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黄山市黄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黄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黄山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武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确保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为第二个百年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服务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因市区、区乡(镇)结算尚未完成,预计全区及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6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8%比上年实绩增长2.3%,税比较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268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1.2%。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2645万元,税收返还和省、市补助收入1095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163万元,上年专项结余2270万元,调入资金973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万元,收入总额2438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268万元,上解支出4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1654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支出总额23833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并结转下年支出5462万元。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449万元(含黄山太平经开区,下同),占年初预算的99.3%,比上年实绩增长4.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06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0.7%。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449万元,税收返还和省、市补助收入109515万元,乡镇上解收入417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163万元,调入资金973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万元,上年专项结余2270万元,收入总额2327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06万元,上解支出493万元,区对乡镇补助支出126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1654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支出总额22731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并结转下年支出5462万元。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3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8%,比上年实绩下降33.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464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7.9%。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5306万元,上级专项追加146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253万元,上年结转6957万元,收入总额14316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1346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53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总额14069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7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4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3%,比上年实绩增长12%。其中:保险缴费收入189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969万元,转移等其他收入551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814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3.8%。当年收支结余46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491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为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将原按国库口径社保基金收支调整为全口径社保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2020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省财政下达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万元,对应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271864万元,比上年增加372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289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8974万元。2020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00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5259万元,专项债务114773万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1646万元,专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医院化债;新增专项债券35200万元,对应到具体项目分别为黄山太平经开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15000万元,黄山区供水系统续建工程4000万元,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4600万元,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区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1600万元。
上述预计执行数据在市、区、乡(镇)年终决算后会有所变动,届时,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年来,面对疫情、汛情的双重影响,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大局和改革发展需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着力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有效应对了疫情汛情冲击,积极推动了经济恢复性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着力支持疫情防控,落实“六保”任务
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相关经费671.7万元。建立疫情快速反应机制,开辟“快速通道”和“绿色通道”,疫情防控资金随到随拨,疫情防控物资便利化采购。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3007.5万元重点支持应急物资储备指挥中心建设、区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指挥楼、区医院实验室改造、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和4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建设,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争取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7963万元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822万元,稳住经济基本盘。建立完善监控系统,建立实名台账,稳步推进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进一步强化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及时拨付防汛救灾资金3468万元,预期兑现企业灾后贴息152万元。健全“三保”工作机制,坚持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保障“三个优先”,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实施援企稳岗财税政策。全面落实《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兑现文旅企业困难补助100万元,疫情期间企业购置设备补贴943万元,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144.54万元。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就业保障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落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社会保险缴费减免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启动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二)着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高质量发展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全年累计减免税收27035万元、社保费4728万元。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年退税3186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效支持经济协调发展。围绕统筹推进“一湖四门”协调发展,支持经开区打造特色园区,谋划专项债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100万元。出台工业技改、文旅企业投资激励补助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支持落实开放发展战略,拨付资金411.6万元,兑现出口信用保险补贴等外贸促进政策。安排支持流通业、电子商务等内贸资金437万元,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消费回升。继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安排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经费,进一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投入资金593万元,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1560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各项资金支持农村公益事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组织运转,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上争取对经济拉动作用明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紧抓中央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和扶持新基建投资政策机遇,谋实谋细非标债项目,累计申报非标债项目9个,成功入库项目8个,评审通过率达89%,申请债券资金额度34.5亿元,已到位资金3.52亿元。落实财政贷款贴息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30万元、财政贴息222万元,支持发放专项再贷款3.9亿元,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2.3%,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三)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资金优先保障,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30.7万元,实施扶贫项目75个,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支持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作用,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拨付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760万元,地表水断面补偿资金395万元,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441万元,助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加快绿色发展。统筹安排农村环境“三大革命”资金1143万元,完成农村改厕2918户,推进农村厕所提升和长效管护机制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松材线虫防控经费2807万元,为打好黄山松保卫战提供资金保障。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5742万元用于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扎实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台账,有序清退2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妥善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全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织牢民生保障网。全年收回存量资金4733万元,统筹优先用于民生支出。财政十三类民生支出177600万元,占总支出的80.1%。按照“七有”目标要求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4项无任务),全年累计完成投资42391万元,拨付民生工程资金41443万元,其中区财政配套资金11628万元,建立健全养老、就业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扩展到农村居民。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做好严把关口过紧日子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在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已经压减的基础上,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进行再压减达127.41万元。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调剂事项,加强支出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政策,除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应急支出外,做到无大事要事急事一般不追加。
(四)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
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将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继续按法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公开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专项报告2019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指导、督促区国资公司制定和完善了7大类74项公司管理制度,设立区国资公司党委,完善公司章程,成立区国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股权划转至区国资公司,按照集中管理和市场化运营方式,盘活政府资产,依规处置闲置资产并上缴财政。稳步推进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三年投入6600万元实施139个项目,梳理汇总相关机制文件28个,总结推广试点经验15条。有效促进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进一步推进乡村管理服务和生态文明双治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黄山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方案》,启动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严格落实预算执行限时制度,继续实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和区乡统编预算编制方式,优化财政金融事务资源配置,逐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改革。
(五)着力强化审查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防范资金风险,扎实开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小金库”清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推动系统建设,完善丰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定期向人大推送政府预算、部门预算、财政收支月报、财政政策、财政评价报告等信息。积极推动预算评审论证方式由财政一家向人大、审计及专家广泛参与转变,预算审查内容由收支平衡向支出政策及项目支出转变,为“钱袋子”加上“安全锁”。编制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做好服务人大代表工作,主动征求并积极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告财政重点和经验亮点,保障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持续稳定增收压力加大,财源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刚性增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较高,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有的专项资金支出效益不高、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控管理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积极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同时,我们衷心地恳请各位代表、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指导。
三、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工作知重负重、起而行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区六届五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全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8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根据现行体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800万元,加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72643万元,加调入资金3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17608万元,减专项上解542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8603万元,全年可用财力17896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969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546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4431万元,剔除上级提前通知一般及专项转移支付数因素,较上年预算下降17.7%。下降原因是为规范收支管理,2021年将补助国资公司收购或储备土地发生的相关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出地出让金)支出,故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42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7%。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420万元,加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72643万元,加调入资金3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17608万元,加乡镇上解收入3267万元,减区对乡镇补助支出8887万元,减专项上解支出542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8603万元,全年可用财力157969万元。支出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969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546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431万元,剔除上级提前通知一般及专项转移支付数因素,比上年预算下降18.4%。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076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8.1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076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3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446万元,上年结转2472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0777万元,当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251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减调出资金30万元,当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万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00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9.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6146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856万元,加历年滚存结余3449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9347万元。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是在省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统一部署下实行“两上两下”编制,最终预算数以市批复为准。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确保实现2021年财政预算,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突出开源挖潜,落实“线上+线下”包保走访服务机制,健全完善“一月一调度一通报”机制,全力培植经济增长新动能,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突出助企纾困,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打好减税降费、财政贴息和用足用好金融等财政政策组合拳。突出节流减支,严把关口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支持区国资公司与杭州等实力强、管理规范、资源丰富的投资公司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稳步推进优质企业上市工作。突出争资争项,密切跟踪上级政策导向,谋深谋实项目库,争取项目评审入库。突出盘活做优,建立实时化清理机制,动态跟踪监控预算执行,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保运行职能作用。同时,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遏制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坚持工业强区,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积极培育“高新战新”“专精特新”企业,全力推进金瑞泰公司上市进程。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设立民营经济发展资金2000万元,及时兑现招商引资和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落实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更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拓宽主营业务,适时组建或收购建筑公司,完善开发建设产业链条,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逐步推动国企走向市场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进一步吸引社会有效投入。持续深化“156”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政府采购和获得信贷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四重一小”融资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企减负、助企发展。
(三)坚持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支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着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1252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支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加强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加强建后管养,让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支持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政策,安排2142万元支持黄山一中、阳光玉河幼儿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设备、智慧校园、“校园安全网·前哨”系统等各类项目改造及建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卫生健康投入,保障疫情防控救治经费,支持医院疾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农业、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交通运输、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等投入,持续改善人民生活。
(四)坚持推进财政改革,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扎实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实现财政预算管理业务规范化和技术标准化,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切实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推进区、乡(镇)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度。支持国资国企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五)坚持聚焦预算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进一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报告人大制度,积极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编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及时报告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增强落实效果。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