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口数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富川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按国务院、自治区、贺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2]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2665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68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719人,增长3.78% ,年平均增长率为0.37%。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 80346户,集体户1548户,家庭户人口为251866人,集体户人口为146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4 人减少0.6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113648人,占42.6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2882人,占57.36%,其中瑶族人口为149554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56.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430人,下降1.2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149人,增长7.87%,其中瑶族人口增加9409人,增长6.71%。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5358 人,占50.79 %;女性人口为131172人,占49.21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6相比下降3.77,人口性别结构持续完善。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
男 |
女 |
||
|
全 县 |
50.79 |
49.21 |
103.19 |
|
富阳镇 |
50.22 |
49.78 |
100.88 |
|
白沙镇 |
51.69 |
48.31 |
107.02 |
|
莲山镇 |
51.39 |
48.61 |
105.71 |
|
古城镇 |
51.64 |
48.36 |
106.78 |
|
福利镇 |
51.20 |
48.80 |
104.94 |
|
麦岭镇 |
50.93 |
49.07 |
103.81 |
|
葛坡镇 |
50.99 |
49.01 |
104.03 |
|
城北镇 |
50.71 |
49.29 |
102.88 |
|
朝东镇 |
50.28 |
49.72 |
101.15 |
|
新华乡 |
50.17 |
49.83 |
100.70 |
|
石家乡 |
52.29 |
47.71 |
109.61 |
|
柳家乡 |
51.58 |
48.42 |
106.53 |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70026人,占26.27%;15-59岁人口为146482人,占54.9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022人,占18.7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421人,占13.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0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8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4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6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34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由3509人上升为697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由7888人上升为1029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8507人下降为3401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人口由33989下降为32396人。
表4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07年上升至8.58年。
表5各地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979人,文盲率[8]为5.99%。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3719人,占42.6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2811人,占57.3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1632人,乡村人口减少3191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6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73292人,16-59岁人口为143216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