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随着5G网络的发展,通信产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届时将会对现有的通信基础设施体系带来严峻的考验。为满足新形势下的信息化发展要求,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支持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安徽省政府要求全面、大力发展5G,科学合理地指导各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5G通信基础设施。因此,5G网络的飞速发展对基础设施规模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共建共享要求更高。当前,亳州市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以满足5G网络建设的需求。
第2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5G技术与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持引领示范与整体推进并举,适度超前与应用需求兼顾,强化5G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培育发展5G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方位推进5G融合应用,建设5G发展新高地,打造“数字江淮”发展新优势,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大支撑。
第3条 规划原则
1. 统筹规划,远近结合,适度超前;
2. 集约建设,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有限空间资源;
3. 科学布局,优化环境,保障通信系统安全;
4. 注重实际,优化配置,便于梯次推进实施
5. 结合亳州市产业规划政策,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与《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相协调,分阶段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近期规划为2020-2022年,中期规划为2023-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以《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总体规划面积为主要范围:亳芜大道以北、北一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三清大道以西,约218平方公里,主要指亳州市中心城区。
第6条 总体目标
新增宏基站1316个,改造存量宏基站826个,合计2142个。新增室分225个,改造存量室分346个,合计571个。新增微站130个,改造存量微站314个,合计444个。新增设备机房55个。
第7条 说明事项
本次规划中所涉及的基站、设备机房的建设年度可根据国家5G发展策略、政府规划、区域发展情况以及运营商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年限和规划位置的动态调整;实际建设位置需要亳州市铁塔公司和运营商在勘察现场后最终确认;建设中遇到与电线杆路、管道等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冲突的情况时,可根据现场情况在满足规划原则下进行位置微调。
亳州市中心城区内存量站址826个,需新增规划站址1316个,合计2142个。具体分布如图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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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北片区 |
老城区 |
市经济开发区 |
谯城经济开发区 |
亳芜产业园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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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面积 |
65km2 |
22.3 km2 |
58.6 km2 |
35.3 km2 |
36.8 km2 |
218 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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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站址 |
137 |
307 |
205 |
125 |
52 |
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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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站址 |
249 |
231 |
407 |
227 |
202 |
1316 |
第三章 近期建设方案
第9条 近期建设方案
近期(2020-2022年)计划改造存量站址826个,新增403个宏基站,合计1229个。分布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 风貌协同
基站的选址应优先考虑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河流绿化带、机非隔离带、人行道等公共用地,并尽量减少占地,与城市景观相协调,多杆合一,共建共享。
第五章 环境评价
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三类进行管理。基站电磁辐射属于第三类: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即通信基站无需开展环保验收。
公示期自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如有意见请于6月22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至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电话:5122590
地址: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四楼规划信息科(光明路与三曹路交口东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