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市林草局印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pdf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市林草局印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