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现将《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
2019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水安全战略规划。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水资源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等工作,陆续完成了西辽河治理、毛都水库等水安全基础工程,开工建设了引绰济辽工程,全力提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市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都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我市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补短板、建水网、强监管、激活力作为主线,通过总结“十三五”期间水安全保障取得的成就、查找不足之处,对我市在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和涉水事务管理方面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深入的分析研判,提出了我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并与各旗县市区水务局共同规划出一批“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水安全保障项目,对于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对解决人民群众期待急迫解决的水安全保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和主要成就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防治水灾害的主线任务,着力解决我市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1.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建设项目中西辽河治理工程、毛都水库全部完成。引绰济辽工程已开工建设,其配套工程引绰济辽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LXB供水内蒙古支线工程前期工作正在推进。大力推进引嫩济锡(霍)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前期论证中遇到的问题。
2. 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量水而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严控用水总量,进一步强化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刚性约束。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不断深化。全市节水行动方案有效落实,营造了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3. 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指标。按环保督察要求,完成霍林郭勒市超采区、科尔沁区超采区治理,工业企业违规取用水资源整改任务。推进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组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推进建成节水型社会。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十三五”期间,加快区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生态修复,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4平方公里。
4. 民生水利事业稳步发展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提速,受益人口53.873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3万。大江大河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同步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日趋完善。
5. 重点领域水利改革扎实推进
将河长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快推进,实现了河长、湖长“有名”。出台工作方案,落实配套制度。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专项行动,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
6. 水利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狠抓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强化。积极推进水利科技创新,水利信息化加快推进,开展智慧水利大数据应用项目前期工作。
(二) 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通辽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包括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四大体系建设共规划项目151个,本次评估按照以上四大体系,对完成情况逐一分析,评估如下:
1. 防洪抗旱减灾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规划内西辽河[西辽河治理工程(小瓦房以上段)、西辽河治理工程(小瓦房以下段)]、西拉木伦河、乌力吉木仁河4条河流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十三五”期间,完成了26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保障8765人饮水,10.36万亩基本农田抗旱灌溉,一定程度上减轻因干旱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城乡抗旱能力还需增强。完成了规划外的6项山洪灾害工程,同时完成了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平台建设、科尔沁区及开鲁县农村基层预警预测体系建设。
2. 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1)节约用水及水资源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用水总量控制有力,《规划》确定目标为我市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0.95亿立方米(不含再生水)内,“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减少用水量约0.9129亿立方米。根据“十三五”期间我市历年水资源公报成果,2016年用水总量达31.1219亿立方米,2017年用水总量达30.3358亿立方米,2018年用水总量达28.2692亿立方米,2019年用水总量达27.7324亿立方米,2020年用水总量达26.7656亿立方米(均不含再生水)。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已完成。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较明显,《规划》确定目标为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2%。根据“十三五”期间我市历年水资源公报成果,按2015年不变价计,2016年我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54.35立方米/万元,2017年为150.00立方米/万元,2018年为134.27立方米/万元,2019年为126.66立方米/万元,2019年万元GDP(按2015年不变价计)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了24.1%,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单位GDP用水量累计较2015下降22%的任务。完成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目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比较迅速,《规划》确定目标为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根据“十三五”期间我市历年水资源公报成果,按2015年不变价计,2016年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72 立方米/万元,2017年为19.54立方米/万元,2018年为8.02立方米/万元,2019年为6.71立方米/万元,201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按2015年不变价计)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了76.0%,已经实现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的目标值。完成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的目标。
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规划》确定目标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到2020年提高到0.64。“十三五”期间,我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2016年0.607,2017年0.623,2018年0.636,2019年0.671,2020年0.675。通过继续开展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在缺水地区调整农业结构,可有效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与节水水平。“十三五”期末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了0.675,实现了0.64的预期目标。
(2)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根据“十三五”中期评估成果,通辽市主城区供水设施及消防设施打包PPP项目已经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十三五”期末PPP项目现全部完工。
新增供水能力。《规划》新建水源工程8个,即七泡子水库、牤牛河水库、嘎海山水库、毛都水库、巴润河水库、东章古台水库、朝北沟水库、乌兰哈达水库。目前,东章古台水库、朝北沟水库已经完工,毛都水库已完工,嘎海山水库完成招投标工作,其余4座水库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编制工作。
规划构建北水南调、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规划引绰济辽工程、“蒙东国家能源产业基地调水—引嫩济锡工程”“LXB供水内蒙古(通辽)支线工程”、霍林河干流提水工程、霍林郭勒供水工程5项水资源调配工程。目前,引绰济辽二期工程项目及LXB供水通辽支线工程可研报告正在编制中,引嫩济锡(霍)工程规划正在编制中。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及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显著提高。至“十三五”期末,全市饮水安全累计解决人口91.28万人。其中 “十三五”期间共完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79处,新建分散供水井9714眼,受益总人口53.873万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3万人。“十三五”期末实现了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水量满足农村牧区居民生产生活综合用水要求,水质达到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生活饮用水标准》(GB 5749-2006)要求,全市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84.3%,实施了80%以上的预计目标。
(3)农村水利基础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规划全市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亩,饲草料地灌溉面积达到300万亩。未规划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目前,我市共开展8项相关项目。规划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6处。全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一处,即扎鲁特旗前进灌区,工期为两年。
“十三五”期间,市水务局统计全市依托水务、国土、发改、农开等各类投资项目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27.9万亩,其中浅埋滴灌367万亩、膜下滴灌43.5万亩、管道输水2.89万亩、喷灌48.93万亩,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43%。饲草料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03万亩。(2018年6月之后划转农业部门,市水务局不再统计此项数据)。
3. 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和河湖健康保障目标完成情况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稳定增长。规划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4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间通辽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8.613平方公里。按照当前的资金投入和治理速度,实现初步完成治理周期太长。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治理标准,切实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规划》确定目标为2020年监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6%以上。“十三五”期间,严格执行“水十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2019年)》,2019年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8.8%,根据环保数据,2020年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77.8%,实现了目标值。
“十三五”期间,严格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位双控制度,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提升。
4. 有利于水务科学发展的制度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依法治水管水全面强化,水权水市场初步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投资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完成投资206111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财政投资167178万元,地方财政投资38933万元。
“十三五”期间,各年度完成投资情况为:2016年,完成投资20092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10900万元,地方投资9192万元;2017年,完成投资56272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35898万元,地方投资20374万元;2018年,完成投资111408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107110万元,地方投资4298万元;2019年,完成投资10983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7226万元,地方投资3757万元;2020年,完成投资7356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6044万元,地方投资1312万元。
表1-1 年度投资表(万元)
|
年 度 |
完成投资 |
完成中央投资 |
地方投资 |
|
2016 |
20092 |
10900 |
9192 |
|
2017 |
56272 |
35898 |
20374 |
|
2018 |
111408 |
107110 |
4298 |
|
2019 |
10983 |
7226 |
3757 |
|
2020 |
7356 |
6044 |
1312 |
|
合计 |
206111 |
167178 |
38933 |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 存在问题
(1)全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仍然存在。
全市水资源空间上、时间上分布极其不均,使得全市范围内普遍存在缺水。“十三五”期间,虽然陆续启动了“引绰济辽”、LXB等引调水工程,但是前期工作持续时间长,短时间内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作用还发挥不了,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并且较长时期存在。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偏高,大部地区已接近极限。缺水问题成为了限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我市水资源配置格局还不合理,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加强。
农业用水在我市水资源配置中占比例较高。受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因素的限制,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所滞后,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力度不足,与我市干旱缺水、迫切需要节水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部分灌区仍然存在大水漫灌、渠道渗漏损失严重等问题,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结构,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配额制度,减少配水面积,同时提高用水效率,仍有很大的节水潜力。
我市工业用水仍以地下水为主,尽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了较大的提高,用水定额呈降低趋势,并且积极推进中水等水源替换地下水源,但我市工业用水效率基础薄弱,工业设备的更新、先进技术的应用仍明显落后于全国发达地区,加之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导致工业需水仍有较大的缺口,水资源的短缺将明显制约工业的发展。
(3)水利信息化数据化建设仍需加强,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亟待提高。
水利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水利发展改革、智慧水利、智慧社会和数字中国建设的要求相比,尚存在着很大差距。受项目投资来源不足、运行维护分散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市信息化建设层次有待提高,进而发挥信息化前期建设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提升支撑现代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
2. 建议
(1)不断坚持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通过“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充分证明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各方面检验的。“十四五”时期,是水利建设新一轮高潮期、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攻坚期、水利发展方式深刻转型期。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地生根。
(2)补齐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短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水利工程补短板,是解决水灾害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水安全的重要途径。加快建设防洪、节水、供水、调水重大水利工程,不断完善防洪减灾、供水保障、水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监管,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维护,完善水资源监测监控体系,为“水利行业强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3)补齐重点领域制度短板,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补齐制度短板。坚持量水而行,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工作,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做好水域岸线保护利用,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全面构建水利现代化体制机制,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水政监管体系,提升河湖、水资源、水工程监管能力。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利管理人员能力培训,加强对新科技、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指导,让水利管理人员对新时代的水利设备及系统灵活运用。加大水利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也对新阶段全市水务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水资源严重短缺、极端气候频现要求水利行业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水生态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要求水利行业聚焦水生态修复、减小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影响;水环境污染以及地下水水位下降、河湖萎缩等水环境问题要求水利行业着力水环境保护、强化监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严格按照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决定,落实市委六届一次、二次全会会议精神,抓住新时代治水矛盾重点,高举生态文明大旗,进一步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不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弱项,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以“补短板”“强监管”“激活力”为工作路径,以“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和“水利信息化及基础科学研究”为落脚点,形成我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制定目标指标,补短板,提措施,配项目,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防洪、供水、生态环境等事关通辽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用水保障的热点问题,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为实现品质通辽提供水利支撑,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水利智慧,承担起中华文明源头称号所肩负的责任。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深入分析把握水安全现状,准确研判水安全发展态势,构建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将水安全放在全局中统筹谋划。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市人民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看,水已经成为我市严重短缺的产品,成了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重安全问题,要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从时间维度看,到2025年,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供水安全达到新高度,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提档升级加快补齐,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从水安全战略总的考虑,远景目标是将全市建成洪旱无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水环境。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着眼于防范水安全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做好风险评估,提升水安全风险综合应对和管控能力,筑牢水安全网。确保防洪、供水、生态安全。
三是从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和水灾害新老水问题的客观现实出发,抓住关键、找准重点,厘清“四水”共治的策略。统筹“四水”共治,坚持节水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科学治水、精准治水、生态治水、智慧治水、协同治水。研究出保障全市水安全的重大项目政策举措,通过转换发展动能,推动水安全保障项目的实施;激发发展活力,探索水安全保障重大政策;增强内生动力,创新水安全保障重大举措。
综合考虑水安全面临形势问题,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十四五”期间,建设与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四大体系。
1. 防洪抗旱减灾全面提升
新时代防汛抗旱减灾理念不断变化,为防治水旱灾害,要做到与时俱进,做好风险管理,加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在努力提高江河防洪标准,完善水旱灾害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防汛抗旱社会化水平、科学化水平,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一是完成开鲁新开河等河道治理工程,使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堤防达标率72%。二是推进霍林郭勒市浑迪音河、扎旗鲁北河、巴彦塔拉河、乌努格其河治理工程等4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三是完成8座水库除险加固。四是完成台河口、总办2座大型枢纽除险加固,完成苏家堡、乌力吉木仁2座大型枢纽以及1座他拉干中型枢纽安全鉴定。五是开展山洪沟治理。十四五期间完成5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多手段,齐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 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先导作用和刚性约束。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81亿立方米,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5%,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 %。根据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6.5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5.68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22.64亿立方米。2020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为26.18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已严重超载。结合通辽市现状及可供水量,贯彻优先配置利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推进外调水的水资源配置思路,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十四五期间,为落实中央领导对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重要批示精神,明确总体思路和治理目标,将“管”“节”“控”“调”“保”相结合对西辽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提出对应保障方案。
3. 供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
为了水资源能够更好地支撑经济,加快嘎海山水库、乌兰哈达水库水源工程进度;加快完成“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及“LXB供水内蒙古支线”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外流域调水3.95亿立方米,缓减水资源短缺问题;加快“引嫩济锡”前期工作。规划新建和改造规模化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巩固提升25.6642万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通过改造、配套、联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4. 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得到全面提高
通过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水网建设,保护与恢复河流湿地。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清四乱”为工作重点,持续改善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和谐的幸福河湖,2025年,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60%。加快推进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治理项目,提升西辽河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改善生态环境,更加牢固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9.39平方公里,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45%。建立课题“高效节水灌溉对农田水循环体系及生态环境影响研究”,主要研究农业节水灌溉、农田生态效益以及控制灌溉用水与水资源的日益短缺以及水体富营养化的相互关联。
2021年,自治区已制定更加严格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从制度层面严格限制各地用水总量。面对当前通辽地区发展与缺水间的突出矛盾,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科学制定“量水而行、以水定地”工作规划,大力推进水资源综合治理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十四五”期间,着力解决西辽河流域科尔沁区及科左中旗地下水水位有小幅波动区域,严格控制机电井数量,确保总数只减不增,强化机电井取水许可证管理,到2025年对具备条件的农业灌溉机电井逐步颁发取水许可证,严格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对地下水禁采区,限期封填全部取水井;对地下水限采区,一律不予批准新增地下水开采。严控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十四五”期末,科尔沁区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其他地区地下水用量控制,不再出现新的超采区。
5. 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确保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落地见效。促进水保监管落地生效,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扎实工程运行管理,开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新局面。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水利工程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确保水利行业监管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权责清单,强化简政放权,推进“三单”融合,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权责事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优化行政审批时间,持续完成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监管”阶段性目标。 二是水利标准化改革。不断优化完善推荐性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标准制修订,全面简化标准编制程序,以发挥强制性标准的刚性约束作用。三是落实价税改革政策。不断推进“以电折水”计量系数率定改革,为下一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技术参考。四是推进管护治理改革。坚持建管并重,建立“两证一书”制度,促进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五是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加大各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充分利用水利金融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管理的热情。六是提升水利创新引领能力。发挥科技支撑的引领作用,坚持把科技为民作为根本宗旨,科技创新作为动力,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水利科技发展的新要求。(具体指标如下表2-1)
表2-1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指标统计表
|
项目 |
指 标 |
“十三五” 规划指标 |
“十三五”完成情况 |
“十四五”测算 |
备注(预期性或约束性) |
|
节约用水及水资源利用目标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30.95] |
[ 26.77] |
[26.81] |
约束性 |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22 |
24.1 |
20 |
约束性 |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25 |
76 |
13.5 |
约束性 |
|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64] |
[0.675] |
[0.69] |
约束性 |
|
|
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目标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75% ] |
[ 84.3% ] |
[ 86% ] |
预期性 |
|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 80%] |
[ 84.3% ] |
[ 86% ] |
预期性 |
|
|
水生态治理与保护目标 |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429.4 |
138.613 |
249.39 |
预期性 |
|
“十四五”新增指标 |
水土保持率 |
— |
44% |
45% |
预期性 |
|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 |
— |
60% |
约束性 |
|
|
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江河堤防达标率 |
— |
— |
72% |
预期性 |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坚持创新在水利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结合通辽市水资源空间、时间分布不均现状,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共涉及50个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投资117.64亿元。
(一)保障供水安全
1.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十四五”期间,水资源管理总的控制目标是: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81亿立方米,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5%,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 %。
2025年通辽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刚性约束,为不能突破的红线指标。“十四五”规划按照以水定产、以供定需,合理确定全市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优化配置水资源,确保用水总量不突破26.81亿立方米。“十四五”期间,要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先导作用和刚性约束。严控“三条红线”,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实施取水区域限批。
水资源的配置是在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进行需水预测;分析现状用水水平,进行节水潜力估算,确定节水目标,拟定节水方案进行节水规划;在供水预测和供需分析后进行水资源的配置。水资源配置是指在流域或特定的区域范围内,遵循高效、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各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资源配置准则,通过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等手段和措施,对多种可利用水源在区域间和各用水部门间进行的调配。
按照水资源配置原则和思路,“十四五”期间,水资源配置优先满足生活需水,在确保良好生态环境(水资源十分短缺的地区要保证生态环境不再恶化)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生产需水,生产需水优先按照保证率进行水量分配。在水源配置上,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使用地下水,做到优水优用。(水资源配置详见表3-1)
表3-1 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资源配置
单位:亿立方米
|
水源配置 |
生活用水 (含建筑业和服务业) |
农业 用水 |
工业 用水 |
生态 用水 |
合计 |
|
|
再生水 |
|
|
0.50 |
0.17 |
0.67 |
|
|
地表水 |
水量 |
0.20 |
0.38 |
0.77 |
0.39 |
1.74 |
|
其中外调水 |
0.20 |
|
0.50 |
|
0.70 |
|
|
地下水 |
水量 |
1.25 |
22.99 |
0.15 |
|
24.39 |
|
其中疏干水 |
|
|
0.07 |
|
0.07 |
|
|
合计 |
1.45 |
23.37 |
1.42 |
0.56 |
26.81 |
|
地下水水位管控考核主要以国控井、区控井及地方监测井的监测数据为依据,考核年份水位控制红线不得低于前三年水位平均值。若连续三年干旱年或连续三年丰水年,根据自治区调整的水位管控考核指标;地下水超采区与地下水重要水源地的水位控制按照《水利部关于明确内蒙古西辽河流域水资源管控目标的函》(水资管函〔2020〕26号)的指标来控制。
2. 水源地和引调水工程建设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供水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带动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1)新建水源工程
在地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南北部山区新建扎鲁特旗乌兰哈达水库、库伦旗嘎海山水库2座中型水库。
(2)引调水工程
“十四五”期间,构建北水南调、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完成“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及毛道水库输水管线工程建设,加快推进“LXB调水内蒙古支线”工程建设;加快“引嫩济锡”前期工作。通过以上工程,全面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保障国家能源产业基地用水需求。
(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十四五”期间水务部门将重点规划新建和改造规模化工程,合理确定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通过改造、配套、联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十四五”期间预计解决25.6642万人饮水安全,总投资3.814亿元,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以上。
一是通过建设和改造规模化工程,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城乡结合地区,通过城市管网延伸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二是建设改造一批规范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一步扩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模的同时,提高集中供水水平及规范化水平。三是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管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从而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表3-2 “十四五”规划新建水源工程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 性质 |
前期工作情况 |
工程规模/数量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嘠海山水库 |
A |
新建 |
初设已批 |
中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总库容为3430万m3,主要建筑物由主、副坝、泄洪排沙涵洞、溢洪道、灌溉供水涵洞及扬水泵站组成,坝型为均质土坝 |
6.0013 |
|
2 |
乌兰哈达水库 |
B |
新建 |
可研已审 |
中型 |
5 |
|
|
合计 |
|
|
|
|
11.0013 |
表3-3 “十四五”规划引调水工程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性质 |
前期工作情况 |
工程规模/数量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
1 |
引绰济辽二期工程 |
A |
新建 |
可研 |
我市输水支线总长423 km、工程投资估算3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输水线路、交叉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等 |
20 |
|||||||
|
2 |
LXB供水内蒙古(通辽)支线工程 |
A |
新建 |
可研 |
LXB供水通辽支线工程拟从辽宁省清河水库调水,2016年4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LXB供水内蒙古支线工程水资源配置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内政字〔2016〕84号),批复中明确工程总调水量2亿立方米中通辽市配置水量1.0833亿立米(占比54.2%)、赤峰市配置水量0.9167亿立米(占比45.8%)。供水管线总长334km,工程估算投资4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输水线路、交叉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等。 |
50.54 |
|||||||
|
3 |
“引嫩济锡”调水 |
D |
新建 |
规划 |
引嫩济锡(霍)工程是拟从嫩江干流江桥水文站上游引水到锡林郭勒盟及霍林郭勒市的跨地区、跨流域大型引水工程,引水范围为嫩江干流,受水范围为锡盟7个旗县和通辽市的霍林郭勒市。计划年调水总量3.88亿立米,其中锡林郭勒盟2.53亿立米,霍林郭勒市1.35亿立米。工程估算投资326亿元,其中调蓄水库工程31.29亿元,输水线路工程294.75亿元。输水干线从取水口至乌拉盖水库总长度330.3km,锡林郭勒盟各旗县至乌拉盖水库调水支线输水管线总长度906.89km,霍林郭勒市从乌拉盖调水,输水管线42.68km,工程估算投资80亿元。 |
0 |
|||||||
|
4 |
毛都水库输水管线工程 |
A |
新建 |
可研 |
建设输水管道36.29公里 |
1.2 |
|||||||
|
|
合计 |
|
|
|
|
71.64 |
|||||||
(二)提升防洪能力
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及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山洪沟治理工程,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多手段,齐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1. 完成开鲁新开河等河道治理工程,使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堤防达标率为72%。
2. 推进霍林郭勒市浑迪音河、扎旗鲁北河、巴彦塔拉河、乌努格其河治理工程等4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3. 完成8座水库除险加固。十四五期间完成3座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4. 完成2座大型枢纽安全鉴定。完成苏家堡和乌力吉木仁大型枢纽安全鉴定工作。
5. 完成2座大型及1座中型枢纽除险加固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台河口、总办和他拉干枢纽除险加固。
6. 开展山洪沟治理。十四五期间完成4条重点山洪沟治理。
具体内容见表3-4~8。
表3-4 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性质 |
前期工作情况 |
治理河长(km)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新开河河道治理工程 |
A |
改、扩建 |
初设 |
155 |
1.2 |
|
2 |
教来河河道治理工程 |
B |
改、扩建 |
可研阶段 |
32.1 |
0.3 |
|
3 |
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 |
B |
改、扩建 |
规划 |
22 |
1.54 |
|
|
合计 |
|
|
|
|
3.04 |
表3-5 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性质 |
前期工作情况 |
治理河长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浑迪音河河道治理项目 |
A |
改、扩建 |
规划 |
6.4 |
0.16 |
|
2 |
鲁北河河道治理项目 |
A |
改、扩建 |
规划 |
23.5 |
0.82 |
|
3 |
巴彦塔拉河河道治理项目 |
A |
改、扩建 |
规划 |
20.0 |
0.7 |
|
4 |
乌努格其河河道治理项目 |
A |
改、扩建 |
规划 |
10.0 |
0.35 |
|
|
合计 |
|
|
|
|
2.03 |
表3-6 “十四五”规划大型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性质 |
工程规模/数量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总办窝堡水利枢纽 |
B |
改、扩建 |
完成枢纽除险加固 |
1.2 |
|
2 |
苏家堡枢纽 |
B |
改、扩建 |
完成安全鉴定工作 |
0 |
|
3 |
乌力吉木仁枢纽 |
B |
改、扩建 |
完成安全鉴定工作 |
0 |
|
4 |
台河口枢纽 |
B |
改、扩建 |
完成枢纽除险加固 |
1.5 |
|
5 |
他拉干枢纽 |
D |
改、扩建 |
完成安全鉴定工作 |
0 |
|
合计 |
|
|
|
|
2.7 |
表3-7 “十四五”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统计表
|
水库名称 |
旗县 |
工程规模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小河西水库 |
扎鲁特旗 |
中型 |
0.7 |
|
红旗水库 |
扎鲁特旗 |
中型 |
0.7 |
|
莫河沟水库 |
库伦旗 |
中型 |
1.2 |
|
散都水库 |
科左后旗 |
小一型 |
0.15 |
|
黄花山水库 |
扎鲁特旗 |
小一型 |
0.1 |
|
小南京洼水库 |
库伦旗 |
小一型 |
0.05 |
|
红旗水库 |
库伦旗 |
小一型 |
0.05 |
|
养畜牧东水库 |
库伦旗 |
小二型 |
0.02 |
|
合计 |
|
|
2.97 |
表3-8 “十四五”规划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旗县 |
类别 |
前期工作情况 |
工程规模/数量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香山沟 |
扎鲁特旗 |
A |
规划 |
堤防、护岸及沟道疏浚等 |
0.1 |
|
2 |
塔格塔图沟 |
扎鲁特旗 |
D |
规划 |
堤防、护岸及沟道疏浚等 |
0.1 |
|
3 |
清水塘 |
奈曼旗 |
D |
规划 |
堤防、护岸及沟道疏浚等 |
0.1 |
|
4 |
韩家杖子 |
奈曼旗 |
D |
规划 |
堤防、护岸及沟道疏浚等 |
0.1 |
|
|
合计 |
|
|
|
|
0.4 |
(三)加强水生态水环境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水资源及河湖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社会资源水环境超采区进行修复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 西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措施
针对内蒙古西辽河流域目前的生态问题,充分应用遥感高分数据,摸清西辽河流域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近远结合、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以切实解决水资源短缺加剧、水生态损害严重问题,建立内蒙古“量水而行”长效机制为目标,对存在问题及成因进行梳理和系统分析,明确了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的总体思路和治理目标,研究提出“管”“节”“控”“调”“保”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与保障方案。主要包括强化用水总量管控、完善主要控制断面水量监测设施、对主要地表水灌区实施监测、开展内蒙古西辽河流域水量调度、开展“以电折水”计量系数率定、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等工作。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管理,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水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从多方面确保治理措施和方案的顺利实施。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86.43亿元,“十四五”期间总投资5亿元。
2. 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通过“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科左后旗河湖连通工程”“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北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科左中旗河湖湿地连通工程”“山洪侵蚀沟治理工程”等7个项目组成的第四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与恢复河流湿地水力连通性。该工程“十四五”期间总投资11.52亿元。
3. 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河湖长制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现水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全面大力推行河湖长制,持续改善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和谐的幸福河湖,2025年,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60%。对已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流湖泊设立界桩,为下一步的确权打下基础,预计总投资0.2亿元。
4. 水土流失治理
通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通辽市“十四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9.39平方公里,治理沟道150条。“十四五”期间总投资2.05亿元。
该工程各项目情况如下表3-9、3-10所示。
表3-9 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旗县 |
类别 |
前期工作情况 |
工程规模/数量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 |
科尔沁区主城区、开发区和科尔沁区工业园区 |
A |
可研 |
改善项目区中水回用设施,提高区域供水管网覆盖率,将中水回用率提高10%,年节水可达7平方公里以上。 |
1.47 |
|
2 |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科尔沁区 |
A |
可研 |
围栏、标识、监控 |
0.11 |
|
3 |
北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扎鲁特旗 |
A |
可研 |
治理侵蚀沟 143条,治理侵蚀沟道长度 100.22公里;荒坡营造水保林 0.8108平方公里;种草135.1606平方公里;封育治理 177.7316平方公里(其中补植面积33.77平方公里),修建作业路 77.79公里,实现水土流失治理314平方公里 |
2.4 |
|
4 |
山洪侵蚀沟治理工程 |
扎鲁特旗 |
A |
可研 |
治理山洪沟 |
2.03 |
|
5 |
科左中旗河湖湿地连通工程 |
科左中旗 |
A |
可研 |
河湖湿地连通面积34平方公里。绿化工程:无名河两岸、如意湖湿地、科尔沁湿地生态绿化总面积0.50平方公里;取水工程:生态蓄水池1座、泵站1座、输水管道450米。引水工程:生态护岸24公里,节制闸2座;输水工程:输水管道15.42公里、泵站2座、生态蓄水池1座。 |
2.25 |
|
6 |
科左后旗河湖连通工程 |
科左后旗 |
A |
可研 |
整治疏通排涝渠道37公里,新建生态桥涵7座,滞洪区生态主堤岸300米,生态副堤岸1900米,新建生态泄洪兼灌溉涵洞1座,生态涵洞6座,建成生态调蓄湿地区域9.88平方公里 |
2.79 |
|
7 |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 |
通辽市 |
A |
可研 |
地下水位长观井 |
0.47 |
|
合计 |
|
|
|
|
11.52 |
|
表3-10 “十四五”规划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所属 区域 |
项目建设性质 |
前期工作 |
工程规模/数量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1 |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B |
库伦旗、奈曼旗、科左中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 |
新建 |
规划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平方公里 |
1.25 |
|
2 |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 |
B |
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
新建 |
规划 |
治理沟道150条 |
0.5 |
|
3 |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B |
库伦旗、奈曼旗 |
新建 |
规划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888平方公里 |
0.3 |
|
合计 |
|
|
|
|
|
2.05 |
|
(四)推进信息化及水利科技建设
推进我市城市智慧水利建设,实现水利工程管理智能化。
1. 建立农业用水统计系统,对旗级样点灌区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建立旗级农业用水平台;
2. 建立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对取用水户用水量在线监测;建立水资源监控系统平台,维护水资源监控系统平台、用户水资源远程检测系统设备。
3. 开展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南北山区4个旗县市区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完成科尔沁区和开鲁县农村基层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4. 开展水库水雨情及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对全市84座水库雨水情监测、79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
5. 主要河湖可视化管理。建立我市主要河湖可视化管理。
6. 完善基本执法装备及河湖管护设施建设。为了保障水政监察队伍基本执法装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现场处理设备、办案设备等。河湖管护设施计划采购必要的巡河巡湖车辆、拍摄设备及遥感遥测设施,通过有效巡查手段,持续改善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
7. 水政执法监控工程建设,为了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现场执法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手段。水政执法监控工程主要包括:执法巡查监控工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工程和卫星遥感遥测监控工程等。
表3-11 “十四五”规划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亿元) |
|
1 |
山洪监测预警系统 |
D |
逐步完善监测平台 |
0.5 |
|
2 |
农业用水统计系统 |
D |
对旗级样点灌区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建立旗级农业用水平台 |
0.015 |
|
3 |
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库伦) |
D |
取用水户用水量在线监测 |
0.005 |
|
4 |
通辽开发区水资源监控系统平台项目(开发区) |
D |
维护水资源监控系统平台、用户水资源远程检测系统设备 |
0.01 |
|
5 |
水库水雨情及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 |
D |
对全市84座水库雨水情监测、79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 |
0.3 |
|
6 |
河湖可视化管理系统 |
D |
建立我市主要河湖可视化管理 |
0.32 |
|
7 |
水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 |
D |
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部、厅、市三级相关部门的培训。 |
0.01 |
|
8 |
河湖管护设施建设 |
D |
采购必要的巡河巡湖车辆、拍摄设备及遥感遥测设施。 |
0.1 |
|
9 |
水法规宣传教育 |
D |
发放宣传品、通过媒体宣传、制作宣传横幅、雇佣宣传车等。 |
0.01 |
|
10 |
执法装备 |
D |
执法车辆1辆 2、检察 人员服装3、无人机 4、执法记录仪 5、办公设备 |
0.02 |
|
合计 |
|
|
1.54 |
|
四、强化涉水事务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水利部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是破解通辽新老水问题的根本举措,对推动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必须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紧扣强监管作为总基调之主调的要求,将涉水事务监管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推进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工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创新水利监管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在水利监管中的参与度。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水利监管的协调统筹力度,完善制度机制体制,健全监督体系,落实监督队伍,充分发挥强监管的综合效能,保障我市治水兴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积极推动“制度治水、制度管水”,使我市水利行业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专项督查工作,对水资源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落实督查计划,加强备案管理,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依法进行处理,将相关信息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继续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对市场的监管,推进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水利监督检查执行力。
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加强守护河湖、保护水资源、维护工程等社会管理。市水务局根据水利部、各管理流域机构、水利厅的要求进行明察暗访,进行行业监督,通过加强行业监督促进强化社会管理,增强监管监督和管理遵循常态化。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紧紧围绕“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助推全市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
1. 强化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1)落实和强化用水总量控制
全市根据区域内人口、耕地、牲畜以及其他产业发展状况,将用水量各项控制指标分解到各旗县市区。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来水情况、年度用水需求和生态保护目标要求,制定并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各旗县市区将用水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旗县市区将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分解到行政村、井、地块。
(2)确权到户,配水到井
各旗县市区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配水到地,配水到井。一是建立用水配额制度。根据各旗县市区用水总量指标,定额管理要求,根据土地使用类型与权属,按照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将水量确权到地块、到用户,落实到井,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户用水配额制度,对于河道与水库库区内的耕地,“黑地”等非法用地不予配水。用水户可根据配额自行调整种植作物与灌溉面积或退耕休耕。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配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配额用水加价收费,完善奖惩机制。
(3)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管理
根据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调度指令,组织实施所辖范围内的水量调度,合理安排取水及工程的调度运行。水量调度应服从防洪调度,区域水量调度应服从流域水量调度,供水、灌溉等工程运行调度应服从水量统一调度。
(4)加强取水口监管
对取水口全面进行核查,建立取水口监管名录,严格核查取水许可,建立“一口一帐”。所有取水口均纳入监管范围,取水口台账包括初始台账和动态台账,初始台账主要包括取水许可情况、取水计量监测情况和取水计划量等,动态台账包括各时期实际取水量等动态信息。台账实行电子化管理,规模以上用水全部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取水口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健全计量监控,严格核查取水许可发放与更新,监管实际取水量,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旁侧水库要纳入取水口监督管理。
(5)加强机井管理
一是将农业灌溉机电井管控纳入到盟(市)、旗(县)两级河湖长制,落实两级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制定《通辽市机电井管理办法》。建立机井登记制度,实现“五个一”管理(每一眼井有一个管理责任人、一个机井编号、一张档案卡、一套统计数据),到2022年完成对全部农业灌溉机电井的登记。三是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为杜绝不同部门无序打井乱象,将对具备条件的农业灌溉机电井颁发取水许可证。四是严格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对禁采区内已有地下水取水工程予以限期封闭或者停止使用。在限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
(6)完善监测计量体系
城市和工业用水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农村地区暂不具备安装直接用水计量的,推广“以电折水”等方法,实现用水计量。
(7)完善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
建立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机电井管理人员四级地下水保护与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嘎查村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机电井管理人员,划定地下水管护责任区,对所辖农业机电井实行网格化管理。
2. 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加快引绰济辽工程建设和LXB供水工程前期工作,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置换部分地下水超采,满足部分新增用水需求,另外,利用达效前的富余水量实施生态补水。
引绰济辽工程预计2023年6月骨干工程建成,到2025年配套工程建成后,通辽市年调水量2.87亿立方米,其中0.95亿立方米用于置换地下水开采,1.92亿立方米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2030年前,可利用兴安盟达效前的富余水量指标和骨干工程设计输水能力(3.62亿立方米),依托莫力庙水库调蓄,对西辽河干流实施生态补水,年均补水量2.59亿立方米。
LXB供水工程预计2030年通水,供水量1.08亿立方米,主要用以满足新增用水需求。
(三)全面推进河湖长制
河湖长制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现水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全面大力推行河湖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建设生态和谐、环境友好、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让幸福河湖成为人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继续深化河湖长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让河湖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水利执法监管,形成保护合力,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通过健全采砂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四乱”作为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与公众保护河湖的意识。
(四)促进水保监管落地生效
按照水利部“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要求,严格执行水利厅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扎实工程运行管理
按照先进、精细、实用的要求,以水利工程安全、规范、可靠运行为目标,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保障度汛安全,确保强监管取得成效,积极以防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为抓手,同时推进信息化建设,进而提升水利工程管理能力。
(六)推进依法管水治水
完善执法体制与法律法规,加快信诚权威高效的涉水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依法开展各涉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供水、节水等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涉河“四乱”等问题,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市水务局成立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中力量开展涉水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检查、案件查处,全面统筹全市水务执法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构建智能化水行政执法 体系,避免程序违法,提高执法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七) 推动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
西辽河流域地下水位下降、河道断流、植被退化等水生态问题受到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通过对西辽河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系统分析梳理,提出了“管”“节”“控”“调”“保”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
西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措施中的“管”,即是通过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强化水资源监管等的手段,提高用水效率、严控用水总量、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这也是我区在“十四五”期间,强化涉水事务监管的具体落实。
1. 落实和强化用水总量控制
当前通辽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已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但用水总量仍未突破指标,甚至还有较大空间。通辽市现行的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是内蒙古自治区基于1956—2000年系列水资源状况确定的,2000年以来通辽市水资源条件发生了明显改变(水资源总量减少19%),现行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明显与水资源现状条件不相适应,造成了用水虽未突破指标,但实际已过度开发、超过了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问题。应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地表水、地下水,明确农业、工业行业的用量管控指标,利于精细化管理。
2. 加强取水口监管,强化机井管理
对机井进行全面普查,对所有机井建立档案,推进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目标。重点摸清未经审批私打乱打、违规审批、超越权限审批、擅自调整取水用途等违法违规机井规模。
3. 完善监测计量体系
在生活、工业用水计量全覆盖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规模以上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全覆盖。近期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以电折水”的间接计量方式。对农业机井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尽快实现农业灌溉取水许可全覆盖。将农业取水许可证录入取水许可台账信息系统,纳入日常监管。各旗县结合自身经济特点,分区实施计量基础设施建设。
4. 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落实经费保障。在乡镇和村设立水利工作站和村级水管员,建立覆盖市、县、乡镇、村四级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逐步提高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各种措施,确保基层水资源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与实行“量水而行”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新形势相适应。
五、依靠改革增添活力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深化水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权责清单,融合水利系统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权责事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目标。
(二)推进水利标准化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思想,以高标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提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十四五”期间,本市将重点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不断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落实价税改革政策
2016年,通辽市按照《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并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200号),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并确定开鲁县、科左中旗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旗县,编制完成了《开鲁县、科左中旗农业水价改革计量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涉及试点旗县19万亩农田灌溉井计量设施安装任务,工程总投资3100万元。2018年12月12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通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试行)》和《通辽市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持续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目前市水务局正在稳步开展“以电折水”计量系数率定工作,通过以电折水的形式间接计量农业用水量,积极探索采用“按电计量、以电折水”的方法,确定“以电折水系数”,为下一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四)推进管护治理改革
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管护责任,全面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建立“两证一书”制度,对旗县范围内新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放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签订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书,并做好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建立监督考核激励制度,制定改革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合理的方式对改革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鼓励,对改革工作制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深化投资融资改革
通过进一步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增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提高民间投资活力、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加快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两手发力,推动全市“十四五”期间水利投资再创新高。水利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公共财政,“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对于已申报的重大项目逐项与水利厅、水利部进行衔接,确保中央投资不低于现有比例;明确本级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和出资比例,逐步完善地方分级或分项目负责的共同投入机制,提高政府投入积极性;优先保证续建项目和新建重大项目投资,投资向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来源稳定,地方债务风险较低的项目倾斜。
充分利用水利金融政策来利用金融资金。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对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地方债券额度,发挥专项债券带动作用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优势。将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工程、供水工程及引调水工程等具有一定收益来源的公益性水利项目列入地方政府水利专项债券的优先支持范围,择优筛选融资项目主体,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保证按时偿还到期水利债券;二是加强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拓宽金融自己渠道;三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利用商业贷款,适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满足水利建设不同期限的资金需求,积极培育水利资产证券化市场,进一步探索节水、生态等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政府投资引导带动、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融资。同时,鼓励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管理的热情。
(六)提升创新引领能力
“十四五”时期,以“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为主线,发挥科技支撑的引领作用,坚持把科技为民作为根本宗旨,科技创新作为动力,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水利科技发展的新要求。
进一步完善水利科技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转变管理职能,利用专业力量,不断强化水利行业BIM、GIS等技术应用,在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加强水利科技研究,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制度环境,增强水利发展动能。
六、强化项目支撑和投资
为了科学有序、精准推进“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自治区按照项目建设优先等级将全区项目分为A、B、C三类,我市依照项目划分等级,也分步分批有效推进项目落地,同时也积极推进未列入自治区项目清单但有需要的工程建设,并将此等级项目定位D类。
A 类为规划期内优先审批建设的项目;
B 类为完善相关工作后审批建设的项目;
C 类为需进一步论证和落实建设条件后适时审批建设的项目。
D类为未列入自治区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我市共规划项目50项,总投资726.40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17.64亿元,见下表6-1所示。 其中
A类项目16项,总投资705.22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01.70亿元;
B类项目17项,总投资19.32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4.08亿元;
D类项目17项,总投资1.86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86亿元。
表6-1 按照项目建设优先等级划分投资统计表
|
等级 |
数量(个) |
总投资(亿元) 十四五投资(亿元)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
投资 |
占比(%) |
投资 |
比例(%) |
||
|
A |
16 |
705.22 |
97.08 |
101.70 |
86.45 |
|
B |
17 |
19.32 |
2.66 |
14.08 |
11.97 |
|
C |
0 |
0.00 |
0.00 |
0.00 |
0.00 |
|
D |
17 |
1.86 |
0.26 |
1.86 |
1.58 |
|
合计 |
50 |
726.40 |
100 |
117.64 |
100 |

通辽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包括供水安全保障建设,防洪保障能力建设,水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建设,水利信息化及基础科学研究四大板块,共规划项目50个,总投资726.40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17.64亿元,其中:
供水安全保障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613.88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86.55亿元;
防洪保障能力建设项目24项,总投资10.96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0.96亿元;
水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建设项目6项,总投资100.20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8.77亿元;
水利信息化及基础科学研究项目13项,总投资1.36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36亿元。
表6-2 按照规划板块分类划分投资统计表
|
板块 |
数量(个) |
总投资(亿元) 十四五投资(亿元)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
|
投资 |
占比(%) |
投资 |
比例(%) |
||
|
保障供水安全建设 |
7 |
613.88 |
84.51 |
86.55 |
73.58 |
|
防洪保障能力建设 |
24 |
10.96 |
1.51 |
10.96 |
9.32 |
|
水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建设 |
6 |
100.20 |
13.79 |
18.77 |
15.96 |
|
信息化建设 |
13 |
1.36 |
0.19 |
1.36 |
1.15 |
|
合计 |
50 |
726.40 |
100 |
117.64 |
100 |

“十四五”期间,规划项目投资资金主要以国家资金为主,结合近年来国家投资重点方向、领域和政策标准,同时坚持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等原则,创新融资模式、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自筹、中央补助资金,引入金融及社会资金等。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保障社会主要现代化城市水安全。各级领导班子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担当作为、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形成水安全保障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强化人才保障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培养水资源、水工程、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大力开展人才创新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激励保障措施,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开展节水、水污染防治、信息化等研究和服务。
(三)强化社会监督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重大涉水突发性时间的社会预警和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险和风险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为水安全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 室,市法院、检察院,通辽军分区、武警通辽支队、市森林消 防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人民团体,驻市中区直各单位。 |
|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
2022年6月1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