大的发展潜能。
(四)市、县内环境
桂林是广西北部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华南、西南、中南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还是华中、华南地区进入东盟、北部湾的交通枢纽城市和桂湘粤黔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即将建成“高铁经济合作试验区”、旅游联盟总部;桂林现已步入了工业化中期的中间阶段,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边际拉动力将继续提升;雄厚的科教实力将对经济创新增长提供巨大的智力支撑;“十二五”期间建成的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将为后续发展提供巨大动力。在“十三五”期间将构筑“一带一路”的交通节点,打造面向欧亚、服务东盟的国际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平台。
荔浦县处在桂林、柳州、梧州、来宾、贺州五市的经济圈结合部;新出台的《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把荔浦纳入广西重点培育的中等城市,桂林市委、市政府把荔浦定位为桂林副中心城市。荔浦争取以撤县改市为契机,全力打造工业名城、山水名城、创业名城“三大名城”。荔浦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国家拟在“十三五”期间建设的柳韶高铁也将在荔浦设站,把荔浦与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更紧密地融为一体,届时荔浦至桂林只需1小时,广州、贵阳、长沙、南宁等省会城市都将纳入荔浦“4小时经济圈”,使荔浦县具备加快发展的优势和潜力,为加强与国际接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外技术合作与经济贸易、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机遇,并为荔浦县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第二节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路径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进重大项目、产业园区、旅游胜地、中等城市、幸福乡村、社会民生、绿色生态、创新机制、民主法治、党的建设“十大建设”,把荔浦打造成桂林副中心城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建成广西综合实力强县,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荔浦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发展原则
调动全县力量,整合全部资源,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建设创新型中等城市。
(二)协调发展原则
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合理引导,稳步实施,统筹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以及经济与社会、人与生态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
(三)特色发展原则
坚持产业优先,发展优势产业,提升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旅游业,特色发展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特色经济。
(四)绿色发展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打造生态山水名县。
(五)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众,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六)改革开放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机制弊端,破除障碍,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立足国际视野,进一步推动对内外开放,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以开放促改革,用改革推开发。
三、发展路径
(一)发展定位
“十三五”期末,把荔浦打造成桂林副中心城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全面建成广西综合实力强县;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抓好脱贫攻坚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保障建设明显加强。
(二)重点发展区域
工业以“三园一带”(长水岭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区、金鸡坪工业园区,马岭—修仁沿线公路带)为重点;农业重点是“马蹄长廊”,以大塘、双江、花�T等区域,“水果产业区”在修仁、青山、杜莫、蒲芦等区域,“荔浦芋示范带”分别在东昌、青山、龙怀、茶城一带;旅游业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重点是发展荔江湿地、马岭镇旅游专线。
(三)重点发展产业
特色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业,食品加工、竹木制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小五金等,“中国岩洞之旅”特色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
第三节发展目标与发展动力
一、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
荔浦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0%(第一产业年均增长4.5%,第二产业年均增长9.8%,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0.0%),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0%;财政收入年均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0%以上。
(二)结构调整
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4:48.6:38.0,其中,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8.0%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以上。
(三)生态环境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县的要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耕地面积保有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和桂林市下达的控制目标内;城镇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实现资源化;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80%,为富民强县和建设生态文明县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四)民生改善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全市各县前列;城乡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基本健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自治区和桂林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之内;居民生活整体比较富裕,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9.0%和10.0%;城镇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的就业局势。
二、发展动力
(一)提升创新驱动
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创新经济和管理制度,向全社会提供规范、公平、有序、开放的制度环境,全面释放经济社会活力。培育和引进创新实体及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实施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应用项目,在核心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充分挖掘荔浦文化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文化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加大产业拉动
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工业优化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和壮大一批实体经济龙头企业,提升二三产业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改革开放推动
加快行政、经济体制机制改革,用好用活先行先试政策,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加强区域合作,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高铁经济带建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
(四)强化投资牵动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在保持投资总量增长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占比。
(五)增强消费带动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增加居民收入、优化市场环境、健全社保体系,建立扩大升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重点抓好旅游、养老、健康、信息、教育、家政、文化、体育等领域消费工程,形成新的消费业态。
(六)新型城镇化促动
加快新城区和重点乡镇建设,完善功能,增强城镇吸纳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发挥新型城镇化促进和带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章优化布局完善空间功能定位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发改委对县区空间功能区划的要求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荔浦县被列为农产品主产区,其主体功能是: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集聚,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将荔浦县全境划分为城镇(乡)建设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功能管制与优化三类,并确定各类空间的功能和发展方向。
第一节城镇(乡)建设空间的功能管制与优化
一、空间概述
城镇(乡)建设空间包括部分城镇和部分乡村实际已建设空间及其外向拓展空间。具体区划范围:荔城镇,杜莫镇3个村区域(杜莫社区、三保、寨村),新坪镇4个村区域(凤岗、新坪、广福、安民),马岭镇部分区域(永明、新寨、马岭社区、克新、广安、福德、德安、合安),青山镇除划定为农业空间以外的北部区域,修仁镇3个村区域(三浩、横水、建陵社区)。全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归入城乡建设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用于全县的道路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灌溉、流域治理以及部分旅游设施的开发建设。按照分区要求本功能区域面积241.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3.7%。
二、功能定位
以人口和产业聚集为主体功能,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是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和周边农业人口转移接纳区域。
三、发展方向
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丰富城市内涵。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节约集约”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相关乡镇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方向、经济发展方向,对各乡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先保障全县重大项目用地,统筹安排其他用地,保证区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按照产城相融原则,推进新城区建设,加快建设广西中等城市,建成桂林副中心城市。根据本县实际进行城市功能分区,突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
第二节农业生产空间的功能管制与优化
一、空间概述
农业生产空间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用地区和林业区以及养殖区。具体区划范围:龙怀乡、东昌镇、花�T镇、大塘镇;双江镇南部区域(两江社区、保安、双安、太和、江埠、永坪);青山镇南部区域(青山社区、永华、三联、大明、青云、满洞);杜莫镇、修仁镇除划定为城镇空间以外的区域;新坪镇、马岭镇除划定为城镇和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按照分区要求本区功能域面积901.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51.2%。
二、功能定位
以提供生态农产品为主体功能,是保障生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空间。
三、发展方向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倡导集约开发,推进农业特色种养业稳定发展;借助市场力量,引导各片区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支持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基地化建设,鼓励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品牌化发展。
第三节生态保护空间的功能管制与优化
一、空间概述
生态保护空间对全县乃至更大范围的生态保护与生态安全具有重大作用的地区,其概念类似于城乡规划中的禁建区范畴。原则上,划入生态保护空间的区域禁止任何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行为,其主体功能和开发内容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禁止开展与主体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开发建设。生态保护空间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保护区,或称之为生态保护核心区,二是生态保护拓展区,这一部分是除城乡建设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及生态保护核心空间之外的县域空间其他部分。生态保护空间的拓展部分仅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从事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发建设活动。
荔浦县的生态保护空间包含蒲芦乡、茶城乡;新坪镇3个村区域(长滩、黄竹、清江);马岭镇3个村区域(同善、地狮、长安);双江镇除划定为农业空间以外的北部区域。一是自然保护区。有自治区级架桥岭自然保护区,在县境内面积为17692.10公顷,主要位于蒲芦乡和花�T镇;二是重点生态公益林。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4465.10公顷,自治区级重点公益林46943.50公顷、主要分布在花�T镇、新坪镇、龙怀乡、茶城乡。荔江两岸的公益林面积1828.30公顷,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公益林面积12636.80公顷,荔江源头公益林27873.70公顷,荔江及其他河流两岸公益林1377.70公顷。三是风景保护区。有国家4A级银子岩风景区,面积100公顷,位于荔浦县马岭镇荔桂公路东侧;国家4A级丰鱼岩风景区,面积100公顷,在龙怀乡境内;新建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荔浦河为主体,呈东西走向,东起荔浦县金雷新桥,西至荔浦县青山镇念村蚂蝗坝上游长滩河段200米;另一部分呈南北走向,以三河河为主体,北至荔浦河汇合口,南至东里大村丰鱼岩景区入口小桥。湿地公园总面积846公顷,其中湿地面积396.3公顷,湿地率46.8%;“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在青山镇境内的荔江;天河瀑布生态景区位于蒲芦瑶族乡黎村;鹅翎寺景区位于荔浦县荔城镇沙街马蹄塘东南的鹅翎山南面山腰。四是饮水水源保护区。作为村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源的荔浦河水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必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其余河段均要求达到三类标准,并设立荔江沿岸水源环境保护区。按要求本功能区面积617.8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35.1%。
二、功能定位
以维护生态安全为主体功能,是保护自然资源、风景名胜与文化遗产、保全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空间。
三、发展方向
推进形成多维度生态安全格局,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和稳定提升。探索多种形态生态旅游和经营活动,增强功能区自我维护和发展能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空间上的红线和功能上的红线。在空间上,列入红线管理的包括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空间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则进入限建区范畴。在功能上,各类管制空间的开发建设均应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首要任务。
荔浦县农产品主产区空间布局结果表
| 区划类型 | 区划范围 | 区划面积 (�N²) |
区划比例 (%) |
| 城镇空间 | 荔城镇;杜莫镇3个村区域(杜莫社区、三保、寨村);新坪镇4个村区域(凤岗、新坪、广福、安民);马岭镇部分区域(永明、新寨、马岭社区、克新、广安、福德、德安、合安);青山镇除划定为农业空间以外的北部区域;修仁镇3个村区域(三浩、横水、建陵社区)。 | 241.1 | 13.7 |
| 农业空间 | 龙怀乡、东昌镇、花�T镇、大塘镇;双江镇南部区域(两江社区、保安、双安、太和、江埠、永坪);青山镇南部区域(青山社区、永华、三联、大明、青云、满洞);杜莫镇、修仁镇除划定为城镇空间以外的区域;新坪镇、马岭镇除划定为城镇和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 | 901.1 | 51.2 |
| 生态空间 | 蒲芦乡、茶城乡;新坪镇3个村区域(长滩、黄竹、清江);马岭镇3个村区域(同善、地狮、长安);双江镇除划定为农业空间以外的北部区域。 | 617.8 | 35.1 |
| 专栏1:优化空间布局建设工程 |
| 1、荔城镇、马岭镇等荔浦新型工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2、荔浦架桥岭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荔浦河生态保护等工程。 3、荔江、长滩河等流域特色效益农林业建设工程。 4、旅游建设工程。 |
第三章筑牢基础增强发展支撑保障
抓住把荔浦打造成为广西综合实力强县及桂林副中心城市的有利时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利用县本级财力,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为荔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完善交通网络
到2020年,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结构更合理,交通运输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运输装备进一步完善,运输组织不断优化,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公路运输运营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交通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划交通项目44个,总投资91亿元。到规划期末,建设公路总里程达到12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5公里,二级公路160公里,三级公路120公里,四级公路730公里,等外公路115公里以上;实现村村通公路硬化率达到100%;客货运吞吐量再上新台阶;基本建成荔浦展卓通用机场。
1、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完成区域和城际联系、连接县城等重要节点的高速公路建设。在恢复鹿(寨)阳(朔)高速公路建设,争取新开工荔(浦)玉(林)高速公路、贺(州)巴(马)高速公路、柳(州)韶(关)快铁、包(头)海(口)高铁及铁路客运枢纽等项目建设。
2、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争取加快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国道321改线工程(东环路)建设,完成蒲芦(荔浦)至盘龙(陆川)公路普通省道建设和G323至金牛园区二级公路、荔浦龙怀至蒙山新圩二级公路、歧路至龙怀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实现县境内国省道干线的全面贯通;加快推进连接资源富集区、产业园区和县城到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通道、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以及重要经济节点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争取新开工荔浦过境公路(南环)二期工程、G323至荔浦五里物流中心公路、G321至长水岭工业园区公路、荔师至金鸡坪工业园区等公路重点项目。
3、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路标准化,加快与城区衔接的公路等级改造步伐,提高农村公路通达覆盖面。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提升与旅游景区、资源富集区、工业园区相衔接的重点县乡道改造,新开工修仁(荔浦)——新圩(蒙山)、马岭至东昌、花�T至天河瀑布等县乡道改造;建设景观公路,改善公路通达条件,完成通剩余建制村公路硬化目标,进一步优化市际、县城之间、乡镇之间、相邻村庄之间联网公路建设,打通荔浦县域内市际、县际农村公路断头路,新开工下樟至东坪、双和至大瑶、大江至万福等连通工程;农村公路向较大规模自然村屯延伸,户数≥20的自然村通等级道路,户数≥50的自然村通等级道路并实现硬化率100%;推进农村公路加宽、农村公路渡改桥、新建桥梁和危桥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对重点县乡公路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五里至八鲁、龙口至大塘等80条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实现农村公路提质增效。
建设满足公路客货运运营的公路客货运枢纽场站体系。提高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公路服务水平。
二、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客运站场建设
统筹城乡客运资源配置,鼓励县城公交向乡镇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立公交场站。力争建成荔浦展卓通用机场,并投入运营。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协调共享机制,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城乡客运服务的有效衔接。
逐步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并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基本需求目标,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推进城乡公交发展。
规划期末,基本实现村村通,实现县域“半小时交通圈”目标。通过通乡、通村公路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打破城市交通和公路对外交通的界限以及城镇和农村分割,实现城乡交通全衔接、全沟通、全畅达。
三、推进货运物流发展
依托桂林市作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充分利用荔浦县综合运输区位优势,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构筑以物流信息平台为支撑,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现代交通物流网络体系,构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相匹配的现代交通物流网络体系。
重点建设重要货运枢纽站(一主:荔浦县五里物流中心;二辅:马岭货运站、修仁货运站),满足荔浦经济发展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到2020年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建成荔浦县五里物流中心,支持长水岭工业园区、金牛工业园区、金鸡坪工业园区三大工业园区联动发展,通过加强物流市场化,促进“第三方”物流发展,实现货运交通一体化。
第二节加快能源建设
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提高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继续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县35kV及以上供电网络;探索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以改善电源结构。同时,推进农村沼气利用。重点完善荔浦县城、农村的电网工程和水电站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太阳能、风能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节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综合网、无线网络、公共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电子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现代物流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同时促进互联网+物流的“物联网”建设和发展。加快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初步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活动数字化、网络化。重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和应急联动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基础数据库,发展数字认证、电子商务;提高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和商务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除害、防洪抗旱、节水和综合利用并重”的原则,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完善和建设大江水库水源林工程、荔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双江镇江埠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项目;完善建设好县城防洪治涝工程,荔江整治工程,马岭河、蒲芦河、大塘河和新坪河防洪治理工程等防洪工程项目;完善好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完善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江水库灌区、杜莫灌区、蚂蝗坝灌区、大塘灌区、古信水库新坪灌区等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和完善好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实施渠道三面光工程。力争“十三五”期间,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 专栏: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
| 1、恢复鹿(寨)阳(朔)高速公路建设,新开工荔(浦)玉(林)高速公路、贺(州)巴(马)高速公路建设;争取新开工柳(州)韶(关)快铁、包(头)海(口)高铁及铁路客运枢纽建设;改扩建国道G321广州至成都(荔浦段)建设,交通客运换乘系统建设,货物转运系统建设。 2、公路及场站建设工程和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危桥改造工程。 3、码头建设和整治工程。 4、荔浦展卓通用机场项目建设。 5、能源建设工程:荔浦县新坪镇八鲁风电场、荔浦县茶城乡文德风电场;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发电,天然气管道建设。 6、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荔浦县第二水源及新水厂建设工程,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维修,灌区节水改造等;荔浦河流治理工程。 7、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综合信息基础设施,“三网融合”建设、“物联网”建设。 |
第四章调整结构健全发展现代工业体系
在“十三五”期间,坚持扩大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大力实施“抓大壮小扶微”、“超亿过千升级”工程,力争提前实现打造3个百亿元园区,培育3个百亿元产业,新上100个工业投资项目的“331”目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着力拉长产业链、做深精加工、提升附加值、提高科技含量,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优势产业集群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打造衣架、食品、小五金、药业等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提升传统工业,培育新兴工业产业
积极推进“三大”工业集中区、三大工业基地建设,全力打造百亿元特色产业集群。继续培植壮大衣架、食品、五金、医药生物和电子信息五大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县工业总值达到330亿元以上。把荔浦建设成为全国品牌衣架生产出口基地、食品生产基地,广西小五金产品生产基地,将为建成桂林乃至广西重要的生物科技和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现代化产业基地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奠定基础。
一、加快工业园建设,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优化布局、聚集产业、突出特色、提升创新”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快长水岭、小微企业(金牛)、金鸡坪三大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通过集群联盟、集成创新、集聚效应的综合作用聚合,推进工业集群化和园区化、园区城镇化和生态化。以商建园、以园招商、以商招商、以商兴园,推动园区的经济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把长水岭、小微企业(金牛)、金鸡坪打造成为百亿元园区。确保三大集中区骨干企业达15家、总产值达170亿元以上,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
(一)长水岭工业园区
长水岭工业园区借助公路交通便利优势,园区重点发展以食品、农副产品加工业;生物医药、仓储物流;精细化工为主的产业及其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
(二)小微企业创业园
以批准为“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县”为契机,树立“城园一体,产城融合”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好小微企业创业园,挑选成长性强、市场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实现三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园区重点发展高科技电子产业项目和创建自治区级小微企业科技园。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规模效应和积聚效应,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推动产业链发展,成为全县工业发展的龙头和工业新增长点。
(三)金鸡坪工业园
加快发展以光电产业为主,集高新工业、商贸、居住和休闲为一体的功能区划明显、产业布局合理、生态自然协调的工业集中新园区。主要承接华南、华东的科技含量高、污染少、附加值高的投资项目。重点发展电子、药业、食品及纸品包装业等绿色、环保型的现代化科技工业,将建设成为桂林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功能齐备、环境优美的重点工业园。
二、突出特色产业发展
(一)农产品深加工业
1、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产业
加大对荔浦芋、马蹄、蔬菜、食用菌、水果、油茶籽、畜禽等为原料的系列产品深加工:继续加快发展罐头、糊类食品、保健食品和固体饮料等为主的制造业;大力开发旅游食品、航空食品、方便食品、风味食品、调味品、饮料品等产品。同时,加快提升农产品深加工的科技含量和深加工技术水平,推出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提升食品信誉度,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重点支持企业把品牌产业做大做强。
2、做强做优竹木制品产业
积极引导企业不断改革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工艺技术,大力发展高科技竹木制品业。在继续大力发展竹木制品、塑胶、布艺等多功能衣架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竹木旅游工艺品、品牌竹木衣架等产品生产和特色竹木系列产品精深开发,扩大非竹木制品衣架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促进衣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制定品牌战略的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鼓励竹木企业创品牌,争名牌,重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优质产品、名牌产品的竹木企业,大力支持现有的名牌、品牌产品的发展,做强做优获得“中国衣架之都”美誉的衣架产业。
(二)做大做强小五金加工产业
积极引导、鼓励小五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并引进先进的产品检测设备和高水平的检测人员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家用、建筑、工具等小五金(含衣架和机械配件、农汽配件、日用品和文体用品等)加工产业,促进小五金产业上规模、上档次。
(三)发展做强信息、医药产业
医药以生产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为主,引进和购买新药特药专利,加快新药特药批量生产;引进品牌电子信息企业,带动做强本产业。
1、继续重点支持生物提取行业的分离技术、酶工程等,使其产业做大,并通过名牌产品的市场效应,拉长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荔浦医药及生物产业的领先地位。
2、继续引进3~5家品牌电子信息企业,优化工业产业结构。
3、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以电商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方向,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发展。
第二节培优扶强重点企业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技术改造、自主创新、淘汰落后、兼并重组等为重要抓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培优扶强,增量提质,重点支持1至2家食品企业和衣架企业上市。到2020年,力争全县规模工业企业达到80家以上,培育产值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8家,产值超5亿元的企业10家,产值超1亿元的企业30家以上。同时,继续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区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骨干企业,以形成大、中、小型企业优势互补、配套协作、共同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加快新型工业发展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县域工业信息化建设工程、节能环保衣架生产示范基地、PVC建材塑钢系列材料生产、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生产、“废渣、废气、废水”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项目。
| 专栏2:工业发展建设工程 |
| 1、荔浦县小型民营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 2、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 3、全国衣架生产基地,竹制品生产加工基地,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基地等。 4、新建年产5万吨肉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5、桂林微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效酶法新工艺生产异麦芽酮糖(醇)及其糖果饮料产业化项目。 |
第五章创新提质发展现代服务业
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生产服务业与生活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突出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各类服务业加快发展。
第一节发展壮大旅游产业
荔浦作为大桂林旅游圈的次中心和广西优秀旅游县,在“十三五”期间,要充分借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厚重、旅游资源富集优势,围绕“商、养、学、闲、情、奇”新六要素,着力抓特色、抓配套、抓品牌,打响“山水溶洞揽胜之旅”、“文化古迹寻梦之旅”、“农业观光科普之旅”、“休闲养生健康之旅”四大旅游精品线路,同时推动现有景区全面升级,打造一批自治区级乡村旅游线路、星级农家乐、星级酒店,挖掘培育一批旅游特色商品、地方特色美食、特色古村古寨,推进北部观光体验、西部生态休闲、南部商务度假、东部乡村旅游、城中综合集散中心“五大旅游片区”建设,实现荔浦旅游由单一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中转站向旅游目的地,旅游大县向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强县三大转型升级,把荔浦打造成为桂林山水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新一极。到2020年,力争接待旅游人数突破760万人次,年均递增7%;旅游总收入突破139亿元,年均递增16%。
一、完善旅游景区景点的改造和包装整合
按照《荔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5年)的要求,再用五年时间,改造完善现有景区景点,开发新景区、景点。以旅游资源一体化来打造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不断提高旅游业现代化水平。自然景观继续完善丰鱼岩休闲度假主题公园、银子岩、荔江湾等景区包装整合提升工程;自治区级架桥岭自然保护区旅游和荔江湿地公园培育工程,乡村旅游培育工程,名镇名村保护开发工程,继续完善天河瀑布、龙怀景区建设;人文景观以龙怀景区、鹅翎寺、迎薰门、荔浦文塔、仙人桥、福建会馆、古戏台、荔浦书院为主;重点开发建设桂林《未来王国》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水上江南文化乐园、鹅翎寺、荔浦文塔等旅游休闲度假的人文景观景区项目。
二、完善旅游区域的划分
坚持以荔浦县城良好的基础服务功能和对周边的辐射性作用,继续完善全县旅游发展的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设以东昌、新坪、杜莫三个镇为主的东部乡村旅游区;以青山、龙怀、修仁、荔城四个乡镇为主的南部商务度假区;以蒲芦、花�T、茶城、大塘四个乡镇为主的西部综合性生态休闲区;以马岭、双江两个镇为主的北部旅游观光体验区。
三、发展保健养生产业
根据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优化空间布局,重点发展以医疗、康体和休闲为特色的医疗康复与养生保健、健康职业教育与培训等产业。发展“生态农业、保健食品加工、健康养生养老旅游”全景式健康产业链。
创新医养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候鸟式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等养老模式,提供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质检测、健康咨询等社区老年健康服务。推动传统“温饱型”、“健康型”、“幸福型”养老协同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创办医疗养生机构。
四、加强旅游营销
根据《荔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5年)和旅游发展变化的实际需求,邀请旅游专家、权威人士对荔浦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考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办法和措施,抓好旅游企业标准化评定,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争取建成“免税店”,扩大旅游消费规模,促进客源市场全面增长。利用桂林大旅游圈的平台和借助阳朔旅游的辐射,积极参加各种旅游推介会、交易会,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促销,扩大对外影响。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传播媒体,宣传、推销荔浦县旅游产品,提高旅游知名度,扩大旅游品牌辐射区域。通过宣传促销,并精心运作桂林、柳州、来宾、梧州、贺州等市五大黄金旅游线路,以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旅客到荔浦观光、休闲和养生旅游。
第二节大力发展商贸、现代物流业
围绕服务荔浦桂林南部中等城市和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居民消费升级这3条主线,加强商贸市场体系建设,以生活便利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培育一批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推动连锁经营、直销配送和网上购物等经营方式创新。深度挖掘荔浦特色饮食文化,提升特色饮食文化影响力。引进国内外著名餐饮企业和餐饮品牌,培育建设特色餐饮街区,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推广现代商业营销模式,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荔浦电子商务集聚区的建设。到2020年,建设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和多个配套聚集区,1个县级运营服务中心,13个乡镇服务中心和100个以上的村级服务站,实现全县范围内电商服务区和服务点的全覆盖;全县培训电商人才1万人次以上,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镇,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达到100%,全县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达到90%。同时,加强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平台建设和配套服务工作,制定并落实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并建成5-8个电商产业园或电商孵化基地,打造荔浦‘电商名城’。
结合桂林、贺州、梧州、柳州和来宾等五市地理特点,依靠本县作为广西商品集散地的传统优势,以及民营企业相对发达的优势,加快建设一批以生产性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为依托的产业基地型物流园,构建完善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建设和完善枢纽级站场、荔浦县五里物流中心项目、金煌阁农产品批发市场,桂北农产品大型交易市场建设等,以提升全县物流业水平,使其成为荔浦县物流业的一个新亮点,促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提升荔浦旅游文化会展、农产品品牌(荔浦芋、砂糖橘等)会展等,并加强商务会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会展服务业的影响力。
第三节加快发展金融业
充分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在荔浦设立分支机构和金融网点,不断扩大信贷支持规模。积极探索金融与企业双赢的结合点,建立政府、金融、企业互动机制;金融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支持农村经济、中小企业和农村扶贫,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以促进荔浦县经济发展。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三权”抵押融资试点。扩大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抵押融资范围。积极发展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全面推动“三农”保险发展,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具有荔浦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扩展农村惠普金融服务网络,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四级联创”活动,力争实现“十三五”末信用县创建目标。
第四节适度发展房产业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科学规划、合理培育房地产市场。在推进政策性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等建设的同时,主要开发高端旅游、休闲景观商业地产开发项目,服务业信息化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等,并适度开发不同需求的商品房,建立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促进房地产可持续发展,以满足居民对商品房的需求。
| 专栏3: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建设工程 |
| 1、景点景区开发:继续完善丰鱼岩休闲度假主题体公园、银子岩、荔江湾等景区提升工程;自治区级架桥岭自然保护区旅游培育工程,乡村旅游培育工程,名镇名村保护开发工程, 2、旅游服务设施:游客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县域商务会展设施建设工程;旅游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高端旅游酒店改造。 3、旅游基础设施:县城到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通道建设,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和配套设施。 4、养生养老项目:桂林《未来王国》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蓝色地球村·桂林荔浦横木风情旅游小镇建设项目、荔浦天河飞瀑原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桂林市荔浦县佳信康乐老年养生城建设项目、中国瑶医瑶药养生文化旅游项目(荔浦)、桂林“枫木林”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等项目。 5、未来王国、中华民族村等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6、现代物流项目:荔浦县城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物流基地建设项目,荔浦县五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桂北农产品大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双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等。 7、商业地产项目:主要开发高端旅游房地产项目,休闲景观房地产开发项目,服务业信息化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等。 8、商务会展项目:提升荔浦旅游文化会展、农产品品牌(荔浦芋、砂糖桔等)会展等。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第六章特色高效推进农业现代化
根据荔浦的资源禀赋和围绕农业稳县目标,以工业化、市场化的理念谋划农业,继续坚持和完善“县抓主导产业,乡抓特色产业,村抓一村一品”的工作机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争取到2020年,农业增加值达38.5亿元,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7106元,年均增长10%。
第一节大力发展高效农业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生产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化农产品加工增值,继续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业总产值64.35亿元,年均增长5.0%。
一、建设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生产基地
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打造完善砂糖桔、花卉苗木2个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加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商品蔬菜(含水生菜)、食用菌、马蹄、瘦肉型猪、特种养殖、中药材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一)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1、砂糖桔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新建1个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商品化、高效益化的砂糖桔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重点在青山镇和大塘镇建立5000亩核心示范区;在修仁、杜莫和新坪等镇建立5000亩的拓展区,并辐射到东昌、茶城、蒲芦等乡(镇)及周边县。
2、花卉、苗木产业核心示范区。巩固无菌苗木生产基地的同时,大力发展以兰花为主的花卉产业,新增种植面积5000亩。五年增加产值4000万元以上。重点在双江、马岭、花�T等镇建立和完善花卉种植示范基地。
(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1、荔浦芋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在龙怀、新坪、青山、马岭、双江、荔城、东昌等乡镇,完善建立3.5万亩荔浦芋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每年完成0.7万亩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任务)。
2、水生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在大塘、花�T、龙怀等乡镇,扶持新建、完善以马蹄为主(其他水生蔬菜有莲藕、茨菰)每年完成6万亩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
3、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每年建立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大棚10万平方米以上。重点在花�T、新坪、荔城、修仁、马岭、大塘、双江、蒲芦等乡镇建立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
4、商品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每年完成无公害标准化商品蔬菜示范基地1万亩。重点在荔城、马岭、青山、新坪、龙怀等乡(镇)建立和完善商品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
5、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基地。每年出栏商品瘦肉型猪30万头以上。重点在荔城、马岭、双江、青山、新坪、大塘等镇,完善现有商品瘦肉型猪基地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20个以上。
6、特种养殖基地。在龙怀乡六麻林场建立千亩牧场基地,发展草食动物养殖。在修仁、蒲芦等地发展娃娃鱼养殖;在杜莫、修仁等镇发展林下养殖13.8万亩,实现林下养殖产值1.2亿元,并发展林下产品加工,其产值达到0.9亿元。
7、中药材种植基地。完善和发展中药材种植(含林下种植)面积16万亩,实现种植产值19亿元。重点在大塘、双江、新坪、蒲芦、茶城、龙怀等乡镇建立中药材种植(含林下种植)基地。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坚持用现代工业理念狠抓农业产业化建设,以市场、加工、运销、储藏等为重点,发挥特色和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一个产业(基地),连接每个农户(即龙头+基地+农户),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通过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工农一体化的经济利益共同体。重点抓好粮食、荔浦芋、马蹄、食用菌、蔬菜、柑橘、兰花、畜牧、水产、中药材等10个农业优势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
三、提高农业科技保障水平
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体系,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引进社会资金,创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推进科研院所与荔浦合作,加强动植物育种、疫病防控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化和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职业农民科技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加大农艺与农机相融合和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农机具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装备水平。重点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等,全县农产品优良品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实施农产品市场流通工程,完善农资配送网络,加强仓储、运输、冷藏、包装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建设花卉苗木、水果、蔬菜等一批交易市场。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引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创建荔浦品牌。强化动物产品检验,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渔政监管;加强信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线上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
四、培育发展农民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和劳务经济
(一)培育农民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
鼓励、引导农技推广、购销合作、技术研发等部门和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协会管理制度,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力争到2020年,发展注册会员200人以上、运作规范、充分发挥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家以上,建立马蹄、荔浦芋、食用菌、水果、畜禽、水产、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行业协会10个以上。
(二)加快发展劳务经济
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的组织培训、协调作用,广泛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劳务输出合作,开拓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鼓励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积极做好劳动力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县外转移,为县内企业做好组织输送劳动力工作,促进劳动力合理规范有序的流动。加强外出务工农民的服务和管理,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多层次的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发展“订单劳务”。抓好返乡人员创业基地建设,营造有利环境,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在子女就学、计划生育、生活服务、治安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五、抓好土地整治工作
根据《桂林市漓江两岸旅游通道土地整治专项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在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农田景观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生态建设、旅游建设、景观建设达到完美结合。争取到2020年,完成荔城镇白马厂、马岭镇银子岩、杜莫镇金鸡村、大塘镇福德村等旅游通道土地整治专项工程项目。
第二节创新农业经营体系
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入股、托管、代耕代种、转包等方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农户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资连锁、种苗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农民合作示范社创建,到2020年建成100个示范社。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建设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的创新试点。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规划和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第三节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四个一批”和“六个精准”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明确主攻方向,创新扶贫方式,突出做好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推进产业扶贫产业富民、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以“扶贫解困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县本级财政收入10%以上用于扶贫投入,重点扶持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有序引导生态脆弱区、偏远乡镇的贫困村整村生态移民搬迁,并推进扶贫攻坚项目,做好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搬迁等项目建设,到“十三五”末,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县33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和1.4247万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 专栏6:新农村建设重点建设工程 |
| 1、荔浦芋、马蹄、莲藕深加工产业化项目。 2、优质苗木花卉繁育基地。 3、无公害商品蔬菜生产基地。 4、砂糖桔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工程。 5、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基地、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等。 6、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工程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国家、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防灾减灾工程,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水库灌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工程,畜禽良种繁育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技术服务设施建设、动植物防疫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7、新农村建设:生态镇建设,“普惠制”新农村建设,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工程,休闲观光农业开发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项目,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和配套排水项目,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新农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农村公路“通畅”和“联网”工程,新农村文化站建设工程,乡镇、村连锁农家店等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吨粮万元富民工程等。 8、扶贫劳务培训项目培训2万人次。 9、易地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 |
第七章统筹协调构建城乡建设新格局
围绕加快推进荔浦撤县改市的目标,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以城镇化为依托,推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互动、产业升级与城镇转型协同、产业集群与城镇集群融合,促进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提升城镇宜业宜居水平。到2020年,县城及集镇建成区规模合计达到25平方公里以上(其中:县城15平方公里),县城区常住人口达15万人以上,城镇化人口达20万人,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建成荔浦市目标。
第一节打造现代特色新城市
增强法规意识,严肃规划刚性。着眼绿色、低碳、畅通、宜居,全县域覆盖修编《荔浦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继续实施“南展西扩”发展战略和大县城(市)战略,坚持扩容提质和凸显特色并重,不断提高县城(市)的承载功能和辐射功能,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滨江新区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滨江南岸片区路网、绕过县城的环城公路网和医疗、卫生、教育等配套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完善一批高端商住小区和县档案馆综合楼等项目建设,把滨江南岸规划建设成以山水、园林、休闲等为主题的行政办公、居住中心。按照“完善功能、突出特色、提升品位、优化环境”的要求,全面做好旧城改造提升。加快推进两条环城公路、四座跨江大桥和城市主干道等城市路网工程,加快推进县城区天然气管道项目等城建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重要节点改造提升,加快改扩建一批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市场,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建成区绿地系统、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标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文化融入景观设计,建设标志性工程,全面彰显城市魅力,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生态秀美的生产、生活空间,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城市,并着力打造广西一流县城,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健全管理体制,创新管理办法,走市场化路子,运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文明程度,创建国家文明城市。
第二节培育各具特色新乡镇
按照“城乡互动,配套发展”、“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实施特色小城镇建设工程。各乡镇要找准发展的方向标,认清优势劣势,扬长避短,科学确立基于特色资源优势的发展线路图,制定差别化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要求,走出一条新形势下适合本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的科学发展之路,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着力打造一批经济强镇、产业强镇、旅游强镇、特色小镇。到2020年,力争打造2-3个建成区人口5万人乃至10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向特色小城市转型;力争每个小城镇建成区人口达到1万人。继续深入实施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重点加快马岭镇、修仁镇、青山镇、东昌镇和杜莫镇等副中心集镇建设,使副中心集镇成为布局合理,经济繁荣,功能配套,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中心,带动双江镇、大塘镇、花�T镇、蒲芦乡、龙怀乡、茶城乡等集镇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小城镇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大战略、大效应、大平台作用。
第三节建设宜居幸福美丽新荔浦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针,以发展特色产业为支撑,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以农村水、电、路“三大会战”为重点,大力推进美丽新农村建设,“十三五”期间,将国道、省道、县道两旁自然村屯基本建设成为普惠制新农村。全县农村全面实现“八大村通”(即:硬化公路、安全饮水、节能路灯、城乡公交、电子商务、高音喇叭、天网监控、服务中心)目标。继续巩固清洁乡村成果,大力推进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重点实施村屯绿化,加强乡村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加快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建设项目,挖掘农村绿色生态效益,推动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绿化一个村屯、开发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
到2020年,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富裕、服务保障有力、乡村和谐幸福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为农民群众建成卫生、便捷、舒适的宜居家园,让农村居民过上文明、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为此,“十三五”建设新农村主要任务有:
一、村屯建设
按照村屯规划要求,鼓励、引导建设住房实用美观、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的农民集中居住新区。基本完成“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工程、“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程和“绿色基地、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实现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话、通电视。乡村环境建设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标准。在“十三五”期间,力争创建20个科技示范村、完成50个以上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建设任务,实现全县农村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道路硬化目标。
二、生产发展
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形成科学的农村生产力布局和较强竞争力的致富产业体系。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支柱产业,80%以上的村实现“一村一品”,90%以上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
三、生活宽裕
农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社会保障覆盖率均达到100%。工农、城乡、地区之间差别明显缩小,城乡同步达到小康水平。
四、乡风文明
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农民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树立起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新风尚,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社会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90%以上的村达到文明村标准。
五、村容整洁
农村基础设施根本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农业面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村镇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六、管理民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满活力,村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农村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所有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
七、机制健全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提高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等公共服务。建立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管理制度,村庄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 专栏:城乡建设重点工程 |
| 1、新城区建设工程:滨江南岸新城区核心区(C区)、永华商住小区。 2、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滨江南岸新城区核心区(C区)、永华滨江路延长线、县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道路排水完善及提升改造,供水系统改扩建,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快速环道建设。 3、城乡风貌建设工程:中园桥下游滨江两侧环境综合整治二期,新城区洋洞景观河环境综合整治,老城区建筑风貌品位改造提升,“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城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老城区特色功能区建设,县城及重点镇风貌建设。 4、特色魅力城镇:荔浦“衣架之都”、华商之乡、休闲度假主题城镇。马岭新型城镇化建设。 |
第八章保护生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全面实施生态发展战略,要坚持绿色富县、绿色惠民,推动“绿色增长”,创造“绿色财富”,提升社会“绿色福利”。突出发展绿色经济和加强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城乡,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融合发展,把荔浦打造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县(市)。
第一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大荔江和水源林的保护力度
(一)建立荔江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规划建设荔江公园,编制《荔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成立荔江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荔江流域上游水源林保护和沿河两岸环境治理,以及全县其他河流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执法督查等工作,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荔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荔浦人民的“母亲河”。
(二)加大水源林的保护力度
继续实施“三禁伐、两限伐”,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恢复自然植被;调整林种结构,大力发展水源林,并进一步提高对水源林和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充分调动保护水源林和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毁林等违法行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
二、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集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按照产业政策,推进科技创新,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能源消耗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新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优先安排低碳产业项目,鼓励支持新能源研发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项目。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治理力度,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县城为重点,抓住产业结构和布局、清洁能源使用、机动车尾气和城市道路及建筑工地扬尘等关键环节,综合防控大气污染问题。加大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建成大江水库饮水工程,抓好新城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完成自治区、桂林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强化资源节约与利用
(一)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桂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到2020年,基本建立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234万立方米。并在工业、农业、畜牧养殖、教育、卫生、旅业、住宅区等七大耗水行业建设节水示范点,建立节水回用奖励机制,提高污水净化利用率。通过行业节水示范试点建设,带动各行业节水工作的开展和深化。重点建立以流域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统一规划、调度;加快节水改造(设施或工程),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推进工业生产中水回收及污水再生利用,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大力推动农业高效节水,改变传统农业灌溉方式,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开发雨水利用、矿井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新技术,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等;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展全民节水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提倡居民生活节水,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集约节约用地
全面落实保护耕地各项措施,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耕地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保有量在2.95万公顷以上。加大土地资源整理和复垦力度,加强废弃采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发展、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实现土地集约高效永续利用。重点采取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耕地用途的转变;二是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真正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三是实现耕地资源集约化经营;四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五是建立专项基金,加大耕地保护的投入力度。
第二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
依托荔浦自身优越的自然禀赋,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融合发展,实现生态资源优势转换为生态产业优势。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发展低碳产业。按照规模、高效、生态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打造一批生态农产品、生态农业示范区,形成特色生态品牌,提升荔浦农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围绕构建绿色、节能、高效、生态的绿色工业体系,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新一极、国际观光度假休闲地,以低碳化、高端化为导向,大力推进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上水平。同时,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体系;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及综合利用。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建设,全面推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 专栏: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程 |
| 1、自然保护区工程:实施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工程。 2、水源及水源林保护工程:荔浦河、水库水源林保护及建设,饮用水源保护。 3、生态系统工程:重点林区防火项目,城镇中心绿地系统建设,中型水库生态系统建设,荔江、长滩河等生态建设,道路绿化隔声屏障建设,荔浦湿地保护,岩溶风貌保护,珍稀动植物保护,垃圾分类、集中收运处理;荔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沿岸景观道建设,环境监管设施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
第九章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新动力
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以扩大开放推进改革发展。建立完善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搭建创新创业平台,营造创新创业宽松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拓展新空间。
第一节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行政、经济、社会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转型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一、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建立网上审批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桂林市的统一部署,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四所合一”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深化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非公有资本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资本准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创新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运行管理、协调联动、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机制。
三、强化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产业用地政策,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加强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处置管理,推进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健全集体发展预留用地管理使用办法。建立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制度,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倾斜。推进土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制度,禁止以农业为名占用土地从事“非农化”,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化运行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职能,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服务业。整合资源,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改革,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建立健全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推进科技、文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和社会保障制度等领域改革。
第二节拓展开放合作
实施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区域合作和内外联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引进资金、智力和先进管理技术,广泛开展产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等领域合作,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扩大国际交往,吸引和集聚各类国际组织总部、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发挥友好地区和民间外交作用,完善与国外其他城市的沟通联系机制。实施外贸振兴计划,提升外贸竞争力。做大做强荔浦的优势产业,实现从加工贴牌到自有品牌,从依靠出口商订货采购到自营出口、从资源劳动密集产品出口到资本技术密集产品出口的三大跨越。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重点支持生物医药、衣架和绿色农产品出口,建成一批对外开放基地,鼓励荔浦木衣架企业到国外建立木材生产基地,解决好该产业的原料供应链问题。加快技术转让、跨境旅游、研发设计等服务贸易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服务和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出口加工贸易。创建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园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兴贸易方式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创新外资利用方式,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技术,以及健康养生养老、银行、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并选择珠三角和世界大企业的产业转移,从促进荔浦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重点在产业链上补短板、填空白、提档次,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强链”、既有产业“补链”,引进国有大型企业和世界500强“建链”,抓住国家及大型企业集团战略布局机遇“抢链”。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引进外资质量。鼓励优势企业有序走出去,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和效益。
全面深化区域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战略支点建设。加强荔浦与国内城市经济、文化联系,积极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高铁经济带发展。建立以旅游为纽带、以产业为基础、优势互补区域合作共赢新格局。打造多区域合作发展的新高地。到2020年,外贸出口总额突破1.61亿美元,力争引进内资到位资金30亿元和外资到位资金1200万美元以上。并力争在引进工业生产性项目、旅游重大项目和世界500强企业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第三节推动创新创业
一、推动万众创新
(一)培育创新型企业
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和鼓励企业抓好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机制,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抓好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提升培养、人才政策落实等工作,使各类人才在荔浦县“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二)搭建大众创业平台
1、探索产学研结合互动路经和模式
在政府主导下,促进学校和科研机构、产业力量的有机结合。同时建立并完善专业服务体系,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2、探索农民非农就业新途径
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春风行动,重点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完善扶持农民创业政策。大力开展以“能人办企业,百姓创家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事业”为主题的全民创业“七个一”活动,即:“树一批创业示范基地、育一批创业实体、扶一批创业典型、培一批创业老板、开发一个创业项目库、建一支创业指导队伍、抓一个创业服务平台”,较好地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拓宽培训范围,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四、培育技术创新体系
3、完善知识产权配套机制
健全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决策、研发投入、科技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围绕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引领和带动,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相互结合,进而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力争完成发明专利申请量280件。要进一步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完善科技体制机制
必须坚持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高端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产业需求部署创新链,着眼技术瓶颈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要围绕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科研平台、资源共享平台及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开展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1、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荔浦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人才特区”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重点引进科技、管理、资本运营等高层次人才。认真抓好自治区医药产业人才小高地和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小高地建设,运用柔性引进人才机制,借脑发展高新产业。坚持科技项目与招才引智相结合,重点以高技术、高成长和高附加值等“三高”项目和产业引进科技、管理、资本运作等高层次人才。
2、加强人才库的数字化建设
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网协作,依托公共信息网络,建立网上无形人才市场,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库、专利信息库、科技人才库等各类特色资源数据库。
二、扶持大众创业
(一)改革为大众创业提供支撑
1、进一步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制政策措施,健全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2、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推行“并联”审批,逐步实施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和资格认证,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清除市场准入障碍,逐步取消民间投资限制,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业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育,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部门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各项扶持资金,并设立创新引导基金;落实税费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困难民营企业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实施收入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加大研发项目、创新基金和服务平台等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综合运用买方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债券、科技保险等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使中小微企业做精做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 专栏:创新创业工程 |
| 1、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在科技创新、金融、税收、人才聚集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机制体制方面先行先试,建设荔浦自主创新示范区。 2、重大技术攻关工程:依照桂林创新驱动计划(2016-2018年),围绕荔浦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3、实施人才培育工程。 4、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程:完善创新创业网络体系,争取在“十三五”末,建设2-3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5、创新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企业进行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创新,力争在“十三五”,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 6、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 |
第十章振兴质量提升品牌经济效应
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和桂林“质量强市”战略,强力推进“质量兴县”战略,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使荔浦发展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和超过广西平均水平,促进经济高效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技术标准更新与应用,重点完善农产品、食品药品等标准体系,创建和提升荔浦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质量认证工作,推广“三位一体”电子监管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培育具有荔浦特色的区域品牌、知名品牌,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全县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新提升,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平均抽查合格率、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质农产品比重明显提升。五年内培育广西名牌产品12个以上,其中广西名牌农产品3种以上;广西著名商标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2个以上,中国名牌2个以上;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5个以上。积极申报荔浦砂糖橘地理标识,并抓好“荔浦芋”地理证明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的后续监管,使其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节着力抓好工程质量
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坚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大中型工程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商品住宅工程合格率达99%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合格率达95%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工程良好率达85%以上。
第三节引导提升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桂林市《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按照现代服务业发展标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全县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到2020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重点公共服务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系统业绩改进指南》标准,培育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50%以上。旅游、商贸、交通、电信、金融、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85%以上,全面推动荔浦服务业升级,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节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自治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生产基地,深入开展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和农产品产地标识认证(三品一标)及出口果园登记。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生产基地,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培育名牌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扩大农产品出口。到2020年,全县“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基地化、标准化,90%以上产品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制度和可追溯制度。
第五节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
以综合防治污染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荔浦县城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到2020年,全县重点行业或企业开展生态、绿色、低碳、环保与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新型工业发展,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指标均控制在自治区和桂林市下达的指标内。工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全县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二级标准,荔浦河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全县85%以上的乡镇通过“国家生态乡镇”验收工作。
第六节切实加强“打假保优”工作
继续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以产品标准为切入口,开展行业质量整治工作。做好食用植物油、固体饮料、方便食品、蜂蜜等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国家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认证标志的产品;严格抓好食品、人造板、农业机械、油漆、饮用水、水泥等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新企业申报工作;同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生活用品等专项打假工作;抓好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标生产或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章传承发展做强文化产业
第一节实施“文化立县”战略
深挖荔浦文化价值、文化力量,提振全县人民奋发向上的正能量。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文化产业,推动荔浦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强荔浦文化产业。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档案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以及乡镇文化站等文化服务体系和管理工作,实施乡站县管的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工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开放。加强基层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千乡万名”农民文艺骨干培训惠民工程,加大群众文艺团队扶持力度,繁荣社会大众文化,重视民族文化传承工作,推进现代文化发展。创建一批具有荔浦特色、特性、品牌性、群众性文艺活动载体,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荔浦文化由常规性向个性和精品化发展,主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社团、协会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到2017年完成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到2020年全县完成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和文物管理所升级达标,实现100%行政村建成村级文化公共服务中心,实现荔浦有影院、剧院、科技馆的目标,荔浦的文化服务体系将呈现一个新的面貌。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完成乡镇、村数字覆盖和移动多媒体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
二、加强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开发
重点保护荔浦文塔、鹅翎寺、迎薰门、仙人桥、福建会馆等一批历史文化遗址。抢救福建会馆等一批严重受损将面临流失的文化宝贵财富。加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文化遗产安全保护体系,完成文物陈列馆建设工作,实现对外免费开放。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申报遗产名录工作
不断完善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荔浦纸扎工艺”的传承发展,争取申报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发掘一批具有潜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选送1-5个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成立荔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建立完善非遗保护项目库。各部门形成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命名一批特色文化乡镇和民间艺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和传习所,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工作,高度重视在青少年中培养继承人,量身制定他们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予以充分的保障和待遇倾斜。
四、创建和塑造一流文化精品
深入挖掘荔浦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民间文化资源和创造性文化资源,继续申报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继续对“广西文场”的挖掘,形成基地带动,全面推进的传承机制,推动文化与时俱进,创作和生产更多体现荔浦特色、地方经济发展、行业推介,社会生活,反映时代精神、艺术水平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建设一个具有荔浦特色特点的文化中心,把荔浦文化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和谐文化,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在“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逐年提升。加快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发展,主要发展旅游书画艺术、演艺事业、工艺设计、纸媒出版、广告、旅游纪念品、礼业行业等传统文化产业,彰显地方特色和传统特色。建立交易中国传统文化商品市场,建设特色文化街区,培育更多的体验式文化场所。一是通过提供广大民众的文化修养来增加传统文化产品的需求,二是通过培育传统文化企业来保证与需求相对应的传统文化产品供给。
二、培育壮大创意文化产业
积极开展重大和特色文化节庆活动,建设文化产业中心,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引入创意工厂、公演剧场、艺术体验坊、艺术家工作室等,培育草根型文化创意企业,推动文化产业聚集发展。
第三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公民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科学精神和社会正气,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环境,培育进取、平和、包容的社会心态。
一、强化爱国思想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爱国教育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政府、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
| 专栏:文化产业建设工程 |
| 1、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县图书馆、大型文化剧院、文物展览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和乡文化馆。 2、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彩调、戏曲、山歌等。 3、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荔浦文场、荔浦纸扎工艺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荔浦少数民族村落、古镇、古村、古街区、名人故居保护。 4、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工程:创建文化产业中心、文化产业园等。 5、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诚信体系建设、文明县创建工程。 |
第十二章注重和谐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放到突出位置,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就业、分配、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
第一节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教育布局调整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力争2018年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一、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2%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98.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创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县建成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
二、巩固基础教育成果
小学毛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保持100%;初中毛入学率100%,义务教育九年完成率达到96%。15周岁人口初级教育完成率达99%,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5%。做好小学教学点、村完小、初中的布局调整工作,2020年,全县保留初中10所,村完小68所。
三、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在继续办好荔浦中学基础上,逐步扩大荔浦二中、荔浦师范附属高中的规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强荔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新建学生食堂、汽车实训大楼。创新校企合作、城乡合作、中高职合作等多元合作办学体制机制,逐步将荔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成集高中阶段教育、教师进修培训、民族文化传承、就业和扶贫培训为一体的教育综合服务平台。
五、改善办学条件
实施“全面改薄”等项目工程,有效整合资金2.1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工程205个。规划新增教育用地11万平方米,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5所、江南小学1所、江南初中1所。加大投入配置仪器、图书设备,2020年完小以上学校建设有标准化实验室及图书室。新建、改建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2020年实现全县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
六、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2018年前全县所有高中建设有标准的通用技术实验室;2020年全县所有学校(含教学点)接通互联网,完小以上学校基本实现“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乡镇中心小学及初中以上学校开设信息技术课,按初中生机比15:1、小学生机比30:1的标准配置计算机,建设规范的计算机网络教室,促使学校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七、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通过公开招录新增教师500名;通过“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继续教育培训等措施,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师素质。
八、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计划投入资助经费7000万元,年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万人次。通过财政贴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7500万元,年均受益学生2200人。
第二节完善卫生保障与计生服务建设
一、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打造“健康荔浦”,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水平。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新农合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院布局,加强县城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县、乡(镇)、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标准建设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艾滋病等传染疾病防控力度,积极预防职业病、慢性病和地方病。实施社区居民健康保障工程。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实施社区居民健康保障工程。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实行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降低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卫生服务能力低的问题。加快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农村饮水受益人口达到95%以上;力争每千人拥有病床数达3张以上;全县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达2000人以上。抓好自治区健康促进试点县创建工作。
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贯彻一对夫妇可生育两孩的新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加强宣传教育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完善优化生育服务证制度,全面提升新时期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推进新型、多层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体系建设。
第三节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培育和壮大体育产业发展,举办重大精品体育活动,加强社会体育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体育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体育场、射箭训练基地和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工作。加强推进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积极抓好业余训练,组织和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十三五”期间,将全面提高体育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并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努力在健身组织、健身设施、健身指导、健身活动、体质监测、宣传推广等方面搞好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享受基本的体育服务。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含政府和各类学校建设的体育场馆),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共同提高的目标。到2020年,完成县体育场的建设、射箭训练基地建设工作,在县城和社区建成20个(条)全民健身乐园,全县90%的乡(镇)、社区建立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创建1至2个广西体育先进乡(镇)。5年内训练运动员人数在200人以上,力争向自治区射击射箭中心及各大中专院校输送后备人才30名以上。
第四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扩大社会就业
建成以荔浦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市场为补充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市场,确立扩大就业优先的理念,把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和社区(村),形成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长效机制。注重发挥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作用,发展需求潜力大、就业容量多的传统行业,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做好军转人员和退伍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帮扶工作,把失业率控制在3%之内。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效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好劳动力供求结构失衡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同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加大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优化内部机构,探索实行立审分离,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形成企业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相结合的劳动社会争议调解网络。到2020年末,城镇就业率达到97%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92%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
二、完善社会保障
按照国家新型社会保障政策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社会保险稽核和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构建多元化基金筹集渠道,增强失业保险承受能力,确保失业人员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继续完善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逐步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工作,使医保患者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大农民工及高风险行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力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加强生育保险网络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同时,大力支持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十三五”期间,每年各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100套以上,公共租赁房50套以上。
三、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建设“和谐荔浦”的目标,着力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低保要对孤儿、残疾人和因灾、因病、因缺劳力及单亲家庭计生户中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给予重点救助,在原救助水平的基础上提高救助金额。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不断提高五保户供养水平。同时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切实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加快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教育、住房、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确保困难群众平等的诉讼权利;加强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四、其他社会事业
继续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抓好气象、防震、防灾减灾系统工程建设,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化全民国防教育,注重平战结合,抓好预备役部队建设。全面落实优扶安置政策,不断完善优扶安置办法,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以火化为主的殡葬改革,提倡绿色环保的丧葬方式,积极推行树葬、花葬,建设号荔浦县公墓园。加强档案、史志等管理工作,更好为荔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大力发展城乡二、三次产业,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建立农民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新增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5万人以上。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分配监管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以完善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加从业人员的工资性收入。到2020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9044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521元。
第六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适应社会转型新形势,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加强法治、体制和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快构建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推进平安荔浦建设。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协同作用,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形成社会治理和服务合力。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完善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制度,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权责一致、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社会治理新体制,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同时,维护群众权益,建立顺畅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完善信访、民意调查和协商谈判等制度,并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利益表达功能。要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化公共安全建设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科技化水平,加强“天网工程”建设和信息资源互通运用。逐步推行城乡网格化管理,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网络在线安全监测,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国防动员,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提升群众消防意识和逃生疏散技能。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虫灾、外来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灾害的防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自治区、桂林市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三、加强法治建设
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重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政策,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培育各种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和支持其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 专栏: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工程 |
| 1、教育事业建设工程: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工程、职业教育突破发展工程、学前教育普及工程、教师强制乐教工程、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教育扶贫富民工程、中小学生身心安康和人文素质提升工程、示范性学校建设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建设未成年人劳动和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教育基地。 2、卫生事业建设工程:新建荔浦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职业病、传染病医院和病房改扩建,完善基层计生服务体系。 3、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工程:完善县救助管理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福利院,农村“五保”村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乡镇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服务基地,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户、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实训基地。完善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设施。 4、体育事业建设工程:完善体育休闲公园,体育场馆建设,社区和农村体育设施,体育运动学校。 5、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县、乡人力资源市场工程。 6、农村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 7、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应急联动指挥调度中心。 8、公检法司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9、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0、市县救灾仓储设施和物资储备建设。 11、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12、十三个乡镇监管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
第十三章健全机制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加强对规划纲要的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大众,加强对规划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和社会监督,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目标成为荔浦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同时,各单位要提高对发展规划的认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实现。
第二节充分发挥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作用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今后要以规划项目为投资申报依据,各部门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健全项目推进实施机制。建立项目的动态管理,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把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项目、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规划纲要实施的连续性;搞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纲要的衔接,形成规划纲要实施的合力。
第三节强化规划协调管理和推行“多规合一”
强化本规划纲要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相衔接,统筹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效率,实现全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目标。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健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将其列入年度政府考核目标,并与绩效挂钩。县政府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负责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跟踪分析。
第五节建立规划评估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中期、末期评估机制,总结规划实施成效。总体规划由县政府组织评估,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主管业务部门组织评估,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和向县政协通报规划执行情况;中期和末期评估报告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划调整。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和当经济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使经济运行偏离规划目标太大时,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以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表一 荔浦县“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表
| 指标 | 单位 | 2010年 绝对值 |
“十二五” 目标(%) |
2015年 绝对值 |
“十二五” 年均增长(%) |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74.2282 | 12 | 145.35 | 12 |
| 第一产业 | 亿元 | 17.1317 | 4 | 29.6894 | 6 |
| 第二产业 | 亿元 | 33.2651 | 15 | 71.3816 | 16.9 |
| 其中:工业 | 亿元 | 28.8071 | 16 | 61.2032 | 17.0 |
| 第三产业 | 亿元 | 23.8314 | 12.43 | 44.2838 | 8.5 |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19450 | 14.42 | 37836 | 15.91 |
| 财政收入 | 亿元 | 5.3348 | 15 | 8.6776 | 10.2 |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43.4 | 25 | 121.25 | 24.8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26.76 | 18 | 49.25 | 13.0 |
| 接待旅游总人数 | 万人次 | 194.4 | 12 | 542.79 | 22.8 |
| 旅游总收入 | 亿元 | 9.31 | 15 | 66.58 | 48.21 |
| 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 | % | 22.85:44.93:32.22 | 14.59:51.4:34.01 | 20.43:49.1:30.47 | |
| 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38.91 | 8 | 42.1 | 1.6 |
| 公路通车总里程 | 公里 | 871.848 | 2.78 | 969.87 | 2.16 |
| 城镇化率 | % | 38.27 | 43.22 | 2.46 |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7801 | 13 | 29368 | 10.5 |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5737 | 12 | 10622 | 13.1 |
| 年末总人口 | 万人 | 37.906 | 0.53 | 38.39 | 0.26 |
|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 | 0.6751 | 五年总下降14 | 0.419 | 五年总下降21.17 |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吨 | 3224.38 |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吨 | 11636.8 |
表二荔浦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 类别 | 指标 | 2015年绝对值 | 2020年规划目标 | 年均增长(%) | 指标属性 |
| 经 济 发 展 |
1、地区生产总值(现行价,亿元) | 145.35 | 201.30 | 9 | 预期性 |
|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现行价,元/人) | 37836 | 55593 | 8 | 预期性 | |
| 3、财政收入(亿元) | 8.6776 | 12.46 | 7.5 | 预期性 | |
| 4、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21.25 | 233.46 | 14 | 预期性 | |
|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49.25 | 82.9 | 11 | 预期性 | |
| 6、工业增加值(亿元) | 61.2 | 104.42 | 11 | 预期性 | |
| 7、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30.47 | 38 | 5年累7.77 | 预期性 | |
| 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3.22 | 50 | 5年累计6.78 | 预期性 | |
| 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33.7 | 38 | 5年累计4.3 | 约束性 | |
| 10、旅游总收入(亿元) | 66.58 | 139.84 | 16以上 | 预期性 | |
| 创 新 驱 动 |
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0.08 | 0.1 | 5 | 预期性 |
| 1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25 | 1.875 | 8.45 | 预期性 | |
| 13、科技进步贡献率(%) | 41.8 | 48 | 3 | 预期性 | |
| 14、互联网普及率(%) | 60 | 90 | 8.45 | 预期性 | |
民 生 福 祉 |
15、常住人口(万人) | 38.39 | 39.55 | 0.6 | 预期性 |
|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9368 | 45186 | 9 | ||
| 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10622 | 17106 | 10 | ||
| 1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4 | 2.1 | 8.5 | 预期性 | |
| 19、贫困人口脱贫(万人) | 5年累计1.66 | 5年累计1.42 | - | 约束性 | |
| 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 | �R98 | - | 约束性 | |
| 21、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 0 | 0.03 | - | 约束性 | |
| 生 态 文 明 |
22、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 3.05 | 不少于2.95 | - | 约束性 |
| 2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公顷) | 0.0076 | 5年累计0.045 | - | 约束性 | |
| 2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5.8 | 完成桂林市下达 | - | 约束性 | |
| 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完成桂林市下达 | - | 约束性 | ||
| 26、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吨/万元) | 完成桂林市下达 | - | 约束性 | ||
| 2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 完成桂林市下达 | 约束性 | |||
| 其中:化学需氧量(%) | -0.99 | - | |||
| 氨氮(%) | -0.3 | - | |||
| 二氧化硫(%) | -6.02 | - | |||
| 氮氧化物(%) | -15.12 | - | |||
| 28、森林增长 | 约束性 | ||||
| 森林覆盖率(%) | 70.27 | 70.52 | 0.07 | ||
|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 664.70 | 681.48 | 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