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51305-2018 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第14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05-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7月10日
前言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6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系统检测、验收与维护等。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史世武 顾群 杨瑞 林结庆 刘庆国
陈钢 张伟 王军 张国维 张胜利
尹丽君 杨承志 邓牧涵 苏勇
主要审查人:蒋千 仉伯强 孙鲁 朱鹏宇 朱连义
孙戟 刘楠 申宏斌 姜顺强 谢桂祥
刘维锋
1 总则
1.0.1为统一码头船舶岸电设施技术要求,保证岸船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邮轮码头和客滚船码头的船舶岸电设施建设。
1.0.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应贯彻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方针。
1.0.4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码头船舶岸电shore-to-ship power supply
由陆域电力系统向停靠码头的船舶提供电能的设备及装置,其整体称为码头船舶岸电设施。
2.0.2变压变频电源variable voltage and/or variable fre quency power
改变电压和(或)频率的供电装置,可分为高压变压变频电源和低压变压变频电源。
2.0.3断电切换shore and ship connection power off
在船舶负载供电中断的状态下,完成岸电和船电之间的切换。
2.0.4不断电切换shore and ship connection power on
在船舶负载供电不中断的状态下,完成岸电和船电之间的切换。
3 基本规定
4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
5 系统检测
5.0.1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
5.0.2安装检测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检测;
2绝缘检测;
3接地检测;
4功能检测。
5.0.3初次供电检测应在安装检测完成后、系统第一次供电时进行,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检测;
2相序检测;
3功能、性能检测。
4耐压试验;
5绝缘检测;
6接地检测。
5.0.4周期性供电检测应在设备正常使用每12个月或停用3个月后再次使用前进行,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检测;
2绝缘检测;
3接地检测;
4主要设备功能、性能检测;
5耐压试验。
6 验收与维护
附录A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结构框架
附录A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结构框架

附录B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配电方式
附录B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配电方式

附录C 常用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和电压
C.0.1集装箱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和电压可按表C.0.1确定。
C.0.2干散货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和电压可按表C.0.2确定。

C.0.3邮轮码头岸电系统实录可按表C.0.3确定.
附录D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的接地方式
D.0.1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高压配电接地宜采用中性点电阻接地方式(图D.0.1)。
D.0.2码头船舶岸电系统低压配电接地系统宜采用IT接地方式(图D.0.2-1),也可选用经过隔离变压器的TN-S接地方式(图D.O.2-2)

附录E 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附录E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