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农动卫发〔2022〕11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十四五”动物疫病防控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枣庄市“十四五”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
枣庄市“十四五”动物疫病防控规划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枣庄市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做好“十四五”时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经历了强免政策、管理体制等种种变革,经过全市兽医队伍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辛勤付出,经受了家禽H7N9流感和非洲猪瘟等考验,全力抗击新冠疫情、稳产保供,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不断强化。推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因地制宜实施畜禽强制免疫与区域净化相结合的防治策略,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动物疫病稳定控制。
二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建设2家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收集暂存点20个,病死畜禽专业运输车13辆,达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大型规模养殖场全覆盖。
三是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稳步推进。大力实施牛羊布病监测净化工程,创建3个省级布病净化场。
(二)问题挑战。
1、动物疫病发生的自然风险较高。我市四季分明、山川、河流、湖泊俱全,是候鸟的天然栖息地,野鸟迁徙过程中的带毒传播风险较高。同时,交通便利,市场流通频繁,疫情输入扩散风险较大。
2、人畜共患病公共卫生风险持续加压。动物病原复杂、变异加快、多型并存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个别地区隐性带毒、非典型性发病、交叉感染等情况仍然存在。炭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公共卫生风险持续加压。
3、全链条防控管理能力相对滞后。从养殖端到消费端链条长、环节多、防范难,我们在风险监测、协同协作、执法监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成为制约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的不利因素。动物检疫与执法处罚相分离、网络交易、网约车运输等新业态增加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难度。
(三)发展机遇。
1、动物卫生法制基础更加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生物安全明确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实施,调整完善了动物防疫方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的工作机制、防疫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法律责任,为强化动物防疫活动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加快修订进程。国家法律的制订完善,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人病兽防”理念逐步建立。新冠疫情全民防控提升了基层对疫病传播流行规律的认识,增强了全民防范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机构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方法指引。
3、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日益提高。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改变了过度依赖疫苗的惯性思维,客观上促进了养殖场户对养殖业生物安全的重视和投入。养殖场围绕“人、车、畜、料、物”等重点环节形成防控疫病的生产规范。产业发展更加集中,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日益提升,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融合,建立更加成熟的法治体系、更加健全的机构队伍、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更加有效的防控措施,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全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法规规章,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属地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改革创新,科学防控。改革完善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扩大风险评估实施范围,建立基于疫病风险基础上的分级管理制度,科学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分类指导,区域防控。加快全市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区分不同畜种、针对不同病种分类制定防治技术方案,持续推进牛羊布病和种畜禽场垂直传播动物疫病监测净化。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突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牛羊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严防外来动物疫病,统筹防疫措施、深化联防联控,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监管能力。
(三)发展目标。
防疫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
全链条监管全面加强。建立健全从养殖、调运、屠宰、诊疗、无害化处理各环节全链条监管机制。
疫病防控水平显著增强。全市达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无疫标准;外来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
三、重点任务
把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科学防范、有效控制、高效管理动物疫病风险。
(一)强化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疫情管理等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兽医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区域调运、动物流通检疫监管、强制隔离与扑杀、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
贯彻实施强制免疫计划,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深化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指导从业者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健全防疫制度,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贯彻实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继续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包村包场排查和入场采样监测,强化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专项调查,鼓励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自检。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深入推进保处联动,提升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运营水平。积极推行牛羊集中屠宰,规范屠宰行为。加强动物运输指定通道管理,强化检疫监管、联防联控,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无疫区建设,提升区域化治理能力。
加快全市范围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禽流感区建设。围绕动物防疫机构队伍、法规制度、疫病预防、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六大体系,全面实施生物安全、强制免疫、疫苗监管、监测流调、预判预警、风险评估、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以及应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强化兽医实验室、动物卫生道路检查站等硬件建设。大力推广无疫小区(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生物安全管理,推进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无疫小区、生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逐步试点牛羊布病、结核等其他畜种无疫小区建设,力争到 2025 年省级一级以上种畜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区域防控部署,积极参与东部区大区防控。以加强调运和屠宰环节监管为主要抓手,强化联防联控、技术支撑,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运和产销衔接等工作,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运输和屠宰行业提档升级,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稳步推动“运猪”向“运肉”转变,保障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以“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情况可掌握”为目标,建立健全电子出证、移动监管、标识追溯、无害化处理、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动物卫生风险追溯动态监管能力。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功能,进一步利用电子出证系统加强检疫出证工作管理。全面推进电子化便携出具动物检疫B证试点工作,提升动物卫生检疫信息化管理和便民服务能力。
推进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强化动物标识数据采集上传,逐步试点生猪电子耳标,加大养殖端与检疫端信息数据融合工作力度。扩大手持终端和监控系统在无害化处理领域的应用,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系统整合,提升无害化处理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平台,推进动物卫生领域数据融合,促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化手段赋能,逐步实现全链条信息精准动态汇总分析,提升动物疫情的科学研判和预警能力。
(四)强化兽医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动物检疫机构建设,优化提升检疫申报点功能,加强官方兽医人员管理。明确职能定位,调整认定范围,严格任命条件,清理规范现有官方兽医,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开展技能竞赛,提升工作效能。完善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机制,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推动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公立兽医门诊,充实各级兽医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能力。持续深化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队伍改革,保障其合理劳务报酬。
强化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管理,规范提升乡村兽医、中兽医市场服务能力,大力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兽医服务领域。加快推进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公益性服务,鼓励养殖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成立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推动提高基层兽医服务组织化水平。支持兽医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整合、行业自律、专业服务和权益维护。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和方式,实施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将重点动物疫病纳入畜牧业保险保障范围。强化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突发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指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作用,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结合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实际,科学制定本辖区动物疫病总体防治规划和单项病防治计划,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二)财政保障。积极落实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补助,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支持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乡镇兽医站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益性事业经费支出。
(三)技术保障。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联合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创新平台,开展动物疫病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研究成果,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化水平。支持跨行业、跨学科合作,在信息、条件、人才、技术等方面资源共享,合力攻坚、整体推进。
(四)政策保障。推进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全面落实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的单位和个人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用足用好现有强制免疫、大区防控、畜禽调运、产销衔接、保处联动、联防联控等政策措施,促进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净化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