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相关单位,延大附院:
现将《2020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延安市2020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助力健康延安建设和健康扶贫工作,以问题、需求和效果为导向,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坚持母婴安全全面保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化妇幼保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贡献力量。
一、落实规划,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1.完善服务体系。落实《“健康延安2030”规划纲要》、《健康延安行动方案》,切实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母婴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改善基础设施设备,配足、配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强化专业队伍技术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儿童住院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儿科床位。有效落实季节性高峰应对方案。
2.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加强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加快机构内涵建设。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中医妇科、中医儿科能力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门诊建设。
3.积极深化医改。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实施“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妇幼保健系统远程医疗全覆盖,实现妇幼健康信息化新突破。推广使用母子健康e手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妇幼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
二、坚守底线,进一步保障母婴安全妇幼健康
4.保障母婴安全。始终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以制度和服务为保障,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五色管理,逐步推行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现场评审,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及危重救治中心的规范化管理,鼓励产科亚专科建设和多学科协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全年无孕产妇死亡病例发生。
5.完善责任落实。强化各县(市、区)属地化管理,完善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网络,巩固和提升危重救治中心硬件设施设备,进一步强化各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对妇幼保健行业管理的指导、质控和评估等职能。
6.依法加强监管。在落实“放管服”要求基础上,严格机构和人员准入,强化执业监管。组织开展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复审工作,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和质量控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日常监管,完善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三、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7.加强婚前孕前预防干预。落实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和服务对象依从性。
8.全面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完善出生筛查服务技术网络,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技术优良、管理规范的筛查和诊断技术服务体系。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
9.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创新。注重综合服务,不断完善孕前、孕期、产时、产后全方位、整链式出生缺陷防治新模式。强化预防出生缺陷健康教育,营造重点人群高度重视、主动参与出生缺陷预防的良好氛围。
四、做精做细,进一步深化妇幼保健规范管理
10.巩固妇女健康精细化服务。落实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广泛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专科特色建设,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持续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分娩镇痛。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继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规范妇幼信息报送工作。
11.加强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工作,力争创建1-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发挥带动、阵地作用。拓展我市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带动提升全市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水平。鼓励妇幼健康机构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儿童保健服务。按要求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探索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