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96-2015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完整版)
1 总 则
1.0.1 为规范风力发电场工程设计行为,使风力发电场工程在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推广风力发电技术的应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并网型风力发电场的设计。
1.0.3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设计应以相关支持性文件,电网接入的技术要求,主要设备的技术条件,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资料为设计依据。
1.0.4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场址资源条件,统筹规划本期与远期工程。
1.0.5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工艺系统(设备)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年,风机设计寿命不应少于20年,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
1.0.6 风力发电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风力发电场 wind farm
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2.0.2 陆上风力发电场 onshore wind farm
在平原、丘陵、山区及滨海狭窄陆地地带、位于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上的风力发电场。
2.0.3 海上风力发电场 offshore wind farm
在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的风力发电场,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的海岛上开发建设的风力发电场。
2.0.4 风能资源测量 wind resource measurement
包括测风方案的确定、测风塔的配置、测风设备的安装、测风数据的收集。
2.0.5 分布式风力发电场 distributed wind farm
位于负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产生的电力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的风电项目。
2.0.6 风力发电机组 wind turbine
将风的动能转化成电能的设备。
2.0.7 标识系统 identification system
标注风力发电场中的系统和设备机器组件的一种代码系统。
2.0.8 风力发电场建设用地 wind farm construction land
风力发电场主要生产和辅助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集电线路、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交通工程的建设用地。
2.0.9 集电线路 collecting power line
风力发电场内用于汇集多台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的电能输送至变电站的线路。
2.0.10 风力发电机组变电单元 transformer of wind turbine
风力发电机组配置的变压器及其高、低压配电设备,用于升高风力发电机组电压,置于风力发电机组附近或机舱、塔筒内,简称机组变电单元。
2.0.11 箱式变电站 compact substation
由高压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等元件组成的成套设备,这些元件在工厂内被预先组装在一个箱壳内。
2.0.12 组合式变压器 combined transformers
将变压器器身或变压器器身与高压开关设备、高压熔断器、分接开关及相应辅助设备组合于油箱内,并与封闭的高、低压室组成的组合体。
2.0.13 陆上集控中心 onshore control center
建造于陆地上用于海上风力发电场集中控制与运行的场所与设施。
2.0.14 海缆路由 submarine cable route
海底电缆敷(埋)设的路径通道。
2.0.15 海缆登陆结构 submarine cable landing structure
风力发电场海底电缆穿越海堤或护岸登陆时,为导向、保护或施工需要而设置的专门构筑物。
2.0.16 风力发电场年发电量 annual generating capacity of wind farm
风力发电场每年在电网并网点处送出的电量。
3 风能资源及发电量计算
4 总体设计
5 电力系统
6 风力发电机组
7 电 气
8 辅助及附属设施
8.0.1 根据机组容量、型式、台数、设备检修特点、地区协作和交通运输等条件,可设置汽车库、材料库、取排水泵房、消防泵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必要的金工修配设施,并可配置常用的检修机具和工具。地区集中检修的风力发电场可配置修配设施。
8.0.2 风力发电场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布置应满足总体规划要求,并应使变电站内功能分区明确,工艺布置合理。
8.0.3 材料库布置及储存物品应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
8.0.4 生活污水及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外排放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地方有关污水排放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污水不应排入自然水体或任意处置;
2 主变压器的渗漏油及事故油应通过钢管排至事故油池,且应经油水分离后,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变压器油宜回收利用;
3 生活污水应先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再经过污水检查井排至场外低凹处或渠沟。
8.0.5 供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风力发电场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对于扩建工程,应充分发挥原有设施的效能;
2 应优先选用市政水源,当市政水源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用地表水或地下水(深井水),沿海地区风力发电场消防用水可采用海水;
3 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网宜分开设置;
4 当场外生活供水管网压力不满足要求时,宜采用气压供水或变频调速供水方式,生活给水管宜用钢塑复合管或PPR管;
5 当设有高水位水箱时,高度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计算,寒冷地区的水箱应有防冻措施;
6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0.6 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污水、雨水应分流;
2 应根据地形及降水量确定雨水排水方式,场地周围有市政管网时,宜采用有组织排水;场地周围无市政管网时,可采用无组织排水;
3 宜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废水及雨水收集,作为绿化及冲洗道路用水;
4 在湿陷性黄土区域,排水应引到地基基础影响范围之外;
5 室内排水宜采用UPVC管,室外排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铸铁排水管;
6 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