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也是人类面临的最为严峻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决心的重要体现,也是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力争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郑重承诺。在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一系列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的新举措,为推进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兴安盟作为自治区的东部盟市,生态本底优越,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区,也是我国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十四五”时期是兴安盟是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五年,也是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攻坚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