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51167-2016 海底光缆工程验收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和规范海底光缆工程建设,使海底光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海底光缆线路和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工程验收。
1.0.3 在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及以上地区建设的海底光缆工程的设备应满足通信网络的抗震性能要求。
1.0.4 海底光缆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2 符 号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ASE Amplified Spontaneous Emission 放大的自发辐射
BER Bit Error Ratio 误码率
BU Branch Unit 海底分支单元
C-OTDR Coherent Optical Time-Domain Reflectometer 相干光时域反射仪
ODF Optical Distribution Frame 光纤配线架
OSNR Optical Signal to Noise Ratio 光信噪比
OTDR Optical Time-Domain Reflectometer 光时域反射仪
PFE Power Feeding Equipment 远供电源设备
PMD Polarization Mode Dispersion 偏振模色散
Q Q factor Q值
SDH 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 同步数字体系
SESR Severely Errored Second Ratio 严重误码秒比
WDM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 波分复用
3 主要设备和器材的检验
4 海底光缆线路铺设前期准备
4.0.1 海底光缆铺设施工前应取得海底光缆铺设施工许可。
4.0.2 参与海底光缆工程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船只应获得非开放水域进入许可证。
4.0.3 岸滩人井的建设应在海底光缆登陆施工前完成,岸滩人井应具备保护接地装置,保护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0.4 海底光缆海洋路由扫海及清障作业应按工程合同和设计要求完成。
5 陆地光电缆敷设和接地装置安装及测试
5.0.1 海洋接地电极宜埋设在沙滩上,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5.0.2 海底光缆登陆后在岸滩人井的终端、海底光缆与陆地光/电缆连接以及防雷接地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5.0.3 当采用管道方式敷设时,陆地光缆和远供电缆/海地引接电缆宜占用不同(子)管孔。
5.0.4 海底光缆登陆点至海底光缆登陆站之间的光缆敷设安装要求和测试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的有关规定。
5.0.5 远供电缆和海地引接电缆敷设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0.6 陆地光缆和远供电缆/海地引接电缆在登陆站内的终端与防护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0.7 远供电缆和海地引接电缆应测试其直流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海底光缆铺设和测试
6.0.1 海底光缆在装船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光电指标的测试,各项测试指标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要求。
6.0.2 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海底光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属于一般性缺陷的,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经过测试检验后的海底光缆和器材应做好记录。
6.0.3 海底光缆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海底光缆布放过程中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m或应按工程设计要求;
2 海底光缆敷设应贴附海床,铺设余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 海底光缆铺设不应扭结、打圈;
4 海底光缆在海上实际铺设的位置与海洋路由勘察确定的最佳路由的偏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5 在铺设过程中,海底光缆、海底光缆接头盒、海底分支单元和海底光中继器等不应受到损伤;
6 对于有中继海底光缆,应每天和在每一个光中继器/海底分支单元施工后以及在每一次接续后,进行直流电压电流特性和绝缘电阻测试,在条件允许时,宜进行C-OTDR测试,并应记录测试结果;
7 对于无中继海底光缆,应每天和在海底分支单元施工后以及在每一次接续后,进行OTDR和绝缘电阻测试,并应记录测试结果;
8 埋设过程中应随时通过监测仪表监视埋设机械在水下的工作状态、埋设深度及光缆张力;埋设深度和光缆张力应符合技术合同和设计要求;
9 光纤接续应采用熔接法,接头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海底光缆与现有海底光缆、电缆、管道交越时,交角不应小于60°,海底光缆与海底管道交越时,海底光缆应采取保护措施;
11 海底光缆埋设段落施工后应进行埋设后检查,检查段落的总长度应符合合同要求,并应对检查确认埋设深度未达标的段落进行再冲埋;重点检查的段落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接头处、光电缆/管道交越处、埋设犁释放和抬起处、怀疑未能达到埋设深度的段落。
6.0.4 海底光缆登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制订详细的方案和计划;
2 宜设置施工警戒船;
3 登陆段海底光缆冲沟埋设深度以及岸端预留光缆长度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要求;
4 安装关节套管长度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要求;
5 海底光缆铠装应固定于岸滩人井;
6 海底光缆穿越海堤方式应符合工程合同要求。
7 登陆站设备安装
7.0.1 海底光缆终端设备安装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纤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 5044和现行国家标准《波分复用(WDM)光纤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1126的有关规定。
7.0.2 远供电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8 登陆站内设备功能检查及本机测试
9 海底光缆系统功能检查及性能测试
10 竣工文件
10.0.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不少于三份竣工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应包括工程基本资料、海底光缆线路工程技术资料、登陆站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资料。
10.0.2 工程基本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工程说明;
2 开工报告;
3 安装工程量总表;
4 已安装设备明细表和工余料清单;
5 工程设计变更单;
6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7 停(复)工报告;
8 随工签证记录;
9 交(完)工报告;
10 交接书;
11 验收证书;
12 施工相关的审批文件;
13 备考表。
10.0.3 海底光缆线路竣工技术资料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海底光缆路由调查报告;
2 铺设路由总图;
3 海底光缆路由位置表;
4 海底光缆线路直线图;
5 海缆敷设图,包括水深、敷设速度、海床剖面、埋设深度、埋设张力曲线图;
6 埋设后检查和后埋设记录;
7 登陆段海底光缆竣工资料;
8 陆地光电缆竣工资料;
9 陆地光电缆敷设记录表;
10 按工程设计要求提供复杂地段的水下录像资料;
11 海底光缆与海底设备装船测试、铺设测试记录;
12 光缆线路竣工测试记录,包括光缆传输特性、导体电特性、护层对地绝缘电阻等。
10.0.4 登陆站设备安装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设备安装竣工图和测试记录等内容。
10.0.5 竣工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施工图纸都加盖竣工图章;
2 竣工文件内容完整,没有缺页、漏项、颠倒,资料齐全;
3 竣工图纸与实际竣工状况相符,测试记录数据真实准确;
4 所有资料字迹清楚、版面整洁、规格一致,装订符合归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