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0793-2012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3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93-2012,白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4.1.3、4.6.1(2、3)、4.8.1(3、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前言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汀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广泛征求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施工、系统调试与试运行、检验和测量、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小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巾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巾,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建议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E-mail:zhanglibin@ritvea. com.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闭公司第三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参编单位: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兰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声像与灯光技术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张利滨 王炳南 范宝元 刘芳 顾克明 李湘平 薛长立 李强 徐永生 钟厚琼 李敬霞 宋丽红 甄和平 孙伟 曹忻军 杜宝强 陈建民 彭妙颜
主要审查人:林杰 沈
hao 郭维钧 黄与群 崔广中 陈建利 张文才 陆鹏飞 邓祥发
1 总则
1.0.4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3 会议电视回声 echo of videoconference
在会议电视系统中,发言会场的声音信号通过传输网络传到多个接收会场,经接收会场扩声系统并由传输网络回传后形成的回声。
3 施工准备
4 施工
5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6 检验和测量
7 验收
附录A 工程表格式
A.O.1 工程实施管理检查记录的表格应符合表A.0.1-1~表A.0.1-7的要求。







A.0.2 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测记录的表格应符合表A.0.2-1~表A.0.2-7的要求。







A.0.3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的表格应符合表A.0.3-1和表A.0.3-2的要求。


附录B 会场音频系统声学特性测量方法
B.0.1 会场音频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GB/T 4959有关测量条件和测量仪器的规定,对传输频率特性、声场不均匀度、最大声压级、传声增益、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和总噪声级进行客观测量。在保证测量精确度的条件下,应根据会议电视会场音频系统特点,作具体规定。
B.0.2 传输频率特性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原理框图见图B.0.2。

2 测量步骤及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图B.0.2连接,系统处于正常稳定工作状态。
2)将粉红噪声的电信号,馈入会场音频扩声系统电输入端口,调节增益,使听众区内产生较其背景噪声高15dB以上的声压级,并保持不变。
3)用声级计频谱分析仪,测得听众区内不同测量点所规定频率范围内各1/3倍频程窄带声压级。
4) 按下式计算不同频率点上所有测量点的平均声压级:


5)以
(dB)为纵坐标,频率f为横坐标绘制响应曲线,即为传输频率特性。
B.0.3 声场不均匀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原理框图见图B.0.2。
2 测量步骤及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本规范B.0.2 条第2款第1项~第3项测量步骤,测得听众区各测量点lkHz、2kHz和4kHz 三个中心频率点各1/3 倍频程窄带声压级。
2)计算出1kHz、2kHz和4kHz三个中心频率点间的声压级最大差值,即为该会场的声场不均匀度。
B.0.4 最大声压级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原理框图见图B.0.2。
2 测量步骤及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粉红噪声信号馈人扩声系统电输入端口。
2)调节增益,使功率放大器输出电压相当于扬声器系统设计使用功率或额定功率的电压值。
3)在会场内听众席各测量点,在额定传输频率范围内,测得各1/3 倍频程的窄带的有效值声压级。
4)按本规范式(B.0.2)计算得各1/3倍频程频率点各测量点的平均有效值声压级;然后按下式计算得到额定传输频率范围内最大有效值总声压级,即为最大声压级。


B.0.5传声增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原理框图见图B.0.5。

2 测量步骤及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图B.0.5连接,把测试声源高频扬声器在距离主席台前排被测系统传声器后500mm处,距离高度1200mm,将系统传声器和测量传声器分别置于测试声源高频扬声器中轴线两侧的对称位置,且两传声器等高距中轴线各50mm。测量时,应使用该音频系统实际使用的传声器,测量其传声增益。
2)测试声源不发声信号时,调节扩声系统输出增益,他系统达到临界反馈点,然后把系统增益降低6 dB,使系统达到最高可用增益,然后保持“哑音”状态。
3)调节测试声源输出,用测量传声器监测,使测试卢源在系统传声器处产生一个较该会场的背景噪声高25 dB以上的声压级,并在音频系统所规定的频率范围内,测得各1/3倍频程或1/l倍频程中心频率点的窄带声压级,并保持声压级不变。
4)消除“哑音”状态,使扩声系统恢复到正常最高可用增益状态,在会场内听众席各测量点上在规定的传输频率范围内,按1/3倍频程或1/1倍频程中心频率点,逐点测出其窄带声压级。
5)采用本规范式(B.0.2)按不同频率分别计算得到各测量点的平均声压级,然后用本规范式(B.0.4)计算得到规定频率范围听众席平均声压级。
6)同样采用本规范式(B.0.4)计算得到规定频率范围的系统传声器处的平均声压级。
7)系统传声器处平均声压级与听众席的平均声压级之差,
即为该会场音频系统传输频率范围的传声增益。
B.0.6 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规范采用直接输入电信号方式测量的电输入法,测量原理框图见图B.0.6。
2 测量步骤及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图B.0.6原理框图连接。

2)会场音频扩声系统处于最高可用增益工作状态。
3)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IPA)信号发生器的发送信号,通过会场音频扩声系统的输入端口输入扩声系统,调节信号输出,使观众区内产生的声压级比环境噪声大15dB。
4)在扩声系统处于稳定工作状态时测量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值,每测量点测量三次,求算术平均值,为该点的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值。
5)各测量点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会场的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值。
B.0.7 总噪声级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 4959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C 会议电视声音延时和声像同步测量方法
C.0.1 会议电视声音延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原理框图见图C.0.1-1。

2 测量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可编程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接人会场音频系统的输入端。
2)通过双通道示波器测量可编程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和经编解码器环回信号的时问差。
3)示波器读取的差值即为会议电视声音延时测量结果。
3会议电视声音延时测试信号特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编程信号的周期为T,调制信号为lkHz的正弦波信号。
2)周期T应大于系统延时。
3)可编程信号波形见图C.0.1-2。

C.0.2 声像同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原理框图见图C.0.2-1。

2 测量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声像同步测试信号源中的音、视频信号分别接人会场音、视频系统的输入端。
2)通过双通道示波器测量经编解码器环回的视频白场与音频lkHz信号起始点的时间差。
3)示波器读取的差值即为声像同步测量结果。
3 声像同步测试信号特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视频信号为100%平场信号和0平场信号循环跳变,每2s跳变一次。
2)音频信号为lkHz 正弦波信号和无声信号循环跳变,每2s跳变一次。
3)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之间存在特定关系,见图C.0.2-2,其中视频l00%平场信号与音频lkHz正弦波信号同步,视频0平场信号与音频无声信号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