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福州市闽侯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闽侯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1日在闽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闽侯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闽侯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新征程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沉着冷静应对风险挑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运行逐步改善,财政运行逐步向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省县(市)区前列,为助力建成“科教名城、产业强城、宜居新城”新时代滨江新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含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40.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7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9.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0.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8亿元(含省市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11.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相比与上年持平。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8.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9.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4亿元。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29.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8.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1.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4亿元。
全县“三保”预算预计支出42.66亿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支出16.53亿元,保运转支出5.45亿元,保基本民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支出和其他基本民生)支出20.6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35.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8.95亿元,减少50.28%;政府性基金支出72.92亿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1.6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4.7亿元,减少61.56%;政府性基金支出45.3亿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4.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收4.25亿元,减少23.09%;政府性基金支出27.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79.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32.15万元,增长8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6.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末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99.4亿元(其中闽侯县78.35亿元,高新区21.05亿元),比上年末余额59.4亿元增加40亿元。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县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支持新闽侯滨江新城建设。2022年,县财政不断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全县民生支出98.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3.55%,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落实“两稳一保一防”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显著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2022年县本级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3.3亿元、留抵退税10.5亿元、缓交税费5.5亿元。投入各类惠企资金1.83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企业稳岗就业,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投入资金0.78亿元,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创新型企业,努力将传统的工业大县打造为科技强县。
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抓住乡村振兴、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政策契机,申债、融资并举,县本级累计申债融资81.57亿元。其中: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57亿元,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依托县属国有企业,全面同政策性银行开展合作,累计融资51亿元,主要用于安置房建设、资产盘活和疫情防控。
(二)加大民生投入,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全面继续落实省市县三级确定的83项民办实事项目,投入资金23.12亿元,持续巩固财政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事业投入机制,进一步关注老百姓贴心事、暖心事。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16.5亿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其中:投入资金12.45亿元,支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校园新校舍建设和体艺卫德多元化发展,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投入资金2.58亿元,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体系一体化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投入资金0.72亿元,支持文体事业和谐发展。其中:投入资金0.09亿元,加强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投入资金0.04亿元,助力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投入资金0.03亿元,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投入资金0.02亿元,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资金9.89亿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其中:2022年累计投入资金6.09亿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防范和应急处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投入1.82亿元,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和设备购置,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提升县域医共体能力。
强化社会保障托底。投入资金11.55亿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继续落实革命“五老”、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障待遇,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支出。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上线“闽侯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改造提升农村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增设长者食堂,全力改善民生。
(三)支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
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达19.1亿元,占土地出让总收入比重90.95%。其中:投入资金5.29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三农”发展,发挥当地资源特色优势,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重点特色示范村。投入资金1.42亿元,大力支持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加快安平浦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旗山湖工程、乌龙江沿岸生态修复和淘江及其支流防洪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投入资金0.43亿元,加强东西部结对帮扶,持续推进与宁夏隆德、陕西富平、西藏八宿等扶贫协作,推动山海协作实现共同富裕。
全面推进与新时代滨江新城相衔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资金57.68亿元,建成投用白龙洲大桥、旗山湖二期等重点项目。其中:投入资金8.96亿元,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筑起人民安居梦。投入资金10亿元,全力支持福州5号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F1快线、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投入资金1.7亿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污水不入河”、“蓝天利剑”等专项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安水平,“平安闽侯”建设取得新进展
深入开展“平安闽侯”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2.39亿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雪亮工程”、技侦业务用房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大应急救援经费、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责任。支持司法新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加强安保工作,加强公安局“两所一队”、小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打造法治闽侯、和谐闽侯。
(五)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改变“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式,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领域专项规划,加强规划期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的研究论证,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滚动编制各预算单位未来三年项目清单,常态化审核后纳入项目库。
二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针对重点环节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开展2021年度政府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管理整体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加强绩效监控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促进预算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三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从严编制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除疫情防控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大力盘活部门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定期评估县级一般性支出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结果运用,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加强国有资产报表报告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持续推进县国有企业重组和整合,组建成立闽侯县振兴-乡村集团、东南汽车投资发展集团,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将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持续发力严纠“四风”,开展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围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疫情防治经费、农机购置、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落实财政监督职能。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支持指导下,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财政指标保持全省前列。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矛盾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问题。房地产行业、汽车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税收占比呈下降趋势,实体经济投资增长乏力,为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需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以及土地基金减收明显,这都造成新常态下财政增收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支出矛盾问题,受新冠疫情影响持续,疫情防控支出增加,重点基建、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增长,预算紧平衡态势将长期持续,财力增量与支出需求快速增加之间的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投入
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3年全县(含高新区)预算编制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47.97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77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县可动用财力为107.65亿元,支出107.65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17.22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8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县本级财力为85.72亿元,支出85.72亿元。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30.75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9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高新区财力为21.93亿元,支出21.93亿元。
“三保”预算支出34.96亿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支出16.7亿元,保运转支出1.93亿元,保基本民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支出和其他基本民生)支出16.3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0亿元,增长306.99%,支出109.76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0亿元,增长369.17%,支出79.76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0亿元,增长211.84%,支出3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79万元,支出195万元。(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61亿元,支出6.61亿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107.65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82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6.76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4.45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86亿元,对企业补助7.86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1.2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8.02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5亿元,预备费及预留1.95亿元,其他支出8.06亿元。
二、2023年县本级财政政策重点
(一)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升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安排资金4.8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安排资金0.63亿元,围绕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通过财政补助、研发奖励等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二)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
着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以“沿江发展”、深度融入福州都市圈建设为导向,安排资金59.85亿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其中:安排资金21.27亿元,聚焦“三城”建设,围绕县城大中心建设,加大甘洪路、江滨路、龙山路等路网建设力度,完善闽侯二桥周边配套设施,加快旧城改造进度,完善县城功能配套。安排资金17.88亿,以青口汽车城为中心,提速奇瑞汽车产业项目尽快落地、投产,推动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6.62亿元,以大学城为中心,持续推进“一江一湖一小镇一大街”片区建设,打造旗山湖三创园、十里创客水街、人工智能小镇等项目,促进大学城片区设施提升;加快南通物流园建设,打造全省高端物流集散地。安排资金4.08亿元,推动“山区半山区”协同发展,加快雪峰山城、白沙海丝居艺小镇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大湖红色旅游发展,加大对山区困难乡镇帮扶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三)聚焦惠民生补短板,完善社会保障建设
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安排资金18.2亿元,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其中:安排资金1.96亿元,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资源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安排资金15.29亿元,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支持中小学新改扩建和设施提升,增加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安排资金0.92亿元,加快职业教育改革,统筹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强化老年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推进文旅事业发展。安排资金2.99亿元,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其中:安排资金1.16亿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办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等文体活动。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和乡镇文化站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资金1.47亿元,着力支持徐家村古村落风貌区、昙石山特色历史文化街、庄边山遗址等项目,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0.36亿元,支持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建设及全域生态示范县,推进群众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建设,落实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场所免费、低收费开放,提升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0.34亿元,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新冠疫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其中: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82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应急物资保障、核酸检测等方面。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提速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改扩建等项目,争创国家卫生乡镇,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0.94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补助及护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和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安排资金30.83亿元,持续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安置房项目、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居住水平。
(四)聚焦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安排资金12.53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山区、半山区倾斜,促进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农村。
强化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安排资金5.15亿元,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力度。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抓好河道清淤及水循环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四绿工程治理,提高自然生态管护能力和水平。
共创共享和谐闽侯。安排资金3.09亿元,支持强化社会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持续跟进“综治中心+网格化+雪亮工程”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扎实抓好预算执行
2023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投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持续优化预算执行机制。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努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财源增长点;充分调动各乡镇积极性,引导各乡镇做大做强各自特色的产业集群,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落实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暂付款项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三是兜牢“三保”底线。集中财力统筹于疫情防控、“三保”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将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杀死在摇篮,做好民生政策托底保障。
(二)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继续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预算源头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做到“谁支出、谁负责”,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严格问效,多层次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全面开展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三)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一是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债券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评估与遴选,优先支持在建后续融资和重点项目。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依法落实到期债券偿还责任,确保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兑付。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
(四)努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摸清、管住、用好、盘活”思路,提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加强各类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施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强化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五)严格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部扎实转变作风,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财政运行的每个环节。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工作提醒、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明纪律、敲警钟、划红线,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高素质财政队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勇拼搏,砥砺前行,开拓进取,不负韶华,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聚焦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新时代滨江新城的闽侯新篇章。

