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旗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探索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突破期。为了阐明旗委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领社会行动方向,描绘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西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我旗各族人民共同谱写现代化新征程的行动纲领。
“十四五”规划是我旗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亟需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发展成效与存在不足,在形与势的变化之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动我旗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我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锡盟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十四五”规划的高质量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张,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五年累计突破600亿元,2020年我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2.37亿元,经济总量居全盟第二位,年均增长4.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以上,稳居全盟第一位。五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6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33.3亿元。2017年-2020年连续入选“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地区影响力和知名度显著提升。
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三次产业比重由“十二五”末的13.1:69.8:17.1演进为13.4:68.8:17.8。畜牧业提质增效,实施“减羊增牛”战略,牧业年度肉羊存栏209.1万只,肉牛存栏达27.8万万头,比“十二五”末增长65.8%。引进良种肉牛1.5万余头,良改比重达98%以上。推进乌珠穆沁肉羊产业化发展,实施提纯复壮工程,建设标准化畜群2000群。乌珠穆沁羊肉成为国家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立白马繁育基地,成功注册“乌珠穆沁白马”品牌和系列知识产权,蒙古马保护核心群达到50群。
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以建设国家绿色煤电基地为依托,全面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煤炭、电力、冶金等支柱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我旗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产值752亿元。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白音华高精铝板带及自备电厂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京能五间房电厂实现“五个全球首次”重大设备和系统集成的成果运用,率先应用世界首台660MW等级双水内冷发电机组,实现超低能耗和高盈利的双赢。火电装机由“十二五”末的150万千瓦时发展到414万千瓦时。煤炭产量稳定在4500万吨,占全盟煤炭产量的45%。落实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完成煤矿、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电力多边交易工作。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煤—电—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加快“煤-电-冶-加”绿色循环产业链建设,白音华40万吨高精铝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副产品硫酸就地转化为无水氟化氢、氟化铝等项目推进顺利。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处理,建成白音华渣场并投入使用。鼓励兴安铜锌冶炼公司使用奥斯麦特炉回收有价金属,实现了固废排放达标任务。“一区三园”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实现集聚集约发展。
服务业提档升级。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形成“一中心、两线路、五之旅、六景区”的旅游发展格局。深度融入锡林郭勒盟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持续打造“99公里”草原游牧文化景观带,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1.38%和6.2%,维力斯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打造“中国白马之乡”“多彩西乌珠穆沁”旅游品牌,被列入“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试点”,荣获“十大最美徒步城市”“中国品牌节庆示范基地”等称号。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以白音华和巴拉嘎尔高勒为中心和节点的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形成。推进煤炭等大宗物资运输“公转铁”,白赛铁路、华润五间房电厂铁路专用线竣工运行。培育电商企业28家,我旗被评为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旗县,新兴商贸经济快速发展。
三大攻坚战实现新突破。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扶贫工作要求,2018年底我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0户1099人全部脱贫。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自治区、盟委脱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到位率100%。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效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任务全面完成。重大风险有效防控。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制定长期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采取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抵顶资产等措施,累计化解政府债务36.09亿元,超额完成化债任务。
城乡统筹取得新进展。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完善网络、提升质量原则,进一步提高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增强。五年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亿元,实施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供水供热、路网改造等工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97%,宜居宜业水平大幅提升。垃圾填埋场、自来水厂扩建、中水回用、殡仪馆等一大批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使用。突出城镇特色和内涵式发展,大力开展“清洁与绿化”行动,城镇绿化、亮化、美化水平逐年提升,城镇绿化覆盖路、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达到38.3%、99.3%、97.4%。巴拉嘎尔高勒镇被评为“中国民族特色村寨”和自治区级“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大力推进牧区振兴。建设嘎查公路48条672公里、水源井722眼,完成节水改造灌溉2.17万亩,节水灌溉1100亩,小流域综合治理41平方公里。我旗通网电嘎查88个,覆盖率94.6%,安装风光互补设备7060套。改造牧户卫生厕所2559户。
生态环境取得新改观。全面部署“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划定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388平方公里,占我旗总面积的68.49%。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草原“三牧”制度,认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春季休牧等政策,草原生态持续好转,植被盖度达到62%,平均高度29厘米,平均亩产干草81公斤。古日格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核心区、缓冲区实施了全面禁牧、封育、生态移民等措施,违规设施全面清理。实施国土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完成沙源治理工程1万亩、沙地治理2.3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草原灭蝗295.6万亩、草原灭鼠6万亩、森林病虫害防治10.4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53平方公里,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2.4平方公里,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8家、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
改革开放取得新成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圆满完成经济、生态和社会领域改革年度任务,累计形成改革成果266项。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大力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入厅集中办理率达到7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开办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推进牧区改革,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基本完成。
社会民生得到新改善。财政用于社会民生事业领域的支出达到89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城镇年均新增就业人员1427人,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7%以内,社会保障水平稳固提升。成功创建自治区创业型旗县,获得国家级“星创天地”和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等荣誉称号。宝日格斯台烈士陵园被认定为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城称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升,建设“学科工作坊”41个。实施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完成教育信息化、综合高中、第二中学风雨操场等项目建设。落实教育助学资助政策,保持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33%。乌兰牧骑艺术中心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旗乌兰牧骑被评为自治区“十佳乌兰牧骑”,荣获第八届全区乌兰牧骑艺术节、第二十届全盟乌兰牧骑会演“团体金奖”,乌兰牧骑创作舞蹈“熟皮”荣获自治区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乌珠穆沁刺绣技艺”“走敖特尔”“蒙医传统服药方法”3个项目成功申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医改工作深入推进,建立了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分级诊疗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新建标准化苏木镇卫生院3所、嘎查卫生室37所,蒙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投入使用。加强基层“蒙医馆”建设,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和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旗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经济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一二三产业比例不尽合理,“四多四少”、倚能倚重局面仍未改变,畜牧业、商贸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二是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供给质量有待提高,工业产业层次低、门类少、链条短、附加值低,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短板突出,能耗双控形势严峻,经济增长后劲和支撑不足。三是实体经济步履蹒跚,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仍然不够宽松,新增税源较少,政府刚性债务压力较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日益突显。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硬环境仍有短板,公路等级低、铁路客运滞后,“新九通一平”软环境建设亟待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仍需更新升级,规划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中心尚未启动,“智慧牧区”“智慧园区”的基础还不扎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滞后,金融保险、检验检测、设计研发、品牌运营、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础薄弱。五是科技创新资源相对匮乏,创新软环境硬基础薄弱,科技创新人才短缺,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小区管理等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六是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矛盾愈加突出。七是行政执行力落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劲头还需不断加强,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放管服”改革任重而道远。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在“十四五”期间,要加以切实解决。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提质量等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情况下,我旗要认清形势,全力抢抓机遇,应对挑战。
绿色发展导向带来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将进入多领域、全要素、全流域综合系统治理的提质增效阶段,我旗将同自治区一起进入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期。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旗县,我旗在实施重点生态工程、争取生态专项转移支付等方面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与此同时,清洁生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绿色发展技术日渐成熟,将有利于我旗破解传统发展模式弊端,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之路,为我旗存量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和高效利用、推动绿色崛起带来新机遇。
国家内需战略催生的新机遇。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我旗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形成重大利好。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计划实施要求清洁能源消费比例逐步提高,对我旗清洁能源形成有效需求。我旗草原绿色畜产品优势得天独厚,居民消费的全方位升级将为我旗做强做大绿色高端畜产品生产加工业提供了重要契机。我国居民服务消费增加,为我旗发挥草原全域旅游优势,壮大文化旅游产业供给带来重要机遇。国家强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投资,将有利于我旗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补齐短板弱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重大技术变革激发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即将进入重大科技变革的关键期,新一轮技术革命为落后地区实现赶超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数字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5G商业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日益成熟,为我旗推动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将提供技术支撑,为我旗培育壮大特色数字畜牧业、加快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提供可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有利于我旗克服创新要素短板,利用线上平台解决企业创新难题。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牧区振兴战略带来的机遇。国家推进县域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有助于大力提升我旗城镇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补足公共卫生、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的短板,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有效支撑我旗经济发展和农牧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国家推动脱贫攻坚与牧区振兴无缝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将有效激发我旗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长期稳定繁荣发展。
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持续加大重点难点领域改革攻坚力度,不仅为我旗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供方向指引,也为我旗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提供重要机遇。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利好政策叠加,不仅有利于我旗加快补齐生态保护、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等领域短板弱项,在区域联动中实现借力借势发展,也有利于我旗充分利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民族边疆地区、资源能源输出地区、绿色农畜产品重点区等特色区域的主体功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获取优质资源、资金和项目,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素供给不足制约新旧动能转换。“十四五”时期是提升产业链水平的关键时期,亟需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但我旗要素资源供给与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从人才要素看,我旗人才总量不足,现代畜牧业、金属冶炼加工、数字经济等领域高端人才尤显缺乏。从技术要素看,推动产业链提升、培育新兴产业的技术瓶颈突出,对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制约。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面临挑战。“十四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窗口期,我国将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我旗粗放式发展面临挑战,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任务将更为紧迫。
配套服务体系较弱带来的挑战。从横向比较看,我旗软硬环境建设均显滞后,推动经济追赶发展、转型发展面临挑战。从资金供给求看,推动发展、财政收支、资金保障三者之间的矛盾突出,资金瓶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从基础配套看,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物流业发展不充分,对区位优势的发挥和资源要素的集聚形成制约。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我旗面临着复杂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和条件,优势与机遇相互叠加、劣势与挑战彼此交织。形势要求我旗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善于抢抓机遇、扬长补短、趋利避害,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着眼“十四五”及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立足现有基础优势,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明确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与远景期望,科学谋划具有时代特征和我旗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
“十四五”时期,我旗必须把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全过程、全领域,努力实现发展理念、发展路径、发展方式、发展目标的全方位变化,紧扣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明确我旗阶段性发展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实现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全力实施“生态立旗、产业强旗、科技兴旗、开放活旗”战略,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全面开启我旗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近改善民生,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把生态保护和修复放在首位,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久久为攻,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作法,把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我旗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前提。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突破传统路径依赖,改变粗放式发展模式,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把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作为我旗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到补短板上来,突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抓住关键搞创新,增加优质供给,树立全国大市场观念,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草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加快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实现交通物流网、消费供需网、上下游企业、资金供应链和产业链接续,将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向市场输出,更好融入国内经济循环;高质量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桥头堡,形成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集聚、要素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
——坚持强化系统观念。强化风险底线思维,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着力做好转方式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延长资源型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节能减排、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促进资源型产业高质量发展,把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结合点,坚决落实国家能耗、水耗总量、强度“双控”约束,坚守绿色发展安全边界。坚决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特色搞创新,推进优势互补的差异化协调发展。
打造“自治区牧区现代化发展引领旗”。以牧业牧区现代化为突破口,以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文化传承、科技人才引进、经营体制创新、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化草原畜牧业、着力补齐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创自治区牧区现代化发展引领旗。
打造“自治区草原全域旅游示范旗”。坚持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发展理念,推进旅游景观全域优化、旅游服务全域配套、旅游治理全域覆盖、旅游产业全域联动和旅游成果全民共享,聚焦“草原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工业观光+旅游”,积极融入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围绕西乌珠穆沁旗99公里草原游牧文化景观带,建设独具乌珠穆沁草原特色、体现草原游牧文化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圣地,建设现代生态宜居城镇,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打造自治区草原全域旅游示范旗。
打造“草原绿色高端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紧扣自治区提出的“农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两个战略定位,按照特色化、专业化、全产业链思路,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重点打造乌珠穆沁肉羊、良种肉牛产业链,全面实施奶业振兴战略,推动骨血脏器等副产品综合开发,构建产供销一体化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草原肉食品产业集群,依托“锡林郭勒”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乌珠穆沁”地方品牌,建设草原绿色高端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打造“自治区煤电冶加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基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上做文章,全面落实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加快“煤-电-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高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矿渣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煤-电-铝-铝后精深加工”产业结构,适度引导铜铅锌采选冶配套产业发展,推进化工产业园中园建设,打造自治区级煤电冶加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基地。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输出电源基地”。立足已建成运营的华润、京能等电厂,依托“锡盟—山东、锡盟—江苏泰州”两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加快国家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华电白音华二期电厂和大唐五间房电厂工程建设,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建设国家重要的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和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服务蒙东地区应急产能储备基地。坚持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推进霍(林河)-白(音华)联网示范工程建设,降低园区供电成本,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绿色电力通道,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打造“内蒙古向北开放桥头堡战略通道”。紧密结合国家赋予自治区关于“发挥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的时代任务,充分发挥“通疆达海”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快以煤炭掺配、大宗矿产品运输为主的白音华物流集疏中心建设,重点发展煤炭物流、重要矿产物资物流、工业产品集群物流、农畜产品冷链物流,积极培育新兴业态,融入东北经济圈、联通中蒙俄经济走廊、面向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区、服务国内外大市场,打造内蒙古向北开放桥头堡战略通道。
锚定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我旗各项事业实现更大发展,成为全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点。
——经济转型取得重大突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转型,产业链供应链完整、创新链价值链生成,我旗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草原生态系统得到常态化保护,乌珠穆沁沙地、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扩容增量、价值实现机制更加健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显著改善,资源整合高效推进,开放发展平台初步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城乡居民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妇女儿童、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牧区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以实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治理效能得到新的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巩固发展,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治安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表1 西乌旗“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
序 号 | 类 别 | 指标 | 2020年 完成 | 2025年 预计 | 年均增速[累计] | 属性 |
1 | 经济 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0.2 | —— | 6 | 预期性 |
2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 13.77 | 17.67 | 优于全盟水平 | 预期性 | |
3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2.03 | —— | 4.6 | 预期性 | |
4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0.97 | 64.53 | —— | 预期性 | |
5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 | 1.01 | —— | 4 | 预期性 | |
6 | 旅游业收入增长率(%) | -60 | —— | 15 | 预期性 | |
7 | 创新 驱动 | 科研经费投入增长(%) | —— | —— | —— | 预期性 |
8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个) | —— | —— | —— | 预期性 | |
9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 | —— | —— | 预期性 | |
10 | 民生 福祉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6.8 | —— | 与经济增速持平 | 预期性 |
11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与全盟水平持平 | 预期性 | |
12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36 | 77.5 | ——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 3.6 | 4 | —— | 预期性 | |
14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4 | 11 | 不低于全盟水平 | 约束性 | |
15 | 每千人拥有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个) | —— | —— | —— | 预期性 | |
16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2 | 95 | 0.7 | 预期性 | |
17 | 绿色 生态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幅(%)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19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99 | 95以上 | —— | 约束性 | |
20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 | —— | 约束性 | |
21 | 森林覆盖率(%) | 6.93 | 7以上 | —— | 约束性 | |
22 | 草原植被盖度(%) | 62 | 62以上 | —— | 约束性 | |
23 | 安全 保障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 —— | —— | —— | 约束性 |
24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煤) | 3144.8 | 4627.8 | 8 | 约束性 |
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按可比价计算,[ ]为5年累计数。
第二节 远景目标
到2035年,我旗将与全国、全区、全盟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度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牧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符合战略定位、富有优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成;法治西乌基本建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地区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各族人民素质、全社会文明程度和民族团结进步达到新高度,文化强旗、教育强旗、健康西乌稳定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西乌基本建成。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形成国家向北开放新格局。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平安西乌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稳固,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厚植生态文明建设根基,健全我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保护区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赢。
认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和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持续调整优化畜群结构,全面推行少养精养优养和舍饲圈养,着力减轻草原生态承载压力,促进草原生态休养生息、合理利用;实施退化放牧场、退化打草场、严重退化沙化草地修复治理,整体提升草原生态功能。从严控制新建风电、光伏项目。下大力气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对草原生态造成的破坏问题,提高现有治理标准,进行系统治理,最大限度恢复草原植被。
以乌珠穆沁沙地治理、乌拉盖水系保护治理为重点,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和乌珠穆沁沙地治理工程,持续调整优化沙地产业结构,深入推进“沙地禁羊”措施,大力发展现代肉牛产业、林沙产业和休闲畜牧业。进行封山(沙)育林、人工造林、工程固沙、灌木平茬、防护林改造、重点区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重点实施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项目。到“十四五”期末,乌珠穆沁沙地沙漠化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湿地水系水源涵养功能不断增强,重点区域绿化初步形成规模,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6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7%。
编制自然保护地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实行差别化管控政策,系统性保护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功能分区,落实勘界立标,夯实基础设施,落实生态补偿,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研、监测评估和监督管理大数据系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监管执法力度。

第六章 增强污染防治成效,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关力度和势头,全面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守空气质量底线,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电力、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常规污染源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火电、建材(水泥、耐材、陶瓷、石灰、砖瓦、搅拌站)、铸造、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管理。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的方式分类处置“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推进各苏木镇散煤燃烧治理和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工作。
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组织领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全覆盖的治水体系。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强化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加强水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实“划定”“立标”“治理”三项重点任务,推进“一源一档”建设,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推进苏木镇所在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推动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监管,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提标改造。加强流域水环境管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严格管理入河排污口工作。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质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强化土壤保护,加强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强化空间管控,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对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监管,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到2025年,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第二节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煤炭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守“三区三线”,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设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到2023年,全部在期生产矿山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做到“绿则存,不绿则退”。建立关闭煤炭生态修复机制,严格矿山环境(含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全面修复矿山生态。发挥矿区土地、厂房、资源等优势,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对历史遗留的取料点、采坑、无主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以“三先进”的要求进行矿山改造提升。和谐矿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资源配置体系,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合理安排畜牧业、工业、城镇和生态用水,将节约利用水资源的举措落实到各个领域和环节。逐步实现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鼓励服务行业使用节水技术,强化耗水量大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高中水使用水平。坚持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完善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合理保护和利用地下水,遏制地下水超采。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完善土地节约利用配套法规和和标准,强化城市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整体管控和精细化管理。健全草牧场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草牧场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严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有效管控新区和园区扩张,加快旧区改造,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利用,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立土地收储制度,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和集约高效利用。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方式,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建立“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的工作责任体系,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能源双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严控高耗能产业,提高项目引进准入门槛,将能耗双控、能源产出率作为布局产业、谋划项目、招商引资的硬约束,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能耗双控的关系,坚决摆脱路径依赖。严格节能审查,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制定完善能耗双控应急预案。推动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改造提升。鼓励采取新技术手段,探索负碳产业及固碳产业发展,为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健全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工作的有效联动,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将坚决控制能耗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在注重民生用能等基本需要上,更加突出新兴产业用能保障,有压有保推动能耗高效配置合理使用。持续开展“百千万”行动,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到2025年,完成自治区“双控”任务,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加快白音华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培育清洁高效增长极。加快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化利用,实施园区供能系统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实现能源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按照“谁产生、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重点做好特高压配套电源点产生的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加强粉煤灰、煤矸石在建筑材料、土壤改良等方面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围绕火电厂脱硫对碳酸钙的需求,加快“煤-电-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链发展。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百万吨级粉煤灰、脱硫石膏、含氟石膏、金属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到2025年,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工业固废加工产业链基本形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开展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转化水平。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严格环境监管,构建生态风险防控体系,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宣传生态科学知识,加大生态保护和节约推广力度,增强全民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举报、听证、公示、专家咨询及基层民意调查等制度,扩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环境权益。通过典型示范、展示展览、岗位创建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生态主题宣传活动。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绿色应用技术创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行绿色设计和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废弃物产生,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广网络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鼓励绿色出行。开展绿色消费行动,倡导节约消费、理性消费,持续推动餐饮行业反对浪费和“光盘行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餐饮节约宣传活动。推进“限塑”行动和塑料污染治理,将不可分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95%。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全民行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国家要求。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环评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落实治污属地责任。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综合惩治力度,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联运机制,完善环保公益诉讼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建立智慧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快数字草原数据平台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征占草原、林地审核审批,加强对涉及改变基本草原、林地用途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严格源头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草原、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能源消耗、土地和水资源节约、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坚持保护优先、以草定畜,科学核定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严禁超载放牧。启动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根据实际重新调整划定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巩固草原补奖政策成果,建立补奖资金发放与责任落实、生态绩效相挂钩机制。健全完善天然打草场和草牧场流转管理制度,鼓励和扶持牧民开展联户经营、合作经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牧业生产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与核算、生态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生态产品溢价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草绿水秀。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优势,精准区分政策单元,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城市化地区、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实施牧区振兴战略,探索牧区现代化有效路径,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集中集聚原则,优先发展中部、做大做强东部、加快发展西部、保护性开发东南部、统筹推进北部。优先发展中部,以巴拉嘎尔高勒镇为核心,优先发展旅游、轻工、畜产品加工产业,更好发挥对其它城镇及牧区的带动辐射作用,大力发展草原文化旅游服务,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城镇。做大做强东部。以巴彦花镇为中心,依托锦白、锡乌、霍白铁路枢纽物流通道,利用与东北、华北地区间的较强互补性及国家、自治区的配套政策,加快“煤电冶加”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构建西乌旗主要经济增长极。努力发展非资源型加工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提供更多工作岗位,安置更多牧区转移劳动力。加快发展西部。利用吉仁高勒镇交通条件好、煤炭资源丰富优势,依托五间房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蒙东地区国家大型煤电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打造99公里草原游牧文化景观带。保护性开发东南部。以浩勒图高勒镇为中心,加快旅游区规划建设步伐,推动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以优质肉牛、肉羊养殖为主,适当发展奶业,发展白马文化,打造草原特色旅游新平台。统筹推进北部。北部巴彦胡舒苏木和乌兰哈拉嘎苏木、高日罕镇,草场条件好,畜牧业资源丰富,立足巴拉嘎尔高勒绿色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我旗草原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充分发挥中心镇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重点小城镇集聚吸纳劳动力功能,打造城乡一体特色经济,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加快优化旗域空间总体布局,构筑与旗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形成“一核两点、双轴支撑、点状开发、产业组团”的城镇空间布局。
“一核两点”。以巴拉嘎尔高勒镇为发展核心,建成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生态宜居宜业的中心城镇;以巴彦花镇和吉仁高勒镇为发展重点,发挥两镇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发展基础较好,辐射带动我旗东西两片区的发展。
“双轴支撑”。东西沿锡乌铁路线和国道G207线为横向主轴,以巴拉嘎尔高勒镇、巴彦花镇、吉仁高勒镇为主要增长极,构建我旗重要经济走廊,形成发展主轴线。南北沿省道S204为纵向次轴,加强巴彦胡舒苏木、浩勒图高勒镇发展,形成完整布局。
“点状开发”。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我旗七个苏木镇和一个林业总场(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要优先发展自己的优势特色产业,突出重点,不搞全面开花。
“产业组团”。利用我旗丰富的草场资源和畜牧业优势,加强现代化养殖、绿色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形成辐射带动作用。“现代化养殖组团”,加强良种肉牛、乌珠穆沁羊、蒙古马现代化养殖,推进我旗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绿色畜产品加工组团”,以打造草原绿色高端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目标,在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商贸流通、质量追溯、品牌营销等环节积极作为,加快形成西乌旗绿色畜产品竞争新优势。“文化旅游组团”,依托西乌旗99公里草原文化游牧文化旅游景观带、哈布其盖国家沙漠公园、白马之乡等资源禀赋,提升锡盟大草原文化旅游综合影响力。
以转移进城牧民人口为重点,加快进城牧民市民化进程,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标扩面,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进城牧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适应推进城镇化进程和生态建设需要,引导人口向巴拉嘎尔高勒镇及苏木所在地镇集中,减轻草原生态压力。维护进城牧民草牧场承包权益,完善草原奖补制度,鼓励和推动牧民进城落户,探索进城牧民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牧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增强转移人口就业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对城镇可持续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出发,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围绕“补短板、填空白、降漏损、优网络、搭平台”,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增强城市活力相结合,与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相融合,与提高城市竞争力相统一,与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相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聚焦城市品质提升,综合运用法制化、社会化、数字化、标准化手段,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全面加强人防体系建设,逐步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促进人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
加快城镇内涵式改造开发步伐,大力提升巴拉嘎尔高勒镇教育医疗、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交通、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餐饮、娱乐、购物等服务业的提档升级,强化城市生态修复、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镇垃圾减量化处理。重点实施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改造、排水防涝、供水供热管网改造、园林绿化、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人防建设等工程,提升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人民防空能力。各苏木镇所在地按照副中心功能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街巷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巴拉嘎尔高勒镇城镇绿化率达到4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城镇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城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坚持把解决好“三牧”问题作为我旗工作重中之重,努力探索具有我旗特点的牧区振兴道路,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牧业牧村现代化,促进牧业高质高效、牧区宜居宜业、牧民富裕富足。
把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作为牧区振兴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确保脱贫人口在牧区振兴中不掉队。接续推进稳定脱贫与牧区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政策,推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政策的延续与创新。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牧区旅游结合起来,增加牧民收入。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大力推进防贫保险,防止出现新的致贫和返贫。研究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用制度创新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强化嘎查“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在摆脱绝对贫困的基础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大力争取国家支持,力争进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全面开展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厕所粪污治理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等,深入开展美丽宜居嘎查村创建,修复和改善牧区生态环境。推动巴拉嘎尔高勒镇和其他苏木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街巷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牧区文化馆、嘎查文化站、体育设施、嘎查卫生室、养老设施等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田园综合体和特色小镇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旗内优化配置,加强和改进牧区治理。
统筹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牧区生态功能,划定草原永久保护区,加快草场资源“恢复+保护”模式同步推进,实现草场综合治理及饲草料平衡战略。积极探索草原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发展牧人之家、草原民宿等生态旅游业,拓展草原生态产业新业态。优化牧区生产功能,划定乌珠穆沁羊核心保护区,推动草牧场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牧区生活功能,加强牧区民族特色文化创新性发展和创新性转化,推动民族特色奶制品、民族手工艺等特色产业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和适度化发展,不断传承发展牧民优秀传统文化。完善牧区振兴投入机制。
通盘谋划城镇和牧区发展,统筹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布局,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规划体系一体化,加速城乡联动互促。建立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和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外企业家、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兴业,推进城镇科教文卫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牧区。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实现信用联社网点苏木镇全覆盖,加快牧区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推广银行普惠金融模式。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牧区苏木镇嘎查延伸,探索城乡基础设施项目一体化开发建设。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推动城镇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向牧区辐射。

第十一章 全面统筹实施,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新基建与传统基建的关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通达度和通畅性,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提升发展保障程度,奠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继续完善覆盖和辐射我旗的公路网格局,构建畅达立体交通网络,积极打通东西南北大通道和空中走廊,全力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铁路、公路、机场运输通道建设为重点,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配置、高效衔接,保障我旗资源要素的集聚与扩散。
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牧区公路的总目标,完善监管体系、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养护水平、保护路产路权、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健全基层物流网络,打造与牧区振兴、脱贫攻坚、全面建设现代化匹配的牧区交通运输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继续提升旗苏木镇路网质量,升级改造牧区公路等级,实施较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推进牧区联网路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及联网路建设,实现较大嘎查村通硬化路,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行可靠的公路网架构。全面推行和加强四级牧区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落实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管养责任,做到制度体系、组织领导、管理养护、监督检查、综合执法政策保障“六到位”。优先考虑人口聚集的浩特(嘎查)通公路,规划建设公路总里程493.11公里,进一步提升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旅游公路,建设舒图至蒙古汗城旅游公路。到2025年,我旗公路网密度达到12公里/百平方公里。
铁路方面。进一步完善铁路交通体系,重点建设白音郭勒至巴彦乌拉铁路、白音华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进一步实施既有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完善园区集装站建设,推动华润运煤专线铁路扩能改造,提升运输能力和质量。到2025年,我旗铁路境内总里程达到740公里。白音华物流通道。发展煤炭绿色物流,完善区域内铁路路网建设,提升干线运输能力,加强矿区、园区集疏运基础设施及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强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构建覆盖全旗的现代煤炭绿色智慧物流网络。加大对外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力度,建设煤炭物流项目区、石油储备项目区、多式联运枢纽、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加工区和配套服务区。打造联通中蒙俄、面向环渤海经济区、服务蒙东地区、服务锡赤朝锦经济区的综合物流基地。机场方面。加快推进西乌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投入运行。积极构建以短途运输、农林作业、应急救援和航空旅游等业务为主导的通用航空运营网络,探索通航产业一体化发展新路径。
完善配电设施,改造提升输变电设备智能化水平,提高电网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升级改造步伐,整合现有供电线路,优化线路结构和路由选线,形成以500千伏、220千伏输变线路为骨干网架、110千伏辐射供电网和35千伏为主网架、10千伏为配网的多点支撑、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的电力网架。积极谋划并争取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建110千伏输变电站5座,新建35千伏输变电站2座,对现有110千伏、35千伏输变电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以及配套线路建设,形成坚强可靠、高效运行的电力供应体系。
围绕水资源保护开发,加快补齐防洪、供水和生态修复的短板弱项,逐步建立科学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和安全用水保障体系,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重点实施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地工程,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解决缺水牧区人畜饮水问题。推进牧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开展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建设,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实施双侧护岸及附属设施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平,建设雨量监测站、水位监测站,配置流量监测设备,打造水利信息化系统平台。到2025年,我旗牧区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均达到7.46%、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7.85%。
推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5G基站建设和网络覆盖,实施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实现牧区有线网络和广播电视全覆盖,提升牧区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苏木乡镇、嘎查延伸,构建联通区盟、覆盖苏木镇、嘎查的一网办理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利用物联网及新型传感器等技术,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数据自动采集、智能化管理。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政府网站运行监测平台,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救灾容灾备灾体系。

实施“产业强旗”战略,找准我旗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深入分析优势领域和短板不足,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主攻方向,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因地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扬长避短、培优增效,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要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实现新旧产业有效更替、新旧动能有序转换,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构建近期有支撑、远期可持续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深入落实“减羊增牛、提质增收”发展要求,坚持以牧业增效和牧民增收为中心,坚决守好草原生态保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这两条底线,围绕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和畜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建设优质良种畜繁育基地和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围绕肉牛产业发展方向和优势品种,做好良种繁育、科学饲养、育成育肥、精深加工工作。打造以南部及东南部草甸草原(浩勒图高勒镇、巴彦花镇)和北部乌珠穆沁沙地(吉仁高勒镇、巴彦胡舒苏木、乌兰哈拉嘎苏木、高日罕镇)为重点的肉牛产业带。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种牛场+核心群+养殖户”为主的良种繁育体系,肉牛良改化程度、二代以上良种牛比重、肉牛系列成活率得到明显提高。抓好盟级肉牛核心群及旗级肉牛核心群建设,做好良种牛引进调剂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肉牛产业。补齐肉牛育肥短板,做好产销对接,健全肉牛繁育、育肥、精深加工、品牌化销售“四位一体”的全产业链。“十四五”时期我旗牧业年度良种肉牛存栏数达30万头左右,日历年度能繁基础母牛达到15万头。建设国家级夏洛莱种牛场1处,盟级肉牛核心群达到30群,旗级核心群达到50群,调剂引进良种肉牛5000头, 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
突出我旗天然草场和乌珠穆沁草原羊饲养特色,重点以西部低山丘陵高平原典型草原和东部山地草原为主要养殖区域,坚持少养精养优养,大力发展我旗主要肉羊产业链。推进乌珠穆沁羊提纯复壮工程,形成“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为一体的联合育种体系,逐步提高畜群整体质量和生产能力。结合市场需求,鼓励接冬羔、早春羔,以放牧加补饲模式,错季出栏,实现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实施乌珠穆沁羊品牌战略。以“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乌珠穆沁草原羊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健全完整的乌珠穆沁羊标准体系,推进乌珠穆沁羊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从养殖到餐桌的绿色高质量畜产品全产业链。建成标准化种羊场1处、扩繁场20处、核心群达到300群,形成标准化畜群3000群。每年选留培育优质后备种用公羔0.5万只,后备母羔5万只。
适度发展现代马业发展。以乌兰哈拉嘎苏木北部、巴彦胡舒苏木北部为养马带,适度发展马产业。以中国白马之乡为主,着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马产业品牌,推进蒙古马保护、马奶产品加工、马文化旅游休闲、马产业科技创新等四大工程。乌珠穆沁白马存栏数量达到1万匹。建立健全蒙古马保护和繁育体系,传统马业与文化旅游、竞技体育、休闲畜牧业进一步融合。启动马产业科技创新工作,与内蒙古农业大学马属动物研究中心合作成立乌珠穆沁白马产业基地,对乌珠穆沁白马毛色、生产性能、耐力、马奶等进行综合性研究,推动旅游观赏马新品系、马产品加工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推广,为现代马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能力。
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民族奶食品奶源基地建设,推动中小牧场改造升级,支持牧户和牧民合作社养殖奶牛,实现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经营。支持牧区发展民族奶食品规范化手工坊生产,推动民族奶食品加工企业特色化、品牌化、适度规模发展,提高产业附加值。
第四节 提高畜牧业生产力和竞争力
完善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现代化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标准化暖棚、青贮窖、储草棚、高产饲草料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牧业灾情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和扑灭能力。积极发展牧业保险,构建覆盖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保险体系。加快推进智能畜牧业发展,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畜牧业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实现农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着力解决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科学养殖等方面的技术瓶颈。进一步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畜牧业服务体系,扶持培育新型牧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加大培育新型牧民经营主体。

进一步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开展工业提质攻坚行动,摆脱过度依靠资源开发驱动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补齐新兴产业、高端产业、高附加值产业短板,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
延伸绿色畜产品产业链。充分利用羊、牛、马的乳、肉、绒、毛、皮、脏、骨、血等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升级延伸生熟肉类、高端乳制品、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等产业链。注重发展牛羊肉精深加工为主的肉食品龙头企业,重点提升牛羊肉分割加工能力和水平,推动向冷鲜肉、精小包装、方便速食方向发展,推进熟食加工、肠衣加工,打造肉食品产业集群。配套推进骨血脏器等副产品加工开发利用,生产牛羊骨素、氧化血红素粉、肝素钠、高级肠线等产品。开发休闲食品、营养食品,加快提升民族奶制品生产能力和水平。做大做强“锡林郭勒羊肉”地理标志区域品牌,打造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牛羊肉加工龙头企业。建设西乌旗畜产品精深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优化能源产业空间布局,落实最严格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禁各类不合理开发活动。将我旗打造成为能源技术创新先行先试、能源产业提档升级和综合性生产服务业基地载体。推进煤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到2023年全部建成绿色矿山,成为自治区煤炭绿色开采样板区。推动新能源与生态修复融合发展,全力推动特高压外送风电二期及特高压外送风电协同运营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将电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输送比例提高到30%左右。开展光伏治理矿区生态示范,在露天矿坑、排土场、园区空地和厂房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实现清洁能源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促进矿区能源转型和生态修复。稳步推进绿色煤电减排降碳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煤转电增值利用,依托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加快建设已批复煤电项目。对已建成电厂鼓励不断应用新技术实施能耗降低升级改造,应用高效褐煤提水和超净排放技术,打造风光火储一体化新型耦合电厂,以风光绿电替代厂用电,实现碳减排。
绿色煤电方面,积极推进特高压输电工程配套坑口电厂建设步伐,加快推动大唐五间房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西乌金山1×66万千瓦超临界坑口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2×66万千瓦超临界坑口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建设白音华增量配电网及微电网项目及输电线路改造项目。加强煤炭输送通道建设,完善煤矿至电厂皮带输送走廊和矿区铁路支线。加强“智慧矿山”建设。依托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两条特高压外送通道,不断优化完善电网通道建设,实现绿色清洁能源电力输出。到“十四五”期末,我旗煤炭产能控制在8000万吨左右,火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078万千瓦,其中外送810万千瓦,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2%。新能源方面,重点实施京能五间房电厂能源经济5万千瓦风电和白音华矿区5.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油气项目,推进旗县供气支线、工业园区供气支线和大工业工业用户供气专线建设,推进民用供气设施建设。推动LNG储存气化站建设,年供气0.5亿立方米,建设长输天然气管道及综合处理站,年供气规模2.0亿立方米。

把新兴产业培育作为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主要抓手,积极引进清洁、绿色、环保产业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动力和后劲。借助能源丰富和价格洼地优势,积极推进能源密集型产业集聚创新升级,逐步实现由能源外送为主向盟内就地转化为主转变,逐步实现特色材料由消纳化石能源向消纳绿色能源转变,减少碳排放总量,实现绿色化转型。全力推进高精铝板带项目,做优做强煤电—铝和煤电—铜锌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链,打造绿色煤电冶金加工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积极开展工业固废成分测定和分级分质研究,建立固废资源化管理信息平台,对固体废弃物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集中统一处置,实现粉煤灰、脱硫石膏、金属矿渣等工业固废的精准管理和梯级利用。
高精铝板带及铝后精深加工。以高端铝产品为方向,着力构建“铝—铝合金—铝型材—高档建筑铝材”“铝—铝板带—印刷版基/铝箔”“铝—铝合金—精密铝铸件—高强/轻质铝材”等三大铝深加工产业链,实施高新铝合金材料加工项目。有色冶金及稀贵金属加工业。按照“冶炼筑基础、加工促转型”的发展思路,一方面积极促进锌、铝、镍三大有色金属冶炼的提质增效,以有色金属冶炼带动稀贵金属发展;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引导企业向高端产品领域拓展,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由低层次、粗放式的冶炼环节向高科技、高价值的深加工产品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高纯稀贵金属及合金深加工项目,搭建有色金属产业服务信息平台,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新建年产500吨蓝宝石晶体及光电子材料项目。建设年产2000吨玄武岩纤维综合开发及利用项目、年产7万吨E-H特种玻璃纤维项目、年产20万吨电厂用重质碳酸钙(脱硫剂)、年产20万吨轻质碳酸钙、10万吨纳米活性碳酸钙、5万吨食品级碳酸钙添加剂项目。围绕大型氟化氢项目集聚一批中下游氟化工企业和配套硅化工企业,发展无水氟化氢及氟材料、含氟电子气、氟化铝、六氟磷酸锂项目,做好氟石膏的综合利用。

把白音华工业园区作为项目落地的重要载体,实施园区振兴计划,高质量实施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各类配套规划,增强产业集聚发展能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完善园区各类设施和服务,加强水、电、路、讯、汽以及集中供热、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固废渣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土地收储和集约利用,提高工业园区综合承载力,打造新型产业园区。加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以绿色新材料、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铝后精深加工、新型储能产业为主要平台,将园区建设成为产业鲜明、生态绿色、产城融合、安全环保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到202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至10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全盟平均水平。推动白音华“四联供”能源动力岛公用工程。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开展褐煤、低阶煤制氢和热解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分级提取和利用褐煤中相应组分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实现园区供电、供热、供气、供冷“四联供”。
适应生活生产新需求,实施服务业提质行动,加快推进传统服务业升级,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新兴服务业体系。
高质量发展草原文化旅游业。坚持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生态旅游发展理念,努力打造自治区草原全域旅游示范旗。积极融入“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推进99公里草原游牧文化景观带建设,建设完善游客集散中心,提升数字智能化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旅游+”战略,发展康养旅游、草原文化、生态体验、工业观光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草原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打造草原游牧文化体验品牌线路。依托“中国白马之乡”旅游品牌,以中华民族草原大赛马等特色活动为载体,推动文旅产业与马产业融合发展。做活“乌兰牧骑”文化,加强演艺团体建设,支持演艺事业发展。依托乌珠穆沁民族文化资源,大力支持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引导开发民族工艺品、马文化制品、民族服饰、风干牛肉、策格等民族特色产品,带动牧民增收。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围绕“坚持全域旅游、保持草原生态、展示草原风光、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目标要求,实施景区提升工程,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增强游客旅游舒适性。升级改造主要景区服务能力,加强旅游景区与主要交通干道连接,完善旅游标牌体系。发展智慧旅游,重点建设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营销智慧应用系统系统,解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需求,提供安全精准的旅游服务信息。
打造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域内草原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然保护区山地森林景观旅游、草原民俗文化旅游、历史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精品旅游主题线路,围绕乌兰五台、成吉思汗瞭望山等景点打造游牧文化活态、草原生态体验旅游线路;围绕五间房、白音华工业园区等工业资源打造工业观光、科普教育旅游线路;串联乌兰哈拉嘎苏木东部联合旗政府旧址、高日罕知青文化,打造红色旅游线路;依托哈布其盖、嘎亥额勒苏沙漠打造沙地休闲度假旅游线路。根据游客来源与去向、交通线路布局、景点空间分布以及游览消费相互衔接的特点,推进外联旅游线路建设。全力开拓京津冀、东三省、沿海地区客源市场,打造“北京—张家口—锡林浩特—西乌旗—珠恩嘎达布其”“呼市—察右后旗—多伦—正蓝旗—锡林浩特—西乌旗—乌拉盖—阿尔山”等贯穿南北、跨跃东西的区内外精品旅游线路。
优化商业网点设置,推进综合性商业基础设施和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同步发展,支持现有超市升级改造,提升便民连锁超市,布局新型商业网点。完善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贸市场改造,发展各类农畜产品和活畜交易市场。完善旗、苏木乡镇、嘎查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牧区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集粮油、蔬菜集散销售、批发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农贸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引进区内外知名连锁流通企业落户我旗,建设和发展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居民区便利店、专业店和专卖店。提升餐饮住宿业品质,推出地方特色餐饮,推动文化、旅游与生态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我旗资源、区位以及产业优势,以发展煤炭矿产资源物流为重点,整合交通运输、货运代理等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发挥锡赤朝锦物流节点重要功能。加强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和牧区双向流通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仓储、配送、分拣、包装等服务功能,建成综合管理服务区和集中交易区。推进物流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全力提升物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健全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增加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积极构建与现代产业相配套的信贷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持续扩大银行业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在苏木镇设立服务点、营业部。发展惠普金融、绿色金融,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三牧、高新技术企业、生态环保、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事业等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融资体系。鼓励支持各保险公司健全完善涉农保险服务网点、网络,大力开发适用于绿色有机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保险品种。
以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体系功能完善为目标,大力发展从事产权转让、资产评估、造价审计、会计事务、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会展业,举办优势特色产品洽谈会,大力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会,推动会展向经贸洽谈、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文化交流等环节延伸,提升会展产业化发展水平。

第六篇 增进福祉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牢牢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建立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五章 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消费水平
把就业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并重,努力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扩大中等群体规模,促进消费的进一步升级。
围绕我旗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岗位,重点关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和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统筹做好转移进城牧民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互联网等渠道,提升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度,全面做好农牧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升创业孵化园区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的劳务协作,加强岗位对接和培训需求对接。完善和充实创业就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创业就业小额贷款政策,推动多渠道创业就业。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方式,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促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推动传统实物消费升级,引进更多大品牌,加快实体商业创新转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培育服务消费。推动牧民消费梯次升级。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推动工业品下乡、优质畜产品进城,鼓励和引导牧民文化娱乐等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贸市场运营,激发夜市经济活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引导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顺应平台型消费、共享经济发展的趋势,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大力发展“网上带货”“网上菜市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创新开展“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推广云消费模式,开展云直播、云购物、云体验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办好学前教育,不断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增强办学实力,逐步实现学前、幼儿教育多样化发展目标。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强化“一日活动皆课程”理念,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积极推进民族幼儿园、娜荷芽幼儿园活动室建设项目,全面推进普惠学前教育发展。新建巴拉嘎尔高勒镇公办幼儿园一所。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我旗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
夯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四免两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在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基础上,确保我旗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发展,做好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实现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
振兴普通高中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如期完成专项规划目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加强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全面改革,扩大选课走班试点范围,加大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探索富有活力的高中教育教学发展模式。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高质量发展民族教育。全面落实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在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过渡期双语教师补充机制,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优质师资储备计划。加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民族教育管理提升工程,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教育质量,保持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在全盟的领先水平。
加快职成教育发展。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开设民族手工艺等专业,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将职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紧密结合,邀请高职院校和企业专业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为基层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采取校企联合办学和“订单式”培养模式,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旗管校聘和绩效考评改革工作,全面实行校长职级制,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优秀中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机制、教师聘任制管理体制,完善教师培养体系,更新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大力引进优秀师资,鼓励在职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专任教师参训率达到100%。扎实推进教学研究工作,强化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基本功比赛、示范课等活动,带动教育理念、师资力量迈上新台阶,提升教师教研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一校一章程”,健全完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运行、执行机制。加强四支队伍建设。统筹规划校长、教师、教研员、教育行政干部四支队伍建设工作。高标准打造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队伍,健全校长、园长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优化旗本级校长(园长)培训机制,提升校长(园长)队伍整体素质和办学能力。建设安全和谐校园。全面推行校园安全“三化”管理+3+N模式,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学校“三防”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安全和谐稳定。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各类教育衔接沟通,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推动企事业单位为社区提供教育教学资源。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网络和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深入开展全民学习周、全民读书月等活动,举办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第十七章 保障基本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应保尽保,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和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城镇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健全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引入社会力量优化管理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凡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适度扩大牧区互助幸福院规模,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数达到1.18万人。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衔接。逐步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与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集中部署、互联互通,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完善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社会福利制度,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补贴标准。委托嘎查“两委”干部、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定期巡访等关爱工作。扎实推进高龄老人及儿童福利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关爱服务和保障措施。完善慈善工作体制机制。规范慈善行业发展,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推动慈善事业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慈善救助信息平台,培育一批联合型、行业性的品牌慈善组织,探索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有效途径,营造慈善社会氛围。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加强对牧区“三留守”人员、城镇困难群众、失独失能老人、残疾人的关爱保护服务,兜牢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让农牧民工安“薪”工作。设立我旗统一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实现救助标准动态调整。严格履行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救助信息公开,实现阳光救助。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好困难群众。
推进殡葬服务事业改革。牢牢把握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政策支持,积极推动殡葬服务惠民补贴政策。全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倡导节地生态、绿色环保殡葬方式。实施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项目,节约丧葬用地。集中整治“三沿七区”违建乱建现象,积极有步骤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积极稳妥推进火化区划定。将查干呼舒列为重点区域整治范围,实现“不露旧、不增新、绿化植树、恢复生态”的目标。
第十八章 完善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健康西乌旗
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关注生命全周期,维护健康全过程,完善居民健康政策,培养居民健康生活习惯,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筹资新格局。加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旗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传染病、地方病防控体系,推进疫病监测、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提升防控专业队伍、医务人员诊疗、实验室检测和卫生应急四个能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新建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加强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处置能力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增强新冠肺炎、鼠疫、布鲁氏杆菌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能力、检测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运输能力。
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倡导分级诊疗协作,提高旗内就诊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搭建急救信息联动系统。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稳步推进医疗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规范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壮大嵌入社区式小微型医养一体化机构,推动医疗资源统筹整合和扩容提质。大力开展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使用技能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蒙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加强蒙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升蒙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蒙医药振兴行动,用好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蒙医馆”,推广蒙医药“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加强蒙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为居民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样化的健康服务。开展蒙医药标准化行动,进一步完善蒙医药基础、临床及蒙药相关标准,加快推广应用。强化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培养。
建立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药品分类采购制度,实行分类采购动态调整。促进药品及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推行处方点评制度,明确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耗材使用范围,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完善现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进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和耗材采购价格。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实现人口自身均衡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第一节 提高人口素质
实施更加包容的生育政策,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做好生育支持政策与相关经济政策有机衔接,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有序,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政策,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资料、养老保障、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
第二节 应对人口老龄化
主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为趋势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具有草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健康养老产业,推进牧区养老园区建设,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牧区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家政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养老综合服务水平。加强面向空巢老年人、失能老人、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牧区幸福院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保障残疾人服务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育一批有带动效应、具备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家政服务机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第三节 关爱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在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权利和机会,加强妇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生育关怀、社会福利、法律援助等工作。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儿童早期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实施儿童营养膳食计划、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有效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培养青少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良好品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引导,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十章 加强文化引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落实文化强国战略,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守望相助理念,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乌兰牧骑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表率作用,全社会自觉行动打造文明西乌旗。
实施学习教育、遵规守法、礼仪礼节、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等志愿服务等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引领我旗党员干部强化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忠诚维护核心、坚定看齐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我旗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
全面推进文明旗县城、文明苏木镇、文明嘎查(社区)、文明单位等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发挥重要传统节日、重大礼仪活动、公益广告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致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垃圾分类、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出门佩戴口罩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读书日、健身日、清洁日”等群众性文明活动。积极推荐全国、全区、全盟道德模范,选树西乌旗好人。培育良好家风、校风、行风,营造现代文明风尚。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积极推动宝日格斯台革命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和西乌旗烈士纪念设施建设。
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提升苏木镇、嘎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落实好支持乌兰牧骑发展政策,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乌兰牧骑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完善公共文体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加大文化馆、图书馆创建国家二级馆工作力度。建设乌珠穆沁民俗博物馆,建设白马文化产业园,推进苏力德文化产业园建成投入使用,建立蒙古长调研究传承基地。利用好苏木镇综合文化站、草原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培养一批文化牧户。扶持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反映我旗人民审美追求文艺精品。积极承办全区、全盟文体赛事,加强文化产品、惠民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加强对各类群体的文化权益保护。
加强域内文物收集保护,促进非遗产业化发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基地“三位一体”保护体系。挖掘、整理域内“非遗”项目,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加大申报工作力度,力争将“乌珠穆沁搏克”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乌珠穆沁庆典礼仪”“乌珠穆沁传统加工皮子技艺”“乌珠穆沁马鞍制作技艺”“乌珠穆沁查干伊德制作技艺”“蒙古族赛马”“马头琴制作技艺”“蒙医传统服药方法”“乌珠穆沁祭祀”等申报自治区级项目。积极申报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促进民族体育和竞技体育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群众参与广泛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学校体院馆分时段向社会开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社区“15分钟健身圈”和嘎查村小型健身点,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开展惠民便民的冰雪赛事活动。深化足球改革,促进校园足球发展,培养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里战略部署,在经济体制上基础性关键性重大改革突破创新,制定针对我旗特殊问题、特殊矛盾的改革政策,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
第二十一章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各项成本。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制度。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牧区振兴、军民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开拓国内国际大市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加强产权保护,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推动产权保护法制化、制度化,构建起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快形成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牧区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健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户籍、居住证、身份证的三证合一,促进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
第二十二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构建有效协调机制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健全财税金融体制、继续改革投融资体制、持续深化牧区改革,增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动力。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完备的预算制度,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加大力度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严控新增政府性债务,将综合债务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风险预警管理,严格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继续加大督查和审计力度,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和监督。支持地方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和可持续发展,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增强金融市场活力,促进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均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建设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协同监管体系。
稳定牧区承包地和草场承包制度,在保持现有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上,落实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动牧区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土地征收中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完成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动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发挥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作用。积极发展牧民股份合作制,赋予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能,发展壮大牧区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抓国家“两新一重”建设和区域战略向纵深推进的机遇,突出政策导向、短板弱项、思路创新、落地可行,谋划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项目,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牧业牧区、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推动投资与产业升级结合,加大旅游业和工业重大项目投资。推动投资与改善发展基本条件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资。推动投资与惠民生相结合,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资,重视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投资,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投资与防风险相结合,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投资。
拓展投融资渠道。解决好资金来源问题,力争将一批储备项目纳入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全力争取预算内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争取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积极争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示范试点、先行先试,推动国家、自治区、全盟重大项目工程在我旗落地。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创新政府投资方式,合理规范运用PPP等方式,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强化民间投资主力军作用,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引商引资工作,鼓励和支持在外企业家、乡贤回我旗投资。持续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银企融资桥梁,积极推介重点项目清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提高投资效益。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着力强化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的保障,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倾斜,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创新项目用地供给方式,积极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最多跑一次”综合改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统筹保障在建项目合理资金需求,推动在建项目特别是涉及重大民生的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第二十三章 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市场活动监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发展的“强磁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政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支撑,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出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第一节 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智能化技术研发应用,依托中央驻旗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和区内大型煤炭企业,推进煤炭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开展智能化关键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支持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煤矿智能开采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聚焦现代畜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新成果转化,争取在新材料、智慧畜牧业、草业关键技术、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草牧场健康等级评估、地方病诊治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推动畜牧业科技创新,围绕良种繁育、科学养殖、兽医兽药、民族传统奶制品研发等领域关键技术难题,健全基层畜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畜产品精深加工、煤炭、冶金等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围绕风光能源、锂电科技、新型建材、蒙中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加快形成若干技术创新产品。
第二节 加快建立健全技术转化平台
完善园区平台创新功能。瞄准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所需共性技术,整合各类技术创新资源,健全开放式的技术研发转化空间及设施。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配备专业通用仪器设备。健全科研成果中试基地,完善产品创制试制设施和模拟应用场景,打造服务于科研成果熟化、工程化、工艺化的有效载体。
建立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加快建立多层次的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示范工程,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工业园区成立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围绕我旗技术需求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对接自治区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健全技术转移体系,建成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及基地。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联盟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制机制,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或加入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工程研究。
第三节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选国家与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加强与发达地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着力解决我旗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技术瓶颈。
第四节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平台和环境,提升人才服务能级,加快厚植人才优势。充分发挥“草原英才”人才优势,完善旗级领导联系人才机制,鼓励在外的西乌旗籍优秀人才通过回乡创办实验室、科研基地或引进技术智力人才等方式贡献力量。强化人才强旗工程,加快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实施乡土人才培养和高校毕业生返乡计划,形成各类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合、合理分布的人才结构。尊重创新创造价值,充分体现创新要素的收益分配和成果激励价值。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五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推进“数字西乌”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实施5G网络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白音华工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实现企业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环保在线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交通物流协调调度、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数据应用功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部门之间的业务合作和数据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水平。加强数字社会建设,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牧区,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安全生产、环境监测、卫生医疗、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应用,构建均等普惠、优质便捷的信息惠民体系,实施智慧应急系统建设等。
实施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抢抓发展新机遇。以互利共赢为原则,把握好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两个格局,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竞争合作,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主动对接国内及周边区域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全面拓展旗域发展新空间。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抓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协调京津冀、环渤海、东北振兴区域发展,形成多选择、多途径、多元化稳定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充分利用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与环渤海经济区“通疆达海”的联通优势,加强与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霍林河、锦州港等地协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一个桥头堡”战略,积极融入环渤海—蒙古—俄罗斯的新亚欧大陆桥,使西乌旗成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战略通道。积极推进白音华集疏中心、综合保税区建设,把白音华工业园区及五间房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成自治区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基地。积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加大与蒙古国在矿产资源、特色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合作,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与蒙古国合作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出口畜产品和绿色食品。开拓乌珠穆沁—蒙古国旅游项目开发,积极发展国际旅游。深化与蒙古国在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的合作。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以及周边盟市的交流合作。在加强政府间跨区域合作的同时,积极建立与当地商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合作机制,使西乌旗更多地接受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的辐射和带动,实现共享发展格局。
坚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原则,推动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境、教育、医疗卫生等多领域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内区域合作,参与构建国内大循环新格局。积极建设清洁能源输出通道,使我旗成为面向华北、华东的重要能源输出基地。加强产业园区共建,重点加强能源、冶金、畜产品加工等深度合作,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实现交通、能源通道的互联互通。秉承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理念,与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蒙古国联手打造草原旅游大品牌。加强地区间物流节点及通道建设,加快现代仓储、运输和跨区物流服务,构建区域联动综合物流体系。
推动与周边毗邻地区建立健全协同开放发展机制,探索“飞地经济”新模式,设立产业飞地、科技飞地,抓住国家促进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机遇,吸引更多高端产业链落户。用好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促进借力借势发展,主动承接发达地区智力输出,搭建优秀人才协作交流平台。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的“生命线”,实施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完善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聚,补齐短板、锻造长板,以高质量招商推动我旗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围绕产业链组织招商项目
聚焦我旗主导产业,加强产业细分研究,梳理产业链条,逐链条梳理上下游产品,明确产业链断点堵点,全方位把握企业投资需求。按照“一品一业”的招商定位,编制产业对接指导目录,明确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路径。结合产业链缺失薄弱环节谋划重点招商项目,加快引进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重点项目,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依托工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落地重点项目,举办产业链专题招商活动,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承接能力,吸引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
第二节 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
设立招商专门机构,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断充实招商工作队伍。加强招商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了解产业发展、懂得企业需求、熟悉政策要求,能够在客商对接、项目谋划、活动举办、项目洽谈中发挥专业优势。围绕我旗重点产业链成立产业专班,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中西部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实施专业化、精准化、分产业招商引资。建立招商奖惩机制,实行专业招商人员收入与招商业绩挂钩,充分调动积极性。建立投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专业招商人员信息库和投资信息库,在我旗范围内共享招商资源和信息,提升专业化信息服务水平。
第三节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拓宽我旗企业国内外联络渠道,把利用外资作为商务工作的出发点,发挥地方优势,依托支柱产业,编制筛选一批带动力强,辐射范围广的项目,进行有重点的招商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成功率。积极探索专业化招商,发挥机构在客户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强网络招商,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招商区域,借助市场化招商渠道和招商平台,谋划实施一系列线上招商活动。深入挖掘我旗现有企业发展潜力,依托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增资扩股,以商招商,做足做活现有企业的招商文章。利用本地的稀缺资源优势进行招商引资,因势利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利用产业引导基金招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选择机制,选择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质项目,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领导干部“包产业、包招商、包推进”制度,建立共享、引资和跟踪推进机制,完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考核管理、激励奖励办法,提高项目竣工率和达产率。
第四节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行一站式注册等服务措施,整合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推进数据共享,实现“一窗集成”“最多跑一次”。加大项目推动服务力度,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力促招商引资成果实实在在落地转化。优化要素供给环境,加快培育技术、人才、数据等各类要素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配置效率,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人工、物流等成本和各种相关费用,打造低成本洼地。构建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快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加强司法服务建设,提高司法服务的精准性、全面性、协作性、社会性。构建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一批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管理规范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
第九篇 安全发展 提升社会治理和民主法治水平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政治局面,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居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显著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有力保障安全发展。
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教育文化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处置涉及我旗网络舆情。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完善国家安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加强情报指挥实战平台建设,提高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入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完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双拥共建。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把工作做细做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发展繁荣包括各民族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系统建设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项目。坚定不移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项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抓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民族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积极争取少数民族项目发展资金。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交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机制和政策措施,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加强政治思想引导,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打击防范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反恐斗争。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守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零死亡”目标,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开展重大灾害辨识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三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煤矿安全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强化高效监管,建设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煤矿隐患、重大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实现业务数据采集自动化、执法信息管理网络化、执法程序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及消防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集中整治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质量强旗战略,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主要畜产品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我旗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立体化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到2025年初步实现气象监测精密、气象预报精准、气象服务精细、气象科技创新的气象业务体系,充分利用空中水资源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基于高分及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开展生态气象评估、气候承载能力监测评估服务,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套防线作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调度平台,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实战化水平,苏木镇、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和重点区域联防组织达到100%。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物资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物资调拨模式。充分发挥安全责任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物资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物资调拨模式。持续抓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处级领导接访和“1328”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妥善解决草牧场权属、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各类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进一步织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最末梢,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强化牧区群防群治,常态化开展平安嘎查(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平安西乌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智慧公安、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智慧司法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草原生态、重要水系、地方优良畜种、能源、战略性矿产资源、重大基础设施、冶金行业等领域安全可控。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务化解统筹协调,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严厉打击民间高利贷,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有序处置金融机构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建设国家绿色肉乳安全基地,确保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安全。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维护煤炭、电力、水利、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发展保障能力。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维护新型领域安全。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好“村规民约”、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实基层社会治理队伍,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嘎查级组织负担。深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型、参与型、互动型社区建设。
加强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牧区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严厉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和创新嘎查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牧民自治机制,嘎查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嘎查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旗、苏木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超过50%。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每个镇苏木设有志愿服务站,有至少1个志愿服务团队。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旗的领导,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法治西乌建设。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健全我旗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开展执法检查。建设法治政府,围绕法治政府要求,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重视利用政协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提高协商专业化水平。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完善嘎查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100%的行政嘎查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落实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提高政府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法治先行,推进良法善治,推动法治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推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互动贯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互联网+”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做好普法工作,健全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不能变,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锲而不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政治约束和监督。坚持反腐倡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第十篇 健全机制 圆满实现宏伟蓝图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现未来五年发展目标,需要我旗上下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高统筹调控能力,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十章 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发展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走好群众路线,抓好科学决策,带好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盟委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和体现到规划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发挥好党把大局、管方向、作决策、保落实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讲时效的速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盟委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建设高素质的干部和人才队伍,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培养和选拔干部,强化领导班子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从严管理、科学考核、奖惩明确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引进外来智力、发展本土人才培养机制,为规划实施储备后备力量。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问计于民的原则,发挥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围绕发展中心任务、服务全旗大局,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献言献策、共同谋划“十四五”发展大计。积极搭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规划实施的交流平台,推动规划落实的各项保障工作。
本规划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由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举全旗之力,共同努力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为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责任明确、分类指导、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完善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的规划体系,加强与各类专项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把《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任务纳入各部门、各苏木镇重点工作任务中。按照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筹措资金顺序,有序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报告提交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本规划是我旗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规划的落实也需要群策群力。旗委、政府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我旗“十四五”规划进行宣传解读,要增强群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白准确,有效组织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集全旗之力、各方之智共同落实好规划。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旗广大人民群众要在中共西乌旗旗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盟委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谱写我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