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高邮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邮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前言
高邮市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沿江经济产业带和大运河经济带的结合部,是一座融入上海经济圈、南京都市圈、连接苏南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兴城市。高邮市总面积196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78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0万,2020年全市经济总量超800亿元。
高邮市位于扬子断块区苏北坳陷,地质构造背景复杂,具备发生中强地震能力,是我省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自有历史记载以来,已发生4.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7次。据高邮州志记载,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大地震,使高邮城“墙宇多倾(倒)”,马棚湾清水潭运河堤决口,地震造成严重次生灾害—水灾,“淹死人民数万”。2012年高邮周巷发生4.9级地震,是我省陆地30年来的最大地震。
防震减灾是高邮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邮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是全市防震减灾事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蓝图,是市政府全面部署今后五年防震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规划的区域
《高邮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规划范围为高邮市域范围,总面积1963平方公里。包括10个镇,1个乡(菱塘回族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二、规划期限
《高邮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规划基年为2021年,规划时期为2021~2025年。
三、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高邮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5-2030)》;
《高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高邮市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章 “十三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高邮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职能部门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2018年连续3年荣获“全国县级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2020年连续5年荣获“全省县级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3月,高邮市创成“江苏省防震减灾示范县”,江苏省第一且唯一。2018年1月通过“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县”现场工作检查。2019年12月,高邮市地震局被人社部和中国地震局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唯一。此外“十三五”时期,高邮中学创成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高邮镇琵琶社区、康华社区创成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高邮镇南苑社区创成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十三五”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高邮市防震减灾和应急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分为三方面的规划:地震监测预报规划、震灾预防体系规划、应急救援系统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我市对井下数字测震台、数字强震台进行了优化升级,对部分前兆观测手段进行提升改造,增加了地下流体观测和地磁秒数据观测。我市重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监测设施设备未受到破坏,地震监测水平显著提升,已实现全市范围内1.0级以上地震的实时监测。“十三五”时期,我市出台《高邮市城区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管理办法》,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我市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发放《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告知书》,参与建设工程开工前现场踏勘,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防震减灾应急疏散专项验收,保障我市建筑物抗震安全。“十三五”时期,全市各乡镇(园区)以及社区、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按照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地震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三、“十三五”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实施一批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完成几项重要工作任务,有效提升了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一是增加地震前兆观测项目。通过向省地震局争取完善高邮车逻井地下流体观测站建设,增加了水位水温观测项目。在高邮地震台增加了GM4地磁秒数据观测项目。
二是完成主城区地震区评。2016年高邮市率先在全国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试点,范围是高邮主城区一镇两区,总面积约47平方公里,总投资509万元,并于2018年1月在全国首个完成该工作。地震区评成果的应用在保障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速度(审批时间从过去的7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给予了高度评价,直接提升了高邮的营商环境。“十三五”期间,地震区评成果已为全市20个重大工程项目,共计27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提供了服务。
三是建成地震决策指挥中心。高邮市地震决策指挥中心项目从2016年11月开始,由省地震局出资50万元资助我市建设,2017年6月通过省地震局验收。我市建成了实现省、市、县及市涉灾部门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依托公安110指挥系统,将地震内网与公安内网视频系统互联互通,利用公安短波通信网络确保震后联络,实现地震灾情速报、救援力量及物资科学调配和抗震指令快速下达。
四是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小区应急疏散场所。“十三五”时期我市投入3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万元)在文体休闲公园建成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按照《高邮市建设工程防震减灾应急疏散专项验收标准》,全市大型超市、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均建设应急疏散场地,设置应急疏散平面示意图和应急疏散指示牌,配备应急供电、供水等基础应急装备。“十三五”时期,我市每一个新建小区都有一张应急疏散图。
第二章 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十三五”建设发展,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水平还不协调,与基本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综合能力(相当于抗御当地基本地震烈度的能力)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尚不完善。重点是乡镇(园区)基层队伍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不能适应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是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与工作需要相比不足。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增幅低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经费不足以保证防震减灾部分重点项目的开展。
三是全市前兆观测项目单一。部分观测仪器因设备陈旧,达不到观测要求,有待更新改造。此外地震观测环境得不到保障,部分观测项目的资料质量受到影响。
四是部分防震减灾基础工程的建设滞后于地震形势的要求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悬湖、悬河以及重大水利枢纽工程的风险底数不清,地震灾害风险有待全面排查。
五是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民居的抗震标准亟需提高。目前我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抗震设防,但大多数村镇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由于报建程序等方面的原因,村镇房屋抗震设防的管理实际上没有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六是应急避险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提高。由于国标,省标要求越来越高,部分应急避难场所达不到现有标准。同时由于年代久远,维护资金不到位,维护不及时,部分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下降。
七是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网点由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市区三所中学构成。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也仅局限于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一些偏远乡镇、农村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还比较薄弱。
第三章 “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论述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坚持进一步深化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地震灾害治理体系。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保障。
总体思路:在高邮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风险管理为抓手,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结合我市实际,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充分考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使防震减灾事业协调、创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综合防御原则。将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地震灾害风险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治理工作体系,走综合防御的道路。
二是效益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到防震减灾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提高防震减灾实效。
三是科技创新原则。加强地震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大力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推进地震科技进步。
四是协调发展原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长期与近期目标相结合,软环境与硬环境建设相配套,重点与一般相兼顾,局部与全局利益相统一。
五是可操作性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负担。
三、工作目标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工作体系,提升防震减灾综合实力。到2025年全市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或当地地震烈度的地震能力,地震灾害风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力争达到全国同类地区的先进水平,继续保持省内领先地位。
1、地震监测预警水平继续提升。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高精度、高标准的综合地震监测系统,新建地震监测站点。建成较为完善的地震预警和地震烈度速报信息接收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快速震情、灾情信息,为抗震救灾、紧急救援决策提供依据。
2、地震灾害风险治理能力全面加强。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广泛应用于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确保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推进城乡老旧房屋抗震性能普查,有序推进城乡老旧房屋等建筑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改造,力争城市建筑物和新建农村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3、市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健全防震减灾宣教体系,深化宣教内容,扩大防震减灾宣教覆盖面,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90%、70%和100%。各类防震减灾示范工程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地震信息服务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1、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重建高邮地震台电磁观测项目,电磁观测资料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新增1处地下流体观测站。升级改造车逻地下流体观测井。
2、规范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管理。优化地震监测数据通信网络,保障地震信息传输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升级改造地震决策指挥中心。规范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运行。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及地震预警平台。结合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参与建设地震预警一般站及台站观测、通信网络、地震信息服务等系统。探索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公共发布系统。
4、加强群测群防和地震应用科学研究。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中的作用。利用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观测资料,深化地震观测数据分析与研究,提升地震分析水平。
(二)提升城乡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1、做好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高邮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5-2030)进行工程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广泛运用于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开展全域范围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大地震发震构造。全面排查城镇老旧建筑抗震性能,建立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建立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实施地震灾害防治精准治理,逐步拆除、改造或加固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到2025年实现学校、医院、交通工程等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高邮市地震小区划成果和高邮市城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加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审查把关和超限工程、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措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实现建设工程“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标。
3、保障农村住房抗震安全。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监督和管理等工作,通过抗震知识宣传、技术指导、财政补贴等方式落实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十四五”期间,建设不少于2个农村集中安置区抗震安全工程。
4、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对防震减灾示范建设点的扶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建设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每年打造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通达”的原则,依托新建小区、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和学校操场等,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要逐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范和改扩建。探索建设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三)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教能力。
1、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教体系。完善市、乡镇(园区)、社区(村)3级地震科普宣传员体系,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讲团,强化地震科普宣传员、志愿者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地震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2、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管理。依托高邮地震台、高邮中学地震科普馆等场所,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新建1处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各科普宣教基地每年接待1万人次以上。
3、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全民素质教育体系,通过建设防震减灾流动宣传平台、数字网上科普馆、实施地震科普电影下乡、开设防震减灾专栏等方式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和活动,推进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常识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强化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加强防震减灾网站等客户端建设,强化互动功能,丰富地震信息速报、地震预警、烈度速报等产品内涵,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好涉震咨询解答,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地震社情民情舆情采集,回应社会诉求,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安定。
五、规划重点项目
(一)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
配合省地震局分别在车逻和高邮中学建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基准站和基本站。依托江苏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推进我市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一般站建设。在每个乡镇(园区)新建1-2个一般站,全市共新建一般站13-26个和1个数据汇聚点,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预警台网。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工程安装预警信息接收播放装置,形成全市范围的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能力,为政府应急决策、公众逃生避险、重大工程地震紧急处置、科学研究提供及时丰富的地震服务。
(二)地震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工程
一是完成高邮地震台电磁观测异地重建项目。分别在临泽和周山两地建成地电观测项目和地磁观测项目。市政府出台保护临泽、周山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保护两地地震观测环境,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二是升级改造地下流体观测项目。利用文游广场应急避难场所500米深井,购置水位、水温观测仪器,升级改造建成地下流体观测项目。对车逻井地下流体观测项目进行升级改造。
(三)老旧建筑物抗震性能排查项目
市教体局、卫健委、交通局、水利局、融媒体中心、电信公司分别制定学校、医院、交通、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制定危险、老旧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加快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摸清全市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的建筑物数量和基本情况,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四)震灾防御基础性项目
一是完成高新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推动高新区科学划定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完成区域性评价工作,将高新区地震区评成果纳入高邮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系统,科学使用成果服务企业。
二是对全市悬湖、悬河以及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开展专门的抗震安全工作。“十四五”期间,市水利局对高邮湖堤、大运河堤危险段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加固。
三是按照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灾害风险普查方案(地震灾害专篇)要求,制定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震灾害专篇)实施方案,完成高邮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任务。
四是推进我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立我市加固工程协调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我市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五是开展全市范围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大地震发震构造。
(五)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十四五”期间,根据《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中人均2-5㎡避险避难要求,按照《高邮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5-2030》,利用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和学校操场等,在全市建成3-4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文游广场应急避难场所、高邮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和澄子湖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等)以及与之相应的疏散通道系统。对已建应急避难场所定期维护。
第四章 “十四五”防震减灾工作保障
防震减灾工作要在高邮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完善思路,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新局面。第一,防震减灾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第二,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第三,防震减灾工作必须社会参与、共同抵御。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各乡镇(园区)和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震情形势的严峻性。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规范性文件,配套完善地方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社会防震减灾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规范社会防震减灾活动,不断加大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力度,保证全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健全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制
在高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全市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明确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责权。实行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防震减灾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符合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要求,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科学高效的防震减灾行政管理体系。
(四)加大防震减灾“十四五”项目资金投入
切实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基础地位,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将防震减灾“十四五”项目资金需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社会投入的多元化防震减灾事业投入体系,使防震减灾资金的投入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各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
(五)建立人才强业机制
按照“用好现有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合理设置工作岗位,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队伍稳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机制。加强队伍常规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合作与交流,改善队伍总体结构,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不断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