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24-2010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完整版)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应密切结合使用环境,兼顾使用和维修,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0.4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术 语
2.0.1 红外线 infrared ray(IR)
波长为0.75μm~1000μm的电磁波。
2.0.2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 infrared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system
利用红外线进行声音信号传输,把发言者的原声和译音语言传送给接收单元的声音处理系统。
2.0.3 红外功率密度 infrared power density(IR power density)
红外辐射功率与所辐射区域面积之比,单位为mW/cm2。
2.0.4 红外发射主机 infrared transmitter
将音频信号调制到系统规定的载波上,并发射出去的装置。
2.0.5 红外辐射单元 infrared radiator(IR radiator)
将红外发射主机提供的音频调制信号转换成红外信号的装置。
2.0.6 红外接收单元 infrared receiver(IR receiver)
接收红外信号,并对接收到的红外信号进行解调,还原原始音频信号的装置。
2.0.7 翻译单元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unit
为翻译员提供收听和发言控制,以及相应指示的设备。
2.0.8 同声传译室 booths for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经声学专业设计,供翻译员进行同声传译工作的专用房间。
2.0.9 调制 modulation
用一个信号(调制波)去控制一个电振荡(载波)参量的过程。
2.O.10 调频 frequency modulation(FM)
载波的频率随调制信号的瞬时值成比例变化的调制方式。
2.0.11 副载波 subcarrier
用第一次调制所得的已调波作调制波,对第二个载波进行调制,第一次被调制的载波称为副载波。
2.O.12 差分四相相移键控(DQPSK) differential quadrature phase shift keying
把要传输的基带信号先进行差分编码,再用载波的4种不同相位来表征输入数字信息的相位调制方式。
2.0.13 模拟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 analog infrared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system
采用模拟调制技术的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
2.0.14 数字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 digital infrared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system
采用数字编码、数字调制(DQPSK调制)技术的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
2.0.15 音频频率响应 audio frequency response
音频信号增益与频率的关系。
2.0.16 总谐波失真 total harmonic distortion
音频信号经过系统时,由于系统的非线性产生一系列谐波而导致的信号失真。
2.0.17 信号噪声比 signal-to-noise ratio
信号与噪声强度的比值。
2.0.18 计权信号噪声比 weighted signal-to-noise ratio
根据人耳对于不同频率声音的灵敏度差异,把电信号修正为与听感近似值后测得的信号噪声比。
2.0.19 串音衰减 crosstalk attenuation
主串信号功率与主串信号经串音路径到达被串通道输出端功率的比值。
3 系统工程设计
4 系统工程施工
5 系统试运行
5.0.1 系统应在调试合格,且调试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应按本规范表A. 0. 4的要求做好试运行记录。
5.0.2 系统试运行时间宜为30h。
5.0.3 系统试运行应达到设计要求。
5.0.4 系统试运行结束,建设单位应根据试运行记录写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试运行起止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有故障,故障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综合评述。
6 系统工程竣工验收
附录A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记录
附录A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记录
A. 0. 1 工程施工设备、材料进场时应按表A.0.1填写设备、材料进场报验单。
表A.0.1 设备、材料进场报验单

A. 0. 2 工程有变更时应按表A. 0. 2填写工程变更审核单。
表A.0.2 工程变更审核单

A. 0. 3 隐蔽工程施工的验收应按表A. 0. 3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
表A.0.3 隐蔽工程验收单

注:1 检查内容包括;(序号1)管道排列、走向、弯曲处理、固定方式;(序号2)管道搭铁、接地;(序号3)管口安防护圈标识;(序号4)接线盒及桥架加盖;(序号5)线缆对管道及线间绝缘电阻;(序号6)线缆接头处理等;
2检查结果的“安装质量”栏内,按检查内容序号,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并注明对应的部位、图号;
3综合安装质量的检查结果填写在验收意见栏内,并扼要说明情况。
A.0.4 系统试运行应按表A.0.4填写系统试运行记录。
表A.0.4 系统试运行记录

附录B 工程检测记录
B.0.1 检测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时,应按表B. 0. 1填写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表B.0.1 检测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B.0.2 检测系统技术性能时应按表B. 0. 2填写系统技术性能指标验收表。
表B.0.2 系统技术性能指标验收表

B.0.3 系统功能检测时应按表B.0.3填写系统功能检测表。
表B.0.3 系统功能检测表

附录C 工程验收记录
附录C 工程验收记录
表C 验收结论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