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28380-2012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台式微型计算机、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体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以上统称微型计算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用途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微型计算机,也不适用于电源额定功率大于750 W的微型计算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小于o.2946 m(11.6英寸)的便携式计算机及一体机。
2 术语和定义
2.1
关闭状态 off mode
微型计算机连接到电网电源上功率最低的状态。
注:适用高级配置和电源管理接口(ACPI)的微型计算机其关闭状态对应ACPI中的S5状态。
2.2
睡眠状态 sleep mode
微型计算机在不关闭情况下能耗较低的状态。该状态可由用户选择进入,也可由微型计算机一段时间不工作后自动进入。
注:适用高级配置和电源管理接口(ACPI)的微型计算机其睡眠状态通常相当于ACPI中的S3状态。
2.3
空闲状态 idle mode
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已加载完毕、用户配置文件已创建、只提供系统默认的基本应用的状态。
2.4
典型能源消耗 typical energy consumption;TEC
微型计算机按照本标准所规定试验和计算方法得出的年能源消耗量,单位为kWh。
2.5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microcomputers
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微型计算机所允许的最大的典型能源消耗。
2.6
微型计算机节能评价值 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microcomputers
在标准规定试验条件下,节能型微型计算机所允许的最大的典型能源消耗。
3 技术要求
3.1 微型计算机分类
微型计算机的类型通过查表1确定。
表1 微型计算机分类
| 类型 | 配置说明 | |
| 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一体机 | 便携式计算机 | |
| A类 | 下列B类、C类、D类配置以外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一体机 |
下列B类、C类配置以外的便携式计算机 |
| B类 | 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为2,系统内存大于等于2 GB |
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GPU) |
| C类 | 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大于2,且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条: |
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大于或等于2,系统内存大于或等于2 GB,具有独立图像显示单元(GPU)且显存位宽大于或等于128位 |
| D类 | 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大于或等于4,且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条: |
|
3.2 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
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微型计算机能效各等级的典型能源消耗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
表2 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 单位为千瓦时
| 微型计算机类型 | 能源消耗 | |||
| 1级 | 2级 | 3级 | ||
| 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一体机 |
A类 | 98.0+ΣEfa | 148.0+ΣEfa | 198.0+ΣEfa |
| B类 | 125.0+ΣEfa | 175.0+ΣEfa | 225.0+ΣEfa | |
| C类 | 159.0+ΣEfa | 209.0+ΣEfa | 259.0+ΣEfa | |
| D类 | 184.0+ΣEfa | 234.0+ΣEfa | 284.0+ΣEfa | |
| 便携式计算机 | A类 | 20.0+ΣEfa | 35.0+ΣEfa | 45.0+ΣEfa |
| B类 | 26.0+ΣEfa | 45.0+ΣEfa | 65.0+ΣEfa | |
| C类 | 54.5+ΣEfa | 75.0+ΣEfa | 123.5+ΣEfa | |
| 注:ΣEfa为微型计算机附加功能消耗因子之和。 | ||||
3.3 能效限定值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3级。
3.4 节能评价值
微型计算机节能评价值为能效等级的2级。
4 试验与计算方法
4.1 试验方法
按附录A的试验方法对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进行测试。
5 检验规则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高级配置和电源管理接口(ACPI)规范4.0a版(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Specification,revision 4.0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试验方法
A.1 试验条件
测试时,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25~75)%,大气压力为(86~106)kPa;测试电源为交流(220±2.2)V,电源频率为(50±1)Hz。
测试电源的总谐波失真不大于2%。
A.2 测试仪器
功率计在不大于10 W的有功功率测量时,测量结果精确到0.01 W;在大于10 W小于或等于100 W的有功功率测量时,测量结果精确到0.1 W;在大于100 W的有功功率测量时,测量结果精确到1 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