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18135-2008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则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工程CAD制图的一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CAD技术编制电气简图(包括概略图、功能图、电路图、接线图等)、图(例如布置图)、表图、表格等电气技术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26-1989 信息处理 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1991)
GB 3101~GB 3102 (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GB/T 4728 (所有部分)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 5094 (所有部分)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 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
GB/T 6988.1-2008 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
GB/T 13534-1992 电气颜色标志的代号
GB/T 14690 技术制图 比例
GB/T 14691-1993 技术制图字体
GB/T 14692-2008 技术制图 投影法
GB/T 15751-1995 技术产品文件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图词汇
GB/T 16679 信号和连接线的代号
GB/T 16901.1-2008 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16901.2-2000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产品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图形符号(包括基准符号库中的图形符号)的计算机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及其交换要求(eqv IEC 81714-2:1998)
GB/T 17285-1998 电气设备电源额定值的标记 安全要求
GB/T 18594-2001 技术产品文件 字体 拉丁字母、数字和符号的CAD字体
GB/T 18656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 系统内端子的标识
GB/T 19679-2005 信息技术 用于电工技术文件起草和信息交换的编码图形字符集
GB/T 20063 (所有部分) 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 20939 技术产品及技术产品文件结构原则 字母代码 按项目用途和任务划分的主类和子类
GB/T 21654 顺序功能表图用GRAFCET规范语言
IEC 60027(所有部分) 电气技术用文字符号
IEC 60375:2003 有关电路和磁路的规定
IEC 61355:1997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 文件的分类和代号
IEC 82045-1:2001 文件管理 第1部分:总则和方法
IEC 82045-2:2004 文件管理 第2部分:元数据类型
ISO 128-30:2001 技术制图 第30部分:图样画法 视图
ISO 2594:1972 建筑物图 投影方法
ISO 3511-4:1985 过程检测控制功能和仪表 符号画法 第4部分 过程计算机
ISO 5457:1999 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6988.1-2008和GB/T 15751-199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CAD制图软件
4.1 一般要求
电气工程CAD制图文件应符合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规则,同时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电气工程CAD制图软件应能确保制图简便、高效、技术先进,同时应具有较强的兼容性、扩展性和通用性,以及便于升级和维护等。
在采用CAD技术编制电气技术文件时,应确保其表达准确、完整、清晰、读图方便。
4.2 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为保持在所有文件之间,及整套装置或设备与其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应建立与电气工程CAD制图软件配套的设计数据(包括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和文件的数据库。
数据库应便于扩展、修改、调用和管理。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库的符号,应符合GB/T 4728的规定。符号的组合、派生和设计应符合该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4.3 初始输入系统
当需要在计算机之间传递图样和设计数据时,CAD初始输入系统应采用公认的标准数据格式和符号集。
4.4 选择和应用设计输入终端
在选择和应用设计输入终端时,应遵循:
——选用的设计输入终端,应在符号、字符和所需格式方面支持适用的工业标准;
——在数据库和相关图表方面,设计输入系统应支持标准化格式,以便设计数据能在不同系统间传递,或传送到其他系统作进一步处理;
——初始设计输入应按所需文件编制方法进行;
——数据的编排应允许补充和修改,而且不涉及大范围的改动。
5 制图一般规则
5.1 文件一致性准则
CAD文件产生、存储、转换、阅读应遵循一致性准则,这些准则与相关标准是一致的。
5.2 图纸的尺寸
图纸的尺寸应符合ISO 5457:1999的3.1。当主要采用示意图或简图的表达形式时推荐采用A3幅面。
ISO 5457:1999 第3章规定的加长尺寸不适用。
5.3 图纸的复制
纸质或类似媒体文件需复制或拍成微缩胶片时,可增加符合ISO 5457:1999的4.3规定的中心标记以方便复制或拍成微缩胶片。
5.4 页面的标识
文件可以包含一页或多页。为区分每页,如参考的目的,在文件标识符的基础上还需增加页面标识符。一个单独的文件页应由文件标识符和页面标识符共同标记。
注1:IEC 61355:1997中7.2规定的页码可用作相关文件代号的页面标识符。
如某文件的一页与多个文件标识符相关时,此页应根据不同的文件标识符给出不同的页面标识符。
5.6 前后参照
前后参照可指一份文件、文件的一页或页的一个区域。具体规定参见GB/T 6988.1-2008中的5.8。
5.7 超级链接
超级链接可用于改善在不同组信息之间的导引,如文件的不同页、文件之间或外部的数据来源间的导引。
导引不应仅依赖于超级链接的功能。
超级链接也可用作文件间或构成文件的部分间的联接。但是当文件有版本控制的时候应特别注意,见IEC 82045-1:2001的4.5。
5.8 文字的方向
文件中的文字应是水平或垂直方向,水平方向文字从左向右;垂直方向文字从下向上,见图1。

图1 文件的视图方向
5.9 颜色、阴影和图案
彩色仅用于补充信息。不同色彩不能作为理解表达的唯一方式。
注:某些特定用途下色彩的使用参见ISO 3864-1:2002,IEC 60204-1:1997,和GB/T 4025-2003。所用颜色的含义应在文件或其支持文件集内说明。
阴影和图案可用于区分不同的区域或表面。对于纸质或类似媒体的文件,颜色、阴影和(或)图案的使用应可用于黑白印刷。
5.10 线宽
图中可能的线宽根据0.1×
×M(n=0,1,2,3…)计算。
M的值见5.5.3。
注1:如果M值为2.5mm,则线宽为0.25mm,0.35mm,……
注2:纸或类似媒体上可能的线宽是0.18mm(0.2mm)、0.25mm、0.35mm、0.5mm、0.7mm和1.0mm。
如果同一线型中二条或多条线使用了不同线宽,这些线宽的比至少是2:1。
注3:GB/T 10609-1989提供了缩微复制时可能影响线宽选择的规则。
5.11 字体
电气技术文件中的字体,应符合GB/T 14691-1993和GB/T 18594-2001的规定。
表示图形时,宜使用GB/T 18594-2001中的CB字型、直体(V)。符合GB/T 18594-2001的扁平和比例字体都可使用。此时还可使用下列的规则:
——字符间距应为零,见GB/T 16901.2-2000附录E.2.7。当使用扁平字体时高宽比应为0.81,符合GB/T 16901.2-2000的6.7.2。
——文字高度根据
×M(n=0,1,2,3…)计算。M的值见5.5.3。
注1:例如若M值选择为2.5mm,文字高度会是2.5mm,3.5mm,…
注2:纸或类似介质上表示时可能的线宽是1.8mm,2.5mm,3.5mm,5.0mm,7.0mm和10.0mm。
——GB/T 18594-2001的CB(S)类型的斜体字(即Italic)可作为量的文字符号。
——如果使用超出GB/T 18594-2001中字型之一的其他字体,符号中的字体应与在GB/T 18594-2001中规定的笔划风格相一致。
计划用于CAx系统之间交换的文件应遵循GB/T 16901.2-2000的规定。
5.12 量、单位、值和颜色代码
量,单位和值的文字符号,应根据IEC 60027或其他相关标准规定表示,如GB 3101、GB 3102的规定。
颜色代码的规定应符合GB/T 13534-1992的规定。
5.13 元素范围和序列的表示
元素上下限之间的范围应使用“水平省略符”…(三个点)表示。其他元素的表示方法详见GB/T 6988.1-2008中的5.16。
5.14 尺寸线
包括终结端和起点指示尺寸线应符合GB/T 6988.1-2008中5.17的规定。终端所选择的箭头没有特别的含义,在一份文件里只能使用一个类型的箭头。
5.15 指引线和基准线
指引线和基准线应符合GB/T 6988.1-2008中5.18的规定。
终点位于连接线上的指引线应在连接线处划斜线,见图2。

图2 指引线到连接线的使用示例
5.17 比例
为了表达信息,比例应按照GB/T 14690的有关规定选择。
为表示相关信息可用比例尺,并将其显示于内容区中。
5.20 示意图的表达
二维示意图中信息的表示应根据ISO 128-30:2001的规定,符合GB/T 14692-2008的正投影法。
二维示意图中的建筑物的信息,应按ISO 2594:1972中的规定执行。
5.21 说明性注释和标记
说明性信息可采用注释,注释应放在要说明的对象附近。或对置于内容区其他地方的说明应给出参照。若信息表示在多页上,具有共性的说明应置于第一页。
如果设备面板上有人-机控制功能的信息标识(如符合GB/T 5465的图形符号),则该信息标识也应标注在简图中相应的图形符号附近。
当一个支路中电流的参考方向、磁通量方向的指示、电压的参考极性和耦合电路的电压极性之间的响应需表示时,应按IEC 60375:2003规定的原则执行。
6 标识系统
6.2 端子标识
在一个系统内,端子的标识应该是唯一的。标识符应包含:
——唯一标识端子的端子代号;
——端子代号前为“:”(冒号);
——冒号前为明确描述所关注项目的参照代号。
端子代号应置于水平线连接线之上和垂直连接线的左边,端子代号应顺着连接线的方向。
简图中端子标识的详细要求见GB/T 18656。
6.3 信号代号
信号代号用来唯一地标识端子、节点等组点间简单功能的连接或电连接。
信号代号构成示意如下:

其中:
i——参照代号;
;——参照代号分隔符;
b——基本信号名;
:——信号形态分隔符;
v——信号形态识别符;
()——信号电平分隔符;
l——信号电平标记。
信号代号推荐采用的字符如下:
——大写字母A~Z;
——数字0~9;
——否定字符:上横线(-)、逻辑非(?),或者,当必须使用七位字符时,则采用代字符(~);
——分隔符:下横线(_)或空格;
——参照代号分隔符:分号(;);
——信号形态分隔符:冒号(:);
——算术运算符:短划或减号(—)加号(+);
——布尔运算符:上圆点(°);
——特种字符:!“%&》’([*,—/<=>?。
信号代号的信号名部分应限制在24个字符以内。
信号代号应清楚地与有关的连接线相关联且不与连接线接触或交叉,并置于邻近连接线的位置,在水平连接线上面和垂直连接线左边,顺着连接线的方向。如果不可能将信号代号置于邻近连接线的地方,它应置于内容区的其他位置,并有指引线或基准线与那条连接线相连。
信号和连接线代号的详细应用要求见GB/T 16679。
6.4 文件代号
应用文件代号的详细要求见IEC 61355:1997。
7 简图一般规则
8 图
8.1 一般规定
图主要描述通常基于2D和/或3D模型的项目的拓扑或几何位置,并遵照相关标准的规则。
电气技术用布置图在基本文件基础上编制。
8.2 基本文件要求
基本文件,如:总平面图、建筑物图、尺寸图(对于机械单元),应按比例绘制。
基本文件的内容是布置图的完整部分。
基本图应示出编制定位电气设备布置图的全部必要信息,例如:
——地理位置点;
——指北针;
——建筑物位置和轮廓、场地道路、附属设施、出入口及场地边界;
——平面图和局部视图中房间、小室、走廊、开口、窗户、门等的轮廓和构造详情;
——与建筑物有关的障碍物,例如:结构梁、支柱;
——地板或装饰板的负载容量及对切割、钻孔或焊接的任何限制;
——电梯、起重机、加热、冷却和通风系统等特殊安装的间隙;
——危险区域;
——接地点;
——所需的有用空间和出入口;
——设备布置;
——导体路径;
——出入口;
——绝缘条件;
——外壳防护要求(防水、防尘)。
8.3 布置图
布置图示出项目的相对或绝对位置和(或)尺寸。
项目用下列方法表示:形状或简化外形、主要尺寸、符合GB/T 4728的符号。
精确距离和(或)尺寸表格中可有必要的详细信息。
信息应与项目所(将)处环境的必要信息一起表示。
应包括项目和代号的标识信息。
若有必要,可在紧邻表示项目的符号或轮廓线旁示出项目的技术数据。
安装方法和(或)安装方向应在文件中表明。如果文件中某些项目要求不同的安装方法或安装方向,则可以用符合GB/T 4728的限定符号或邻近项目表示处的字母代码特别标明。采用的字母代码应在文件或支持文件集中说明。推荐的元器件安装标识字母是:
H=horizontal水平(元器件并排安装)
V=vertical垂直
F=flush齐平(嵌入式)
S=surface明装
B=floor(bottom)地面
T=ceiling(top)天花板
布置图可包括连接的表示方法。连接线应能清楚地与基本文件的线区别开,并遵照7.1.3给出的规则,可另外使用曲线。
连接线应示出连接到每条电路的元器件及其顺序。如果是表面安装或采用了输送管和管道时,应示出连接的实际路线。
可用单线表示方法表示多相电路。
可用简化表示法表示多条平行连接线。
9 表格
9.1 一般规定
表格中应清楚地区别每一行与其他行、每一列与其他列。
应清楚地指明每一列或行中表示的信息类型。这类标题行或标题列,应在每页提供。
9.2 参照代号的表示方法
要在表格中表示参照代号、信号代号、端子代号,适用下列规则:
——表列内的标识符,可通过示出表列标题内的共同起始部分、省略该列项目标识符表示的共同起始部分简化表示;
——行中标识符前不属于该行的共同起始部分时,应用字符“大于”(>)置于标识符前;
——表格列中连续行的相同标识符可仅在第一个相关行表示。
9.3 接线表
接线表提供下列信息:
——单元或组件内的元器件之间的物理连接;
——不同单元或组件之间的物理连接(外部);
——到一个单元的物理连接(外部)。
接线表中示出的接线点应标识(例如:用参照代号和端子代号)。连接的电缆和项目应清楚标识,如用其参照代号等。电缆线芯应用电缆制造者提供的线芯标识符标识,例如:线芯号码或颜色代码。
可以包括文件预定用途要求的附加信息,例如:
——导体或电缆的类型信息(例如:型号代号、项目或零件号、材料、结构、尺寸、绝缘层颜色、电压额定值、导体数量、其他技术数据);
——导体、电缆数量或参照代号;
——布局、路径、终端、附件、绞合、屏蔽等的说明或方法;
——导体或电缆的长度。
接线表应用下列分类方法之一编制:
——对于端子,表示的接线顺序应按端子标识分类;
——对于接线,应按导线的标识表示接线顺序(例如:电缆和线芯标识符的参照代号分类)。
10 表图
10.1 一般规定
表图可用来提供理解元器件或系统功能的解释信息,常常附加在其他文件类上。表示的详细内容应清楚地与所解释的项目相关,例如,使用参照代号、信号代号、端子代号、描述文字、表示位置。
10.2 功能表图
对于用步和转换描述控制系统功能和行为的功能表图,其GRAFCET规范语言见GB/T 21654。
10.3 顺序表图和时序表图
顺序表图应示出系统单元工作或状态的连续性。
时序表图应提供与时间相关的工作或功能顺序信息和/或彼此相关的不同工作或功能顺序。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GB/T 4025-2003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
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 5465.2-2008,IEC 60417DB:2007,IDT)
GB/T 10609-1989 技术制图 缩微复制要求
IEC 60204-1:1997 工业机器的电气设备
ISO 3864-1:2002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P1:工作区域和公共场所安全标志和设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